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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院公开 为你而来!内蒙古全区各地法院活动撷英

2017-12-05 马群 最高人民法院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法院积极开展了座谈交流、参观学习、送法上街、法律服务等活动。各级法院通过精彩纷呈的方式,掀起宪法宣传高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巴林右旗法院对全院干警进行宪法知识考试,以考试的形式加深对宪法知识的理解,以便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加以运用,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呼伦贝尔市中院深入当地购物广场开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推进社会诚信体制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土右旗法院举办宪法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旁听庭审。


阿尔山市法院、磴口县法院、杭锦后旗法院的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法律读本,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赤峰市中院邀请了国税系统的20余名干部来到法院参加开放日活动,为他们讲述法律工作的点点滴滴。



        清水河县法院、乌达区法院、奈曼旗法院、奈曼旗法院邀请了学校学生们到法院进行参观,零距离了解法院审判流程和法院文化,为同学们讲述有关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从小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部分法院利用自媒体平台,进一步把“开放日”扩展到了网路平台,让更多的人走进法院、走近法律。

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罪、行贿案。回民区体育局15名领导干部观摩此次庭审,该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


包头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座谈,汇报法院工作进展,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该院官方微博对公众日一系列活动进行了直播。



今年的“12·4”暂时告一段落,然而法院的开放和宣传永远在路上,接受监督和为民司法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工作中,内蒙古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更积极地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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