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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的步骤众说纷纭:究竟哪家好?
遵循一定的步骤(或流程、程序)解决问题,不仅有助于减少差错和遗漏,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而且对于解决问题经验不足者也能起到引领作用,帮助其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对策,积累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技能。
解决问题应有哪几个步骤?常见众说纷纭。例如:
PDCA四步法(计划、执行、检查、改善)
DMAIC五步法(定义、测量、分析、改进、控制)
麦肯锡七步法
莱尔斯七步法
8D八步法
周坤提出的解决问题和决策16步法
田鹏提出的制度化解决问题23步法
PDCA四步法、DMAIC五步法和8D八步法侧重于质量缺陷的改进,作为普遍的规律还有欠缺。关于解决问题步骤的其它说法,或多或少地具有下列缺点:
(1)步骤偏多;
(2)把不重要的步骤与重要的步骤并列起来;
(3)把每个步骤需要的行为(如:莱尔斯七步法中的“沟通”)也当作一个独立的步骤。16步法和23步法更是让实务管理者越看越糊涂。
那么,问题来了:
关于解决问题步骤的说法,哪种好呢?请在右下角“写留言”说出你的回答。
《问题管理》一书的回答在本号下一期发布。
注:本文是《问题管理:高水准的问题分析与解决》书摘之51,左下角“阅读原文”是购书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