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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孝子林森
孝子林森
字起新。十六岁,负父骸还里。父泽为粮长,运米至京,姻友黄某,额短期迫,泽先以其米垫之,迨兑收泽米,而黄某逋误,森匍匐赴救,父已罹刑。裹骨归。海舶遇风,欲搜骨投之水,森仰天一呼,大风顿息,稳抵淘江故里,葬焉。奉母孝,尝曰:“吾无以慰母,惟当作好官耳。”后举贤良方正,知嵊县。邑有粮长常例,亟革之。恤困穷,抑豪右,定图,均役,吏胥束手。调象山,行李萧然。民醵金为赆,不受,以母老告归,卒。里人谥以孝义。
(清)郑祖庚《闽县乡土志》耆旧录一(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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