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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提请审议了!

2017-12-22 王俏 最高人民法院

今天上午,人民陪审员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首次提交审议。


今后,人民陪审员将在法庭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谁能成为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说明时表示,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


现在知道你有多重要了吧~


是不是有一点心动,想成为一名陪审员?


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有可能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呢?



其中,提出“年满二十八周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


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有这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陪审员是怎么选出来的?



随机抽选是人民陪审员产生的一般途径,因审判活动需要,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草案还明确,“人民陪审员从符合条件的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而不是从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供当地常住居民名单,并根据其掌握的犯罪记录信息对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审核。



陪审模式是什么样的?




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事项?



为了让更多的公民有可能参与到审判活动中,草案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


此外,为了有效防止“驻庭陪审员”等的出现,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草案还明确,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周强表示,这一规定赋予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等的审判权力,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文字:王俏

制图:许丽莎 吕韶文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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