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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推出移动互联全业务生态平台"微法院"

2017-11-18 朱旻 邢斌 等 最高人民法院

11月16日,江苏高院与腾讯公司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推出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移动互联全业务生态平台--"微法院"。 

发布会上,双方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腾讯公司党委委员、安全管理部总经理朱劲松,北明软件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进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王德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徐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侍鹏,省法院党组成员何方,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周继业致辞中表示,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当今,人民法院必须抢抓时代发展机遇,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提升"互联网+司法"的能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才能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他指出,"微信"已经成为移动互联重要平台和沟通交往重要渠道的新形势下,江苏高院与腾讯公司合作,率先研发"微法院"平台,充分发挥"微信+"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助推全省法院工作跨越发展,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信息化3.0版建设理念,是江苏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他介绍,江苏是经济大省、案件大省,江苏法院案件数量已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如何运用互联网手段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何运用信息技术减轻广大法官工作压力,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是当前江苏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与紧迫任务。   

周继业希望,通过建立全流程、一站式的"微法院",形成江苏法院独特的网络生态系统,推动业务及管理移动互联网化,对内实现移动办公办案协同,对外实现网上立案、微信送达、智能导诉等司法为民功能,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内外,超越时空和部门限制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法院工作流程优化重组,从而推动司法审判和诉讼服务更加公正公开、高效便捷,满足江苏法院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发布会上,省法院审管办负责同志现场演示了"微法院"平台各项基本功能。演示中看到,其功能亮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面向社会公众平台内嵌于微信的智能机器人通过语音交互的方式提供法律法规查询、诉讼流程引导、诉讼风险评估、类似案例推送等服务,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矛盾纠纷,合理使用司法审判资源。

面向案件当事人,平台可以提供在线预立案,智能辅助生成标准化诉状。通过"腾讯慧眼"人脸识别技术,在审判流程的各个节点进行人脸核身,方便当事人快速参与诉讼活动。证据提交等流程也可通过微信完成,降低诉讼成本。"一案一群"使流程节点告知、证据材料提供、案情交流讨论、流程文书送达更加便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微信申请在线阅卷、查看庭审视频。

面向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平台可以推送关联案件,生成案件画像以及案情分析报告;提供微信开庭排期、审限变更、文书审批、电子送达等服务,让法院干警可以随时随地处理案件。还可以实现远程微信庭审,无论当事人身处何地,开庭审理都可以有序开展。

案件执行阶段,当事人可以通过语音、图片、视频、定位等方式举报执行线索,查询案件流程、执行案款到位情况。执行法官可以迅速掌握案件动态和执行线索,通过微信快速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时传送执行现场的视频和图片。


创新地将"微信+"的理念融入进法院生态体系,依托微信庞大的生态圈,"微法院"将不断完善功能设置,链接更多行业,形成微法院生态圈。其中生态圈最核心部分是法院内部协作,向外逐步延伸至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机关,有诉讼意向的社会公众,银行、保险、证券、网络支付等协作单位,学校、医院等各行业微信用户……


据介绍,"微法院"生态圈的强大功能将会在法院很多业务工作中得以体现,比如联合司法厅等部门打造多元化纠纷矛盾解决平台,通过仲裁、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联合学校、医院等单位,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医患纠纷化解提供指导性案例、法律法规等服务等等从而实现"微信"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开启一个全新的"微法院"时代。


江苏高院 “微法院”视频短片: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z0505vughib&width=500&height=375&auto=0


来源:江苏高院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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