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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猫”与“虹猫”化敌为友

2017-11-13 孙继伟教授 问题管理

《问题管理》书摘连载的上篇(第66篇)讲到:领导没有重视你的建议,竟然是因为你没学会这个方法!


本篇问题君就继续介绍高效解决问题之渲染问题。

“渲染问题”是指在形式上或表达上通过渲染、拔高、强调,甚至是夸大的方式,让问题突出地呈现出来,并不是改变问题的实质,也不是搬弄是非,更不是落井下石。“渲染问题”只是引起领导或其他人对问题重视的一种策略,“渲染问题”本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环节,但它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催化环节,所以我把“渲染问题”也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渲染问题”通常有三种版本:

01 向上渲染问题

02 向下渲染问题

03 来自外部的渲染问题


 来自外部的渲染问题


这种版本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外部相关者,如客户、供应商、合作者,通过“渲染问题”,让企业对问题重视起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或者让企业改变态度,把本来不愿意或不积极解决的问题当作重要问题来积极解决。通过起诉来达到和解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的曲乐恒起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辰卡通起诉宏梦卡通都属于渲染问题的这一版本。


辽宁足球俱乐部职业球员曲乐恒因车祸导致残疾,曲乐恒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曲乐恒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复议要求,也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驳回。于是,曲乐恒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法院。此案惊动了国务院,后经法院的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受理曲乐恒的行政复议,曲乐恒也撤回了诉讼。当然,这一事例只是通过渲染问题解决了受理行政复议的问题,后来曲乐恒又为工伤认定一事进行了多次诉讼,时间跨度长达10年。


【案例】蓝猫与虹猫通过打官司化敌为友


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辰卡通公司)是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也是科教动画行业的第一品牌,生产开发了著名的“蓝猫”卡通形象系列产品。


2004年5月,三辰卡通公司的总经理兼《蓝猫淘气3000问》总导演王宏把他(通过东方卡通公司)持有的三辰卡通公司49%股份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三辰卡通公司的董事长孙文华代表的北京兴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孙文华支付了4000万元。这期间,王宏与别人另行成立了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宏梦卡通公司),开展与三辰卡通公司直接竞争的业务。孙文华于是也没有再支付剩余的2000万元。为此,王宏及宏梦卡通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孙文华支付2000万元股权转让金。


王宏在离开三辰卡通公司后公开说:“蓝猫”是在当时技术条件等非常艰难的环境下塑造的一个卡通形象,这个形象憨厚、正直但有点傻,他已不能成为当代青少年心中的偶像,也不能代表中国青少年的形象,他只能是个配角,而不能成为主角。“蓝猫”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遗憾,但1500多集的节目使“蓝猫”形象已定型,无法修改,因此,要抛弃“蓝猫”,重新打造新的经典卡通形象。



后来,宏梦卡通公司制作了与《蓝猫淘气3000问》相似的“虹猫蓝兔”系列卡通节目,其中《虹猫蓝兔七侠传》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收视率首度超过国外动画片。王宏和贺梦凡组建了湖南宏梦卡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5118日,三辰卡通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宏及宏梦公司不得从事与原告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等。


原告三辰卡通公司起诉称:三辰卡通公司开发、制作发行的“蓝猫”卡通节目从1999年首播至今,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蓝猫”商标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王宏在当初加盟并入股三辰卡通公司时,双方签署合同约定共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三辰卡通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王宏作为三辰卡通公司的股东和总经理,在其将股份转让后,在媒体上发表言论,贬损“蓝猫”形象,并制作出与“蓝猫”相近似的“虹猫蓝兔”节目,违反了双方原先签订的协议,从事了与原告公司相同的业务,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王宏及宏梦卡通公司还实施了不正当手段挖走原公司高管及技术人员的行为,给原告方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实际经济损失。


被告王宏及宏梦卡通公司答辩称:任意卡通形象的形成,除了绘画以外,最重要的是情节。宏梦卡通公司的“虹猫蓝兔”节目与三辰卡通公司的“蓝猫”节目在人物形象、故事结构上无任何共同之处,不存在相同相似的问题。严格说来,任何两部文艺作品之间只有抄袭和剽窃,而不存在所谓的相似或相同的问题。“虹猫蓝兔”的发行也是利用公众媒体,并未利用王宏在三辰卡通公司任职期间所得的三辰独有的任何资源,所以不存在所谓的从事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或是利用了三辰卡通公司的商业秘密的问题。此外,三辰卡通公司所诉称的王宏贬损“蓝猫”形象的问题也不存在。王宏在一些场合对“蓝猫”的评价本属文艺批语的范畴,是一种善意的自我反思,并非是贬损行为。宏梦公司与三辰公司间的人员流动也属于正常范畴,并未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三辰卡通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法院承办法官张湘成提议下,两方都表示:“给我们点单独的时间,我们要谈谈以后的合作。”王宏和孙文华见面后,有些纠缠不清的问题很快解决了。


王宏说抱怨说,在他离开后播出的片子中,他的署名被删掉。


孙文华说:“这个事情我开始不知道,但后来查了,确有其事,这是不对的。” 孙文华也抱怨王宏老对外宣称是“蓝猫之父”,并贬损蓝猫,而且不停地挖走他们的高管人员。


王宏对此进行了解释说,那些话是媒体说的,是媒体在炒作,其实对蓝猫的评价是自己对作品的反思,没有贬损的意思。王宏提出,孙文华还有2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未付。


孙文华同意支付,但提出王宏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拿走了公司的一些钱,这些钱必须在2000万元里扣除。对账开始后持续了半年,有些款项王宏不认账,双方的调解又出现了一些波折。


孙文华又提出,在王宏当选为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纪念邮册上,王宏的简介是原三辰卡通公司总裁,现任宏梦公司董事长,而且邮册的制作费用还是三辰卡通公司出的。孙文华认为,王宏这样做是有预谋的。


双方高层先后进行了4次对话,双方承诺自调解协议后两年内相互不吸纳对方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关贬损和邮票的问题也都顺利解决,对2000万元股权转让金双方都拿出很大的诚意,确定了还款数额和期限。调解过程中,孙文华说:“虹猫生产了的继续播,以后就不要再生产了,如果继续生产虹猫,我们合作。”他还提议双方下一步坐在一起策划一下以后的合作和发展。


曾经的合作伙伴,分手后互相将对方告上法庭,在法官历时两年的调解下,几经周折,终又握手言和,并留下了再次发展合作的机会。



注:本文是《问题管理:高水准的问题分析与解决》书摘之67,左下角“阅读原文”是购书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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