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累计接种新冠疫苗近5万剂次
截止至5月16日
英德累计收到疫苗52493剂
累计接种47442剂次
其中第一剂接种30383剂次
第二剂接种17059剂次
疫苗接种人员未发生严重异常反应
5月17日上午,英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疫苗接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落细,全力构筑疫情防控屏障。
会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专班先后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市疾控中心汇报了我市疫苗接种情况;市领导钱金勤、李巧玲、蓝冬松先后就我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作分析部署。
市委副书记罗振宇强调,当前我国周边国家持续高发,国内局部地区也零星出现了本土病例,我们要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丝毫不能够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入境人员、跨境司机、冷链物品等方面的工作实施闭环管理,配套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接种疫苗是防控疫情最有效最关键的措施,当前我市接种疫苗的人数比例还较低,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人民群众接种疫苗的宣传发动以及组织工作,同时要提升疫苗接种能力,做好大规模接种疫苗的相关准备,做到“应接尽接”,尽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构筑起强大有效的防疫屏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会上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个专班切实提高思想意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相互配合,严格执行“应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方案,及时落实排查任务、及时反馈报告核查、管理、检测情况。指挥办要协调各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职责,加强联合督导督查,查摆风险漏洞。
❖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工作措施,尤其加强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管理,落实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核酸检测,有效限制居家期间活动范围;定期开展跨境货物、司机及相关人员的监测管理,冷冻食品落实消毒检测。
❖抓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英人员健康管理,三人小组要抓紧对公安推送的重点人员(CAT、一码通)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服务(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同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人员健康情况及有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及时掌握,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加强重点场所、密闭场所的防控管理。此类场所要规范做好清洁通风消毒,落实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出入人员加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以及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宣传部门要牵头加强健康宣教,持续提醒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加大力度宣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勤洗手、科学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文明用餐、准守1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疫苗接种。尤其对新冠疫苗接种动员要加大投入、采取领导模范引领、党员先进带头、接地气、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为全民接种80%的目标夯实群众基础。
❖加强药店、医院等哨点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院感防控,落实预检分诊、核酸检测等落实“四早”措施。
❖充分认清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英德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各镇村全面动员。特别是受种单位要主动联系接种单位,派专人负责现场组织本单位人员有序接种。卫生系统持续优化接种工作安排,根据疫苗数量、医疗保障能力及时调整接种策略,采取片区轮换、错峰接种、上门服务(必要时购置流动疫苗接种车)、群体预约、个人预约、APP、电话、短信通知等便民措施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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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 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 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 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 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 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 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 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 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 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 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 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 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 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 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 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 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 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 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 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 妊娠期不能接种。
28. 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 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31. 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 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 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 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 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 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 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 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1.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2. 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
英德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林佳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平台
编辑:卢海英
编审: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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