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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微信的展、赞、评

2017-12-03 李国生 最高人民法院

法官的个人微信需要加以自我约束,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其成为法官工作上的好助手,学习上的好帮手,生活上的好朋友。


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微信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各地法院在立案、送达、审理、执行、调解、培训和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微信,创新工作方法,大大提高了工作质效。为了调解、送达等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法官的微信朋友圈成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的一个平台。法官微信朋友圈的展示、点赞、评论,也成为了工作生活的一部分。



展什么。当前微信朋友圈的内容十分开放,内容包罗万象,作为一名法官,其朋友圈展示应有一定的选择性,除了美好生活的展示,个人情怀的表达,亲人之间的沟通,朋友之间的答赠,还应有党的政策方针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各种业务、生活知识的学习。微信朋友圈反映的是一个人的知识、爱好、品味、修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反映的是一个人的整体面貌。关键是要展现法官的“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人要实”的重要讲话给出了标准:“做人要实,就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所以,法官的微信朋友圈也要做到言行一致,同时,发布与自己审判工作有关的内容时,要遵守保密纪律,尽量发布经宣传部门审发的权威稿件,防止出现泄密和引起不必要的猜疑。



赞什么。要赞“善良、正义、宽容、理解、尊重”的正能量。对一些无病呻吟、不思进取、格调低下的内容,要坚决抵制、举报或屏蔽。作为网络环境的一部分,我们要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点赞;要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点赞;要为大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断实现的美好愿望、美好生活点赞;要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奋斗精神、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友情和爱情点赞;要为法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点赞。我们点点滴滴的赞汇集起来,就是一条正能量的河流,为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尽到法官的一份力。


 评什么。法官对好友朋友圈的评论,一般来说是非正式评论,是随时针对朋友圈内容有感而发的议论,有其随意性。但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这种评论也成为一种自媒体非正式的论点表达,应当遵循一定的规矩。评论是一门学问,也反映出法官的情怀和学识。在对一些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内容的评论,相对来说可随感而论,交流感情和看法;对一些社会热点事件的内容,在评论前要注重全面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不轻信,不盲从,客观评论,发挥专业优势,在评论的同时引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对一些早已确认是谣言或明显是谣言的内容,要在评论时敢于直言,摆事实、讲道理,防止大家以讹传讹,使谣言不仅止于智者,且能止于朋友圈。


当前,除了微信之外,许多法官还开通了微博等社交媒体工具,在使用中也可参考微信展、赞、评的注意事项,适当加以约束,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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