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 唱响绿色生态“江西声音”
我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全省现有林地面积1.61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63.1%,居全国第2位。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建设好、巩固好、保护好我省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入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维护我省国土生态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根本路径,也是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和林业部门的重大责任。
今年7月3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8月13日下午
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邱水文
做了详细解读
一定要保护好“绿色江西”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承载力的根本路径。针对有些地方滥砍滥伐、乱不乱采的现象,必须以全面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努力补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短板,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不断促进森林生态修复,努力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强大、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系统,不断提高森林生态承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改革生态监管体制、落实林业生态保护责任的制度创新。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我省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省、市两级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由省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若干名林长,由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负责或对口联系的领导同志担任。县(市、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林长,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担任副林长。
《意见》指出:将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
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61亿亩,森林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 年,全省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五大任务“美化江西”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保护森林资源;
二是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发展森林资源;
三是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
四是采取信息化手段和充实监管力量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管;
五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常态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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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发布
编辑:魏青青
编审: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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