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杜万华在陕西法院调研时强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重中之重

2017-09-03 郑勇 最高人民法院

  8月31日至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到陕西法院调研商事审判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改善工作。杜万华率调研组分别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富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座谈、走访,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线办案法官对提升改善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杜万华强调,要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重中之重,更好服务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工作大局。


  杜万华指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营造良好环境,关键在于提升市场法治化水平,商事审判工作对此大有可为。各地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积极工作,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杜万华要求,当前,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在保障和推进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非公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要坚决做到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要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切入点,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双赢。二要切实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强化对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增强市场投资信心;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保障市场主体缔约自由,对合同自由的司法干预要限定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三要大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破产审判是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关键环节。各地法院要在解决破产立案难、推进执行转破产、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及薪酬等重点工作上主动作为,不能只等顶层设计而不积极探索;四要全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三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各地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专业金融审判机构建设,锻造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金融审判队伍,推动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张立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