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落到点子上,办到了实处”——代表委员体验江苏泰兴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2018-01-08 朱旻 翟敏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收案17655件,人均结案212件,案件量的持续上升推动法院问计改革,大刀阔斧投身改革。2016年6月以来,法院的改革实践证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之策。


  近日,江苏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到泰兴法院,体验其繁简分流工作模式。



  今天是泰兴法院速裁中心法官助理鞠绮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选案的日子。2017年5月中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81号文明确规定未入额助理审判员不再独立办案,泰兴法院便在立案庭组建了速裁中心,将全院分散在各业务庭的18名助理审判员集中到速裁中心担任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每天轮流值班选案,对选取出的速裁案件,由其负责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负责联系当事人,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法官助理主持调解,如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协议书,如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填写案件要素表,进行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然后由值班员额法官主持庭审。


  当天8时45分,鞠绮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凭经验,她认定这个案件有调解的可能。很快,鞠绮就电话联系上了另一方肇事者和保险公司。15分钟,三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场,在鞠绮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三方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仅花了一个小时,在场代表委员们观摩了流程运转便捷、高效的全过程。



  泰兴法院院长杨旭波向代表委员们介绍,目前法院速裁中心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共计41人,以“1+3+3”的模式编为5个团队。每天安排3名法官助理在诉服中心值班选案,确保50%以上的案件进入速裁序列。具备调解条件的,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不能即时安排调解的,在受理后第二个工作日,以简便快捷的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


  “那法官助理是以什么标准来甄别繁、简案件的呢?”省人大代表、泰兴市人民医院综合外科主任医师顾继礼提出了一个颇专业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工作实践,在审理过程中,往往繁案不繁,简案不简。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甄别。客观方面,我们依据最高院、省高院关于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来选取案件;主观上,法官助理立案时直接与当事人沟通,加强对案件的主观认识,进一步确认案件是否适用速裁程序,主客观的统一基本保证了选取的准确性。”泰兴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伟明回答说。


  “上个月我在立案的时候,就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起诉的标的额为500万元,原先我以为这必定是一件复杂案件,从案件类型到起诉标的额都不是过去意义上的简单案件,更不可能适用速裁程序。”速裁庭法官助理张展介绍说,“但当我细致审核立案材料时,发现双方合同约定明确并且附有对账函等证据,我感觉案件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复杂,请示了值班法官后,大胆收下了这起案件。


  收案后,我跟着庭长去广州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主动向被告了解案情,结合原告的陈述,我们初步判断纠纷的发生源于双方沟通不畅产生了误会,基于初步查明的事实,我们将调解确立为处理本案的基本思路,最终双方重新达成合作意向。”


  不仅是在立案环节,进入审理程序的速裁案件依然遵循着“快”和“简”的原则。


  员额法官庭审过程中,除简易刑事案件外,对当事人在要素表中填写的无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认定;庭审着重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当庭宣判。


  高效运转成效显,据统计,自2017年6月15日速裁中心正式运行,速裁中心人员数占全院审判人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26.9%,办理了全院近70%的案件。法院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0天,服判息诉率达到99.8%,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并为繁案精审提供了有力保障。


  1月5日,法院立案大厅,泰兴某公司法务顾问老张正在办理立案手续,“2017年下半年我们成功化解了与五家企业的欠款纠纷,为公司挽回了1000多万元,还促成了与两家企业继续合作。以往需要半年才能了结的案件,现在通过速裁只要短短几周时间。中央倡导的为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法院通过繁简分流大大提速案件办理,这一点是落到了点子上,办到了实处!”


  “速裁中心的成立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实现了难案精审,让其他员额法官更有精力关注于疑难复杂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真正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让一些年轻同志在良性的竞争中不断成长,法院的精气神得到了提高,我为泰兴法院的改革点赞!”采访中,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欣喜地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赵炜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