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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位法官,114天,搞成一个大事情!

2017-10-28 严剑漪 最高人民法院

114天,一年时间还没过去三分之一,能做点什么?也许是读了两本书,也许是练出马甲线,也许只是每日上班下班过着平淡的生活。而对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34位法官来说,过去的114天却过得既“痛苦”又快乐。他们没想到,自己凭借兴趣组成的一个学习讨论小组,竟然完成了一部书的编写。


  这是一本偶然诞生的书,34名法律人最初只是因为兴趣聚在一起研究,谁也没想过出书,11次火药味儿十足的兴趣小组讨论、114天字斟句酌的反复修改调整,最后形成了6个专题27个章节的真知灼见。


  于是,这本书诞生了——《<民法总则>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这是国内第一本由省级法院一线资深法官、调研骨干精心撰写的关于民法总则司法实务前瞻性研究的书籍


  “人们若是一心一意地做某一件事,总是会碰到偶然的机会的。”巴尔扎克说。


01

谁也没想过出书


  茆荣华说话声音不响,平日里戴着眼镜,书卷气十足。他是上海高院的副院长,每周都几乎排满了工作,但这并不影响他对民商事审判的情有独钟。


图为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在兴趣小组活动中作主题发言。 钱成 摄


  20多年前,年轻的茆荣华进入基层法院工作,他积极组织法官开展审判实务论坛,一个月一次。如今,已是华东政法大学兼职导师的他,在指导研究生的同时,仍然关注着民事立法的进程,尤其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民法总则》草案之后。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并定于10月1日起施行,茆荣华在欣喜的同时也感到了一丝紧迫感。


  《民法总则》颁布实施了,但原先的《民法通则》暂不废止,民法分则的编纂又刚刚开始,在此期间,新法旧法的冲突怎么解决?


  “我们搞个兴趣小组吧,让有兴趣的同志一起来研究《民法总则》。”茆荣华分别同田文才、刘军华、张铮商量,后三人是茆荣华分管的申诉审查、知识产权、立案三个条线的庭长,此前他们都曾向茆荣华提出能否组织关于《民法总则》的条线培训。


  “好呀!”田文才拍手叫好。


  田文才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他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给法官们讲课时常常会提到“法官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法官,知道法在何处,懂得适用法律条文来审理案件;第二层次的法官,不仅知道法在何处,更知道法背后的立法背景,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熟练正确适用法律;第三层次的法官,能娴熟适用法律,知晓社情民意,当法与政策、情理等产生冲突时,知道法、情、理的融合,从而达到法律真正尊崇的公平正义。


图为上海高院申诉审查庭庭长田文才在兴趣小组讨论会中发言。钱成 摄


  为了培养更多的“第二、三层次的法官”,田文才非常注重庭里的业务学习。此次《民法总则》颁布,他原本打算布置庭里的情况组结合审判监督内容进行深度调研,没想到茆荣华提出了兴趣小组的方案,田文才当即表态,申诉审查庭愿意承接兴趣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刘军华也是一位专家型法官,在他看来,民法的学习对法官法律思维的养成极有帮助,兴趣小组模式特别适合年轻法官,他们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和资深法官进行交流研讨,从立法的制度设计、价值选择来考虑问题,从而养成将来的学术研究习惯。


  “这非常好!”刘军华举双手赞成。


  “当然好!”张铮也一样赞同。


  很快,组建兴趣小组的消息传出,各个庭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们纷纷报名。


图为兴趣小组活动中,每个人都在头脑风暴。钱成 摄


  “我们也参加!”民二庭副庭长俞巍在周六加班时听到茆荣华说起这个消息,立即表态。


  民一庭副庭长余冬爱则给庭里的调研高手赵超打去电话:“赵超,明天有个关于《民法总则》的研讨会,茆院长牵头,他指名要求你参加,我也一起去。”


  “噢,好!”赵超回答。


  茆荣华曾担任过高院民一庭庭长,在赵超眼里,他是一个思路敏锐、行动果断的人。不过,因为太熟悉茆荣华的办事风格,赵超不禁在心里问了一句:“是不是去了就有什么调研任务?”


  赵超果然神算。


  5月3日,上海高院434会议室,高院《民法总则》研究兴趣小组第一次研讨活动正式开始。


  “兴趣小组秉持一个宗旨、两个导向、三个特征。”茆荣华一开场就给兴趣小组定了位。“一个宗旨,就是以鼓励大家开展学习研究、准确理解与把握《民法总则》具体规定为宗旨。两个导向,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司法实务导向。三个特征,就是我们这个兴趣小组活动的自愿性、开放性和研究性。”


  茆荣华清了清嗓子,又加了一句,“兴趣小组的研究方式是提问题、领任务、做交流。”


  领任务?!还没等听者反应过来,茆荣华打开早已准备好的一份材料,开始了主题发言。


  “《民法总则》的适用不仅是对法官实务工作能力的要求,也是对法官民事理论能力的考验。根据立法规划,民法总则通过后,立法机关还将制定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分编,力争在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可以预见,在《民法总则》实施后,司法适用中会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茆荣华侃侃而谈,听者们忙不迭地打开本子记录。


  “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没有习惯的情况下能否适用法理?国家政策是否仍是民法渊源?习惯、公序良俗如何来查明?……”


  整整两小时,茆荣华一口气讲了近30个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我们的任务,大家现在可以结合自身审判实务和研究方向来领任务了。”茆荣华笑着布置道。


  “我们现在建个微信群,方便联系。”田文才适时地补上一句,将所有参会者拉进了“民法总则兴趣小组”群。


小伙伴们惊呆了

02


  赵超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很美。作为民事审判条线的资深法官,她一直关注着《民法总则》的动态,也想抽时间深入学习一下,但人有时候会莫名地产生“惰性”,越是重要的事情越会往后“拖”。


  不过这回拖不了了,茆荣华明确每个小组成员必须“领任务”。


  “如果必须领,那就主动一点吧。”赵超乖乖领了胎儿利益保护和监护制度司法适用两个题目。


  “民一庭还可以再领一些,自然人这一章所涉及到的问题以及非法人组织的界定等都可以。”茆荣华不客气地“加菜”。


  “噢,好。”余冬爱和赵超连连点头。


  申诉审查庭的方遴坐在一边,看着别人一个个把任务领走,她心里悄悄在想:“我能做哪个题目呢?”


  方遴于2006年进入上海卢湾法院,先后在民一庭、研究室、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无论是审判还是调研,她都做得非常出色。2013年,方遴被借调至高院办公室综合科,因工作成绩突出,翌年正式调入高院。2015年,随着上海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的启动,她成了一名入额法官,被安排到高院申诉审查庭工作,随后又幸运地迎来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宝宝。


  入额、生子、换部门,初为人母的方遴还没完全做好角 38 35781 38 13778 0 0 10222 0 0:00:03 0:00:01 0:00:02 10221转换,紧张的职场生涯便再次拉开,她努力适应着。


  今年3月,庭里重新调整分工,方遴从办案合议庭调到情况组。当兴趣小组开始组建时,田文才带着庭里的周量、邓永杰、徐文文和方遴一起加入了小组。


  看着别人领走感兴趣的课题,方遴默默等待着。


  “让大家先挑吧,我在剩下的课题里找。”方遴屏息着,她的调研能力很强,但看到兴趣小组里那么多“大V”庭长和资深前辈,她还是有些压力。


  徐卓斌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茆荣华亲自“点将”。


  徐卓斌是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009年进入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工作,2016年他刚在职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并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博士学位。


  “卓斌、张俊,你们俩负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诉讼时效新规定的衔接适用这两个题目,这是目前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与你们一起来合作。”茆荣华见这两个题目没人主动请缨,便索性亲自指定人选了。


  徐卓斌顿时一紧张——条文这么原则性,写的难度好大啊!


  “以后申诉审查庭负责收集兴趣小组成员的选题并制作排期表,大家按照排期表来做交流,卓斌和张俊做第一讲。”茆荣华说。


图为兴趣小组“第一讲”时,张俊(左)作主题发言,徐卓斌(右)在认真阅读论文内容。俞巍 摄


  第一讲?徐卓斌头上直冒汗,一场挑战开始了。


  5月10日,茆荣华收到一份邀请函——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将在上海召开,主办方邀请他出席。茆荣华一看年会研究的主题,就是民法典和民法总则。


  “我们争取把这两个稿子写好,提交给年会。”茆荣华对徐卓斌和张俊下了军令,三人团队迅速运转。5月25日,《<民法总则>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新规定的衔接适用探析》两篇论文准时提交给了年会。


  5月31日,兴趣小组第一次“开讲”。


  徐卓斌专门做了PPT,张俊也做了图表,于是会议地点从434转到了可以播放投影的732房间。当小组成员翻阅茆荣华与徐卓斌、张俊合作的论文时,全场惊呆了,这可是两篇论证严谨、行文流畅的调研作品啊!


  与徐卓斌同在知识产权庭工作的朱佳平傻眼了。以前在学校读研时,她参加过类似的小组研讨活动,一般都是主讲人作专题发言,然后进行小组讨论,接着由导师点评指导,最后主讲人把讨论意见形成论文成果。她原本以为兴趣小组也是这种模式,没想到,还没讨论,两位主讲人就提交了这么成熟的论文!


  “好正规啊!”她轻轻说。


03

只提批评不讲表扬


  6月10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会议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来自全国民法学界、民事法律实务界的众多专家学者云集一堂,茆荣华作为嘉宾出席了会议,徐卓斌在会上进行了论文交流。


  茆荣华注意到一个细节——当有人对《民法总则》内容提出几十条修改意见时,有一位学者指出:“《民法总则》就像我们家里的孩子,孩子已经生出来了,不管是男是女,不管胖瘦美丑,它已经是我们的孩子,我们要适应它,并且将来把它用好。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建立,我们要从研究制定法律逐渐转到法律解释学,今后立法的任务会逐步放缓,动不动就要求重新制定新法、修改法律是不现实的。”


  茆荣华非常认同这个观点,身为法官,他感到了肩上的重任,法官要做的不是制定和创设法律,而是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针对不同案件理解好、适用好法律。


  俞巍与几位同事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与徐卓斌不同的时,俞巍和庭里的陈树森、陈克等人还在紧张地撰写稿件之中。自从领了“任务”回来,俞巍作为庭里的带头人,打算发动调研骨干们把《民法总则》的“法人”一章做系统研究,可一讨论发现,要研究的问题太多,但时间却非常有限。


  “我们还是集中精力主攻几个问题,把这些问题讲透讲深,不要为了求全而只是蜻蜓点水。”俞巍最后决定。


  6月14日,“第二讲”开始。


  俞巍、邓永杰、周量分别围绕法人解散清算制度的新发展、个人信息的民事保护、补充责任在民法典中的制度设计三个主题进行交流。


  “我给大家提个要求,”茆荣华听了一些小组成员点评后说道,“我们的小组讨论不是表彰会,是讨论会。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讨论的时候不讲赞扬的话,只提批评意见。只有这样,水平才能提升,文章才能不断完善!”


  所有人为之一振。


  方遴有些底气不足了,她指望着自己的主讲排在越后面越好。没想到,负责活动排期工作的徐文文来“求”她了。原来,有一位主讲人临时有工作安排,徐文文希望方遴能够“救场”,提前一周“顶”上来。


  看着徐文文的乞求眼神,方遴咬咬牙答应了。


  双休日,方遴来到办公室写稿,宝宝还小,在家肯定没法儿写。


  “宝宝想妈妈了!”晚上,家里人打电话来催。


  听着电话里宝宝的呢喃之声,方遴赶紧回答:“马上就好,再过半小时就回来。”


  接着,连续五天的下班赶稿,方遴常常写到八九点才回家。


  6月19日,周一。方遴将初稿交给庭长田文才过目。


  中午时分,田文才回复她:“写得不错,不过这次兴趣小组的调研是为了解决实务问题,所以,能否结合一些案例聚焦在具体的问题上?”


  方遴连夜修改,把“代理”的范围缩小到了“表见代理”。


  赵超也感受到了时间的紧迫性。一天清晨,刚从睡梦中醒来的赵超突然收到茆荣华微信发来的一篇文章。自从组建了兴趣小组,茆荣华只要看到好的参考文章,就会发送给相关题目的主讲人。


  “谢谢领导,我一定好好学习。”赵超顿时睡意全消。


  赵超最后定的题目是“非法人组织的界定及其诉讼安排”,她不敢懈怠,查了很多资料,然后针对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赵超写稿子习惯“一次成型”,每次拿出来的文章必定是竭尽她所能,这次也是如此。


  考验来了。兴趣小组活动时,由于“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在以前的民事单行法中没有使用过,此次颁布的《民法总则》提出这一概念是一个创新,而理论界对这个创新本来就有很多关注、甚至质疑,于是,对于这一创新的司法应对,自然成了争议最大的问题,这也是《民法总则》施行后实务界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做好诉讼安排?讨论异常激烈。


  赵超坐在那里,对所有人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应。


  “你写到了‘诉讼担当’的理论,据我所知,我国信托法对诉讼信托持否定态度,这一点是否需要在文章中写明?”


  “诉讼担当理论包括法定的担当和意定的担当,这个理论的适用确实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但如果有法律的明确规定,那就没有问题,其背后其实就蕴含着法定担当的原理。”赵超回答。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执行机构可以直接根据《民法总则》第104条的规定,追加其背后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清偿义务’,这和我们现在‘未经审判,不得在执行程序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原理上是否有冲突?”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这是这次《民法总则》的规定。而被执行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需要通过审判认定的,两者性质不同。”赵超回答。


  看着赵超胸有成竹地回答,徐文文佩服得五体投地:“舌战群儒,简直就是一场博士论文答辩!”


  金融审判庭的法官黄海很喜欢这样的讨论氛围:“大家都畅所欲言,平等发言,你听不到一样的声音,一个下午过得很快。”


  “思辨对于一个法官来说很重要,”刘军华感叹,“法官的职业特点就是理性、富有逻辑,要注意摈弃那些非理性、经验式、感觉式的内容,充分考虑体系、架构的严密性,只有这样的讨论,才能使思想体系化。”


一个都不能少

04


  2个月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闻讯而来参加兴趣小组的人越来越多,彼此交流的调研论文水准越来越高。


  “只要是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就不会感觉累。”茆荣华说。


  少年庭的徐晨平写出了《怠于履行监护义务的民事司法救济若干问题研究》,金融审判庭的黄海尝试分析《通谋虚伪表示立法对金融审判的影响》,立案庭的安泰专门研究《法人住所的规定在确定诉讼管辖时的适用》,民二庭的夏青埋头撰写《设立中法人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承担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庭的朱佳平写的是自己非常感兴趣的课题《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一篇又一篇的调研成果出炉,高院研究室主编的《上海审判实践》专门为兴趣小组的成果转换开设了专栏。


  7月19日,从上海杨浦法院借调到高院研究室负责《上海审判实践》编辑工作的曹书瑜也被兴趣小组的氛围感染了,他悄悄告诉徐文文,自己也想尝试写《民法总则》中的“保护见义勇为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好呀,题目我先记下,按照目前的安排,您的发言可能安排在8月9日。”徐文文迅速做出回应。


  “我们出一本书吧!”不知谁提了个建议。


  是啊,都已经初步完成了16篇调研论文。茆荣华觉得可行,立即派人联系。很快,出版社反馈:“我们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希望来沪洽谈。”


  兴趣小组的成员们欣喜不已,茆荣华立即布置16名作者对自己的稿件做进一步推敲修改,以庭室为单位,围绕稿件进行再研究、再讨论。


图为2017年7月28日徐文文赶印出来的“蓝皮书”。钱成 摄


  7月28日晚六点,一本厚厚的、蓝色封面的《<民法总则>司法适用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汇编集印制出来了。


  “这是全国第一本关于《民法总则》审判实务的书,不如把书名定为《<民法总则>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吧,争取10月1日之前面世!”拿到“蓝皮书”的出版社总编辑助理及分社长非常兴奋,向茆荣华等人建议。


  申请刊号、编排、审校、印刷,分社长扳着手指数日子,最后定下书稿必须于8月25日全部发送给出版社。


  茆荣华有些纠结。一部分文章还缺火候尚需修改,还有一部分文章尚在写作中。是全部的论文都上,还是只上其中一部分论文?最后他决定:“一个都不能少”,未完成的稿件按照出版要求进行写作,那些相对薄弱的稿件就采用“结对”方式来进行修改。


  很快,法官助理褚艳阳得到了方遴的协助,褚艳阳所写的《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探究》虽然经过她本人多次修改,但仍然无法让人满意,方遴耐心地帮她逐字逐句调整;


  曹书瑜的《民法见义勇为保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得到了徐卓斌的协助,虽然工作很忙,但徐卓斌在赶往北京研讨会的火车上仍然坚持与曹书瑜沟通;


  民二庭的黄贤华周末修改完自己的《公司经理二元身份的检讨与反思》,然后把稿件发给俞巍,正在陪伴父母游玩的俞巍立即打开微信,在茶馆里一条一条认真翻阅……


  修改、调整,再修改、再调整,各庭室的小组成员对书稿进行着交叉讨论,茆荣华对每一篇稿子都细细斟酌、审校,而田文才所在的申诉审查庭更是肩负联系出版社的重任,徐文文几乎每天都在联系、协调、校对之中。


图为每次兴趣小组讨论时使用的论文资料以及会后申诉审查庭编写的信息情况。钱成 摄


  “那段日子简直就像打仗一样。”徐文文感叹。


  此时,一个好消息传来——中国民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同意为这本书写序!兴趣小组的成员们顿时备受鼓舞。


  “做一名法官,越是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地方,越是能体现你的水平,要多学习多钻研,一辈子踏踏实实做好一件事,做到极致就够了。”田文才鼓励着他的年轻法官们。


  9月25日,兴趣小组的每位成员提前拿到了出版社寄来的、共计51万字的《民法总则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


图为2017年9月25日,部分兴趣小组成员拿到新书后的合影。钱成 摄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都不敢打开!”方遴害羞地笑着。


  “真没有想四个月里能出一本书!”徐文文开心极了。


  “现在看这本书里的每篇文章,我基本都能回忆得起哪部分内容被‘批判’过。”徐卓斌也笑了。


  “每一次修改都可以把思路理得更清晰,看到成品,好有幸福感。”朱佳平爱不释手。


  茆荣华坐在办公室里细心地给每一位作者签名留言,他从内心深处感谢所有兴趣小组成员的参与和奉献。


  上海高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庭前独角兽”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推介此书,越来越多的法官、律师、公司法务对这本《民法总则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产生了兴趣……


  谁会想过出一本书呢?但是,它就这样诞生了。人们若是一心一意地做某一件事,总是会碰到偶然的机会的,难道不是么?


记者手记


法官的分水岭


  “法院出的书相对比较实务,但像这本具有预测性和前瞻性研究性质的司法实务书,市场上很少,这个要花功夫才能写出来。”记者拿到这本《民法总则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时,一位出版界的朋友坦白地告诉记者。


  近4个月,34个人,从“压根没想过出书”到“全力以赴地写书”。


  你喜欢这样的兴趣小组吗?——采访的最后,记者问了所有被访者一个相同的问题。


  “当然,对我而言,很希望继续有这样的平台。”


  “这是我进法院之后参加过的氛围最好的研讨兴趣小组。”


  “这是跨部门的平台,大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每个人的思路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一段非常棒的经历。”


  望着那一双双充满喜悦的眼睛,无论是年长还是年轻,无论是法官、法官助理还是书记员,记者明白,这本书走出了一条不简单的路,路上充满了向上的力量。


  “一个优秀的法官,在学好法律的同时,还要有丰富的审判经验。”记者采访茆荣华时,他脱口而出一句话。


  “审判经验从哪里来?”记者追问。


  “第一,来自于自己审理的案件,这是每位法官都能经历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可以累积的。第二,来自于善于发现,善于发现每起案件的相同点和差异点,并加以梳理和归纳,从而提炼审理案件的思路,这不是每位法官都具备的,但优秀法官必须具备。因为只要经过十年、二十年,这道分水岭就会很明显,只做了第一步的法官,往往只能成为完成审判任务的普通法官,而完成了前后两步的法官,便会成为资深法官、专业法官、精英法官。”茆荣华回答。



记者:严剑漪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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