创新突破 集约融合 建立“七位一体”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
2017年以来,河口区院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人权保障的全新视角,以检察监督职能为支撑,推动了刑事执行人权保障工作内涵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契合形势、对症开方,凝聚刑事被执行人人权保障的思想共识
建立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是法治文明发展进步的应有成果,也是多年来河口区院孜孜不倦探索实践的智慧结晶。
顺应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要求保障各类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的权利,就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畅通被羁押人权利救济渠道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刑事被执行人由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基本人权受侵害更具有紧迫性和可能性,对其人权保障的程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突破了以往单纯监管的思维,转向了更加注重保护的新境界。
检察机关强化公益保护的必然选择。
刑事被执行人作为曾经的社会秩序破坏者,是否得到有效改造,是否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建立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综合运用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治方式,更加关注和重视其基本人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这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
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必然举措。
经调研发现,有些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忽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如:有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障,非法证据排除启动程序不明确,权利被侵害时救济不及时;有的因存在顾虑,不敢行使检举权;有的认罪认罚案件诉讼周期仍然较长;有的在求学、就业和生活方面困难重重,难以回归社会,等等。这就需要调整工作思路、聚合社会资源,建好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以全新的举措破解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统筹设计、科学规划,确保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顺畅运行
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方力量,搭建“七位一体”综合平台,形成内外部资源共享、协同治理大格局,为中心各项工作插上了“金翅膀”。
紧扣诉讼节点,实现功能设置一体化。
坚持把人权保障理念贯穿始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中全程关注。构建七大模块,将非法证据排除、诉讼权利救济、电子监控、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审前表现纳入量刑、认罪认罚案件督导、社会保障等诉讼各环节涉及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的七个方面全部纳入,执检、侦监、公诉等部门均可登录平台共享应用,既有一般的常规保障,又有针对关键诉讼节点、薄弱环节的专项保障,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人权保障工作格局。
盘活数据应用,实现工作运行智能化。
设置专门模块,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数据引入平台,实行案件网络管理、信息自动抓取、案件即时层报、文书自动生成、流程监控自动预警、业务数据自动生成,统一受案、统一答复事务性咨询、统一数据出入口及案件信息查询,开展数据查询比对、分析处理,为人权保障案件办理、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加强羁押必要性动态审查,综合评估羁押表现、案件办理以及家居情况等,依职权主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数据库,将所有被羁押人的入所体检录像、照片、体检记录等生成档案,作为审查侦查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延伸工作触角,实现权利保障全面化。
坚持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纳入平台,促进各类人员保障全覆盖。对非羁押的,统一佩戴电子手环,通过实时监督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对羁押的,向每名在押人员发放载有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卡片,并在每个监室安装扫码设备,需要约见时,只需扫描二维码,系统自动将约见申请发送至驻所检察人员手机。认真梳理法律规定,通过权利告知、检务公开、提出纠正意见、落实法律援助等措施,依法保障知情权、律师会见权、控告申诉权、立功检举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各类权利保障全覆盖。
强化工作衔接,内外合力集约化。
积极争取区委支持,成立刑事执行人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河口区院牵头,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社会力量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建立各机关驻中心工作室,推进权利保障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的无缝衔接。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网上追查、联动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刑事被执行人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对可能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执法司法行为进行监督,还与法院、看守所联合建立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衔接机制,对表现好的在押人员,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幅度为10%。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通“执检 鸣翠湖”微信公众号,组建了涵盖工会、团委、妇联、民政、街道等社会各界共计197人的志愿者队伍,设立社会志愿者接待室,筛选出胜利油田万合有限公司等10家热心公益的企业作为就业安置基地及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司法救济、法制教育、风险控制、社会帮教,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作共赢的帮扶教育新机制。
全面发力、系统提升,发挥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应用实效
该中心是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建立的,有效解决了审前羁押率高、帮教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现实作用。
符合法治建设发展方向,促进了人权保障。
我们综合施策,力争人员范围和权利类型保障全覆盖,特别是提供临时帮教措施,促进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顺利开展,打消了办案机关的顾虑,使河口区审前羁押率从2014年的42%降至目前的27%左右,贯彻了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了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和平等权的尊重;诉讼进程明显加快,对事实清楚且认罪认罚的案件,公安机关30天内侦查终结,公诉部门20天内审查完毕并对起诉书加盖蓝色副本印章,法院收到蓝印起诉书后,20天内集中开庭并当庭给予从轻判决,缩短了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
符合深耕监督主业的要求,促进了监督措施落实。
该中心由检察机关牵头建立,以保障刑事被执行人权利为契机,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查询,了解监管措施是否到位、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纠正,实时监督侦查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督,大大提高了监督的便利性和实效性。2014年以来,监督立案撤案79件,追诉漏犯59人,纠正漏捕49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6件,有效提高了监督能力。
符合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促进了社会和谐。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同联动,把刑事执行人权保障统筹整合到一个平台来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在强化监管和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合法权益保障,既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又提高了社会包容度,增强了悔悟革新的自觉性和回归社会的能力。2014年以来,河口区刑事案件的认罪服判率保持在92%-97%之间,在河口区执行非监禁刑的329人,全部实现了再就业,再犯罪率逐年下降,2017年9月,河口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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