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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巧用“替身”断难案

2017-12-03 刘文基 最高人民法院

古代交通、科技落后,客观上制约了案件的侦查、审理。但世上无难事,古代官员往往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巧妙设置情境,运用“替身”破解疑难案件。



吉安老吏:将妓女替新娘


明朝时,江西吉安州有个富豪家给儿子娶媳妇,因人多眼杂,小偷趁机进入,悄悄藏在新娘的床铺下,等待晚上行窃。没想到,连续三夜灯光如昼,小偷饥饿难忍,仓皇逃窜,被抓获扭送官府。偷鸡不成蚀把米,小偷极力辩解,自己不是小偷,是医生,因为新娘有癖病,才让他陪伴,以随时用药。县官再三审问,小偷对新娘家的事情说得头头是道——这些都是小偷这几天在床下偷听到的。县官信以为真,要传唤新娘到衙门对质。古代妇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何况是新娘子,富豪家再三请求,县官左右为难,就和一个年老的衙役商量。


老吏说,新婚燕尔之际新娘到衙门与小偷对质,不论官司胜负,对新娘子都是莫大的侮辱。小偷悄悄潜入,慌忙逃出,一定不认识新娘,可以找别的妇女代替新娘,如果小偷将她认作新娘,就足以证明小偷在说假话。县官言听计从,挑选了一个身材相当的妓女,让她穿上华丽的新衣服,坐着轿子来到衙门。小偷见此情景,迫不及待的说:新娘子,你请我为你治病,怎么又把我当作窃贼抓起来?县官大笑不止,说明真相。小偷知道露了马脚,只得如实坦白。


新娘家失窃案的难题是,她的娘家与婆家相距很远,古代交通不方便,又没有电话,官府要通知新娘的娘家人到衙门对质,很不方便,为了一个没有偷到分文财物的盗贼未遂案,官府如此兴师动众,也很不划算。两权相较取其轻,富豪家宁可不报盗窃案,也不会让新娘抛头露面。这可能也是小偷挖空心思,编造谎言,假称为新娘治病的原因。没想到,吉安老吏李代桃僵,保全了新娘子的颜面,让案子真相大白。新娘子得以保全颜面,归根到底是吉安老吏的经验丰富,但县官也并非无足轻重,是他虚怀若谷,虚心向老吏请教,并从善如流,完全采纳了这一合理建议,成就了这一人性化的千古名案,令人钦佩。


 王世贞:将衙役替嫌犯


王世贞是明朝著名的文学家。嘉靖年间,他在青州操练部队时,官兵抓获了7个盗贼,其中1个逃跑了,强盗首领就胡乱编造逃跑者的姓名,诬陷他人。官府抓获到盗贼头目所说的人,对方叫苦不迭,极力辩解自己冤枉。双方各执一词,真假难辨。



王世贞命令将盗贼头目带到堂下,让衙役带着被捕者远远跪在台阶上。看到被捕者脚上穿着一双丝袜,盗贼首领就屡次三番地回头察看被捕者的丝袜。王世贞就命令衙役蒙住被捕者的头部,找到1个和被捕者高低胖瘦差不多的衙役,让他穿上被捕者的袜子,安排盗贼头目进行辨认。盗贼首领并不知道被捕者已经被掉了包,只认得双方所穿的丝袜,就一口咬定对方就是自己的同伙。王世贞取掉对方的头罩,大笑不止,对盗贼首领说,你竟然把我的手下衙役指认为你的同伙。因此,查明真相,将被捕者当即释放。


被捕者是否就是真正的盗贼,盗贼头目与被捕者各执一词,谁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但既不能放纵罪犯,也不能冤枉无辜,如何才能查明真相?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的确非常困难。但王世贞察言观色,发现盗贼首领在着力观察被捕者的丝袜,就怀疑盗贼首领是诬告陷害——或许他其实并不认识被捕者,只能通过丝袜来辨认他,因此,他悄悄用衙役替换了盗贼指认的同伙,让盗贼头目再次指认。盗贼头目果然只认得丝袜,不认识人,竟然将张冠李戴的官府衙役认作自己的同伙。案件因此真相大白。追根究底,是王世贞仔细观察,掌握了盗贼头目的一举一动,分析其弱点特点,并巧妙设置情景,让事实真相自然呈现出来。


傅洪泽:将家仆替窝主


清朝康熙年间,担任扬州知府的傅洪泽曾经破获一起特大强盗团伙案。盗贼头目扯出西乡的吴某为其窝藏赃物,要求将吴某抓来对质。傅泽洪问明吴某的年龄、相貌、住址,就有捕快主动请缨,请知府签发手续,由他拿着去抓捕吴某。傅洪泽严肃认真地说,盗贼头目对吴某的招认如此明确,吴某确定无疑是盗贼的窝主,如果大张旗鼓去捉拿,吴某一定会闻风逃跑,吴某还是由本府秘密捉拿。


几天后,傅洪泽来到公堂,将盗贼头目提押出来,叫到自己跟前,命令衙役首领到堂屋后面的小房间,将盗贼窝主吴某戴着枷锁押上来,与盗贼头目进行当堂对质。盗贼头目斩钉截铁,认定对方就是窝主吴某,义正词严地说:某某财物现在你家中。对方坚决不承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傅知府冷眼旁观,笑着对盗贼头目说,这个人其实是知府衙门的仆役。你所说的窝主吴某,经本府秘密查访,是个安分守己的百姓,虽然家中富有,但属勤劳致富,并非盗贼窝主。


听到自己招认的窝主竟然是知府的家仆,盗贼头目无地自容,只得老实坦白交代自己诬陷好人。傅知府乘胜追击,审问盗贼头目是谁让他栽赃陷害吴某?盗贼头目只能交代,是某捕快教唆自己的。原来,教唆者就是此前自告奋勇要求捉拿吴某的捕快。事实胜于雄辩,捕快有口难辩,只得乖乖认罪。傅知府查明真相,将捕快予以重罚,还给他戴上木枷,写明罪状,当街示众。


盗贼头目招认吴某是窝主,捕快当庭要求捉拿吴某,这似乎是扩大战果、侦破大案要案的有利时机,但傅知府却反其道而行之,以防止打草惊蛇、秘密查访为由,予以拒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傅知府经过秘密查访,查明吴某是个守法百姓,勤劳致富,并非盗贼窝主。但盗贼头目为什么诬陷吴某是窝主,捕快为什么迫不及待的要求捉拿吴某,如何让案件水落石出?傅知府运用了成本最小的偷梁换柱方法。用官府的仆役,替换了窝主吴某,盗贼头目因为并不认识所谓窝主吴某,而想当然的将官府仆役认定为窝主,案件因此真相大白。不仅为吴某洗清了冤屈,而且查明了幕后指使者——捕快。


 莫让法条和证据代替自己的判断


 或许有人觉得上述案件的断案方法只是雕虫小技。的确,在正确答案公布后,谁也不会觉得其中有多少技术含量。但正是因为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没有任何技术支撑,而是因陋就简、因地制宜破解难案,才更加难能可贵。


细节决定成败。不妨想想,古代盛行重刑思想,宁可冤枉三千,也不放过一个,官员为了政绩,甚至扩大战果,将无罪作为有罪处理。在团伙案件中,上述情形更为显著,往往无限扩大,愈演愈烈,牵连无辜。用“替身”断难案,杜绝冤假错案,就更加难得。


就此而言,“替身”断案的运用,其实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是理念问题,能最大程度地节约司法成本,减少了对平民百姓的干扰侵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发扬。


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让各种鉴定机构应运而生,证据材料层出不穷,但司法人员不能因此产生过度的依赖性,苛求事事有证据,而将自己降格为罗列证据的机器。其实,不仅仅在证据问题上存在机械呆板问题,在法律的理解适用上也存在机械呆板问题,民事诉讼中也苛求事事必须有法条依据。虽然我们的法律日益健全,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任何具体事项都做出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是对的,但不能机械执法。


古人巧用“替身”断案,其共同特点是举重若轻,将复杂案件简单化。可见,司法专业化、司法能力的重要。即使科技再进步,司法工作中也仍然有难以破解的难题。此时,司法能力至关重要。虽然科技进步了,但推理方法、司法技术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这既是机器人不能代替司法人员的原因,也要求司法人员灵活机动,运用聪明才智,破解疑难案件。而不能只相信眼前的证明、鉴定,不能综合判断,导致机械呆板地处理案件从而违背基本情理。这种现象需要被坚决纠正。


作者单位:甘肃省民勤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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