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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法官奔赴山乡夜袭查“老赖”

2018-03-06 赵志锋 最高人民法院


3月1日晚,甘肃省庆城县,元宵节前夜,一轮圆月高挂天空,正是万家团圆之时。


  晚8时30分,由庆城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伟带队,执行团队乘坐两辆执行警车从法院驶出,向西北方向的山乡疾驰而去。


  这晚,法官要驱车奔赴山乡夜袭,让“老赖”们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白天找人太难,有些人故意躲避执行。”在路上,“执行能手”郑富春法官向记者介绍,这次要找的第一个被执行人郭某,法官已经跑了四五次,只有一次找到了人。




车辆在崎岖的山路上行驶了40分钟后,抵达马岭镇琵琶寨村郭某家。看到有人来,门口拴着的大狗拼命地吠着。


  执行干警叩响大门,一分钟后,铁门打开。开门的是郭某的父亲,但干警找遍院落,都未找到郭某。


“我们是来执行的,郭某在不在?”郑富春问郭某的父亲。
  “人出去打工了,不在。”
  “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能联系上吗?”
  “不知道,也联系不上,他经常换电话,打不通。”
  

问不出有效线索,法官对郭某的父母说明来由。


  原来,郭某以资金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8600元。法院判决后,郭某只归还了4500元,之后就很难再找到人。


  “那让王某(申请执行人)来要,他来要我们就给。”郭某的母亲说。


  郑富春严厉地说:“我们是执行生效判决,钱要打入法院的执行专户。”


  听了这话,郭某的父母表示,“等郭某回来问清楚了,他没钱我们替他还。”


  此时,常务副院长郭伟说:“这是法院的判决,白纸黑字的,你别说‘问清楚‘再还,就说什么时候给。”
  

郭某的父亲表示,他家最近在修坍塌的院墙,一个月之内,他想办法把钱送到法院。



“还是没找到人。”从郭某家出来,郭伟告诉记者,对执行干警而言,夜间工作是常态,很多被执行人白天根本找不到人,要么电话不接,要么就说在外地。元宵节了,人多半都在家里。


离开郭某家,执行团队奔赴下一个被执行人路某家。


  路某是一名90后,因琐事和邻居发生争吵、厮打,导致申请执行人史某一根手指骨折,法院判决路某赔偿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路某拒绝履行,今年1月12日,法院立案执行。


  虽然明月高悬,但山村的夜晚找人十分不易。四处打听,几番周折,终于在晚10时见到了路某和她的丈夫。


  “当时史某也打我了,而且误工费算了70多天,我觉得法院判的太高了。”路某对执行法官委屈地说。


  “法院算误工费是有规定的,而且判决也生效了。现在到了执行环节,就是你们和法院的事情了。”郑富春解释说。


  路某的丈夫提出,既然事发生了,钱他们肯定出,就是想把事说清楚。


  “你的意思是看有没有和解的可能,那我们可以主持调解一下,但还要看申请执行人的意愿。”郑富春对路某的丈夫说。


  “好,下周一我就去法院,你们主持调解一下。”路某的丈夫表示,他希望此次赔偿后,两家能和睦相处。“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


  从路某家出来,执行团队决定当夜顺路向被执行人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车辆沿着乡道前行,于晚11时许到达葛崾岘办事处。


  找到徐某后,法官让徐某填写了财产申报令,发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郭某履行义务。



当晚的执行告一段落。此时,已是零点10分,元宵节已经来临。


返回的路上,郭伟告诉记者,庆城县法院执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7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00多件,同期增长57%。法院挖掘内部潜力,探索建设立案、审理、执行信息对接机制,结案率达到了96%。


  记者获悉,庆城县法院院领导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执行案件。2017年,庆城县法院院长徐国渊就办理案件17件,结案率100%,到位标的80余万元,标的到位率100%。


  历经4个小时,全程100余公里,翻越两山两沟,穿越两个乡镇,办理3起案件……记者的体验式采访完成了,但执行工作“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午夜时分,执行团队返回县城,小城安详宁静,街上行人稀疏,元宵节之夜,灯火正阑珊。


法制日报记者:赵志锋

来源: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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