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作品展】反家暴日特别作品:觉得自己幸福的就进来......
作品简介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我们特推出来自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作品《觉得自己幸福的就进来......》,该作品以家暴为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形式新颖,内容优秀,良好展现了人民法院为反家暴做出的努力。同时该作品包含的极具感染力的原创图片,也具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是一组十分优秀的作品。
“晚饭怎么还没做?你是找打吧!”
“你敢离婚,我就敢杀你全家!”
“小兔崽子这么晚回家,我抽不死你!”
……
“这是我们的家务事。你们管得着吗。”
这仅仅是家务事么?
不,这是家庭暴力!
家
暴
一个让人觉得可怕、愤怒的词语!
在家暴中,
受害者都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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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实案例为背景,
岳麓区法院拍摄的一组反家暴公益海报,
象尖刀一样刺入每个人的良知!
“从我们结婚到现在,我至少被打了6、7次。有一次,我实在忍受不住了,就跳进了河里。”
当他操纵了你的生活,
那不再是你的生活。
“我们常常因为小事而争吵。他的拳头会毫不犹豫地落在我身上。有一次,他甚至拿着刀子恐吓我。我的脸也受过伤,我能用粉把这个伤疤去掉么?”
脸上的伤疤能去掉,
可心口上的呢?
“一言不和,他就掐住我的脖子,扇我耳光。连他的父母和姐姐都会打我。我真的害怕,他们会把我打死。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委曲求全不会让家暴终止。
不断的原谅和忍受可能会让暴力升级!
“他老是不信任我,动不动就骂我、打我,还在我车上安装跟踪器。他到底想怎样?”
暴力不是开始于一个人打骂另一个人。
而是当他说:“我爱你,你只属于我!”
(注:受害者不仅限于妇女)
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
24.7%的家庭存在家暴,
其中90%的受害人是女性,
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
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妇联受理
家庭暴力投诉量每年都在4万-5万件左右。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处理。
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及时向妇联等有关机构反映,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请注意尽可能的保留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短信、微信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以禁止家庭暴力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受害人至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申请书中需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自己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立案人员记入笔录。
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至今为止,
我们已经签发6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8年,签发湖南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0年,签发全国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出台当天,签发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全国首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年3月8日,针对同一申请人,向其丈夫及公公同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亦属湖南首例!
每个女人,都应该是美丽的!
你的美 像叮咚流淌的山泉
你的美 像晶莹剔透的水晶
你的美 像迎风摇曳的柳枝
你的美 像温暖圆润的翠玉
你只是需要一个没有家暴的天空!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
我们想告诉你:
在你身边,
有一群在为反家暴事业而努力的人!
你可以大声说出来!
让淤青和伤害暴露在阳光下。
反家暴,我们在行动
(文中照片,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投稿: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陈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