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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2018-03-08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让贫困边远地区法院能留住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南江县五郎黄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汪其德在3月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和法院打过多次交道,对法院的工作了解很多。


  “2013年,我第一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就跟随最高人民法院前往黑龙江法院进行调研,此后每年最高人民法院都会组织我们前往全国各地法院进行调研。”汪其德说,“以往总觉得法院很神秘很严肃,但接触后发现法院的工作氛围很好,很像一个大家庭。”


  谈起对法院工作的观感,汪其德表示,近年来,全国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脱贫攻坚,法院对此支持力度很大,民生方面工作做得十分出色。”汪其德说。


  不过,在视察法院工作时,汪其德发现,全国不少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法院都面临着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现在是有水平的人才留不住,不少人干了几年就会想办法调离或辞职,这个问题不解决,对于今后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法院的发展会影响巨大”。


  对此,汪其德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法院的支持力度,从经费保障、职级待遇等多个方面予以倾斜,增强贫困地区法院定向招录比例,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力度,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以此保证让人才能留愿留。“不能既想让人干事,又不给予一定保障。”汪其德说。(记者 许 聪)


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人民法院整体工作进步明显


  趁着小组讨论的间隙,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3月6日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对于近年来人民法院的工作,刘守民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人民法院整体工作进步明显,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裁判文书上网、智慧法院建设、破解执行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成绩有目共睹。”


  “虽然破解执行难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必须看到现在法官面临的执行压力还是比较大,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刘守民说。


  此外,刘守民十分关注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并就法官待遇、编制等多次提出意见建议。他表示,对于案多人少,一方面要加强诉源治理,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注重案件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办,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仲裁机构的支持力度,借助仲裁机构分担法院的办案压力。


  对于司法改革问题,刘守民建议,希望能结合社会各界反映,从大数据角度对改革效果进行评判。“作为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我十分关注改革的效果。改革后,法官办案量、薪酬、比例是否够用,流失了多少法官,有哪些变化,等等,我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从大数据角度予以回应。”刘守民说。(记者 许 聪)


全国人大代表李宁: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政法部门的代表,我特别关注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部分。”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在审议发言中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特色是突出强调了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李宁说,在他的印象中,依宪施政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是第一次。报告多处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特别强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比如,报告讲到破除无效供给,提出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过去的宏观调控,我们多是采取行政手段,而现在强调按市场规律和法治化手段办事,这是非常大的进步。”(记者 赵刚)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家事调解员并非“和事佬”


  3月7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买世蕊。


  全国劳动模范、拥军模范、三八红旗手、常年资助贫困学生和孤寡老人……买世蕊在河南新乡是家喻户晓的“好人”和“道德模范”。


  2015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家事调解员制度,买世蕊被聘请为首批家事调解员。


  家事调解员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和事佬”,而是一种专业的心理疏导。买世蕊告诉记者,从家事审判改革之初,新乡中院就引入心理咨询机制,组建专业心理咨询调解员团队,开展心理诊疗服务,在心理疏导员的参与下,家事纠纷调解效果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年来,我作为参与者目睹了新乡中院开展的家事审判改革,有近三分之二的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同比大幅度减少。”买世蕊说,“真正实现了‘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效果。”目前,新乡中院家事调解员队伍已达200余人。


  对于家事审判改革的未来方向,买世蕊建议,要加强家事立法工作,把家事审判从普通民事中剥离出来;建立专门的专业化家事法律,成立专门家事法院和家事法庭机构,把现有的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在全国形成统一的立法标准。(记者 乔文心)



全国政协委员李玉生:有必要设立少年家事法院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带来的提案是关于设立少年家事法院。


  “设立少年家事法院是巩固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果的一个方式。”李玉生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是十分有必要:“把家事案件归到普通的民事审判庭审理会存在一些问题。普通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财产问题,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体现在不仅涉及财产问题,还涉及人身关系,特别是亲情、伦理问题,并不是只给财产就能解决。”


  李玉生介绍说,目前江苏法院将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合在一起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并设立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家事调解员。


  提到为何要设立专门的审判法院,李玉生认为,少年家事审判的特殊性导致法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判后回访工作,现行的法院内部考核往往体现不出来,如果按办案数、发改率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标准,很难平衡。如果能成立专门的少年家事法院,仅在少年家事法院内部进行考核,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家事法官做审判延伸工作的积极性。(记者 王珊珊 朱 旻)


全国政协委员黄廉熙: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她带来了关于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提案。


  黄廉熙经过大量调研后发现,我国涉及环境保护、各种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早已有大量的立法,但在一段时间里,缺乏法律实施监督。自从有关方面重视并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实施监督,相关法律巨大作用才得以发挥,环境和自然资源才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


  黄廉熙观察到,各级人大在检查监督法律有效实施这方面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公众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渠道较少等。


  对此,黄廉熙提出,要加强法律实施检查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公众对法律实施中的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也应更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基层的情况比较了解,应当鼓励、支持他们及时向立法机关反馈有关情况,增强法律实施的实效性。”黄廉熙说。(记者 沈 荣)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巩富文: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立法体例

提案名称:关于制定公益诉讼法的提案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巩富文


  进入3月,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又到了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刻。


  这位学者出身的法院副院长,出版过两部个人专著,发表过300余篇学术论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我国的公益诉讼工作。履职多年,他的多件提案都涉及这一领域。身为一名老委员的他告诉记者,连续五年,他都带来了关于公益诉讼的提案。


  巩富文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环保意识迅速兴起,环境问题已引发全民的觉醒。中央也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关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战略地位。可以预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必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的重要主题,而及时预防和弥补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引发的争端纠纷,则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巩富文认为,公益诉讼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促进生态环境的依法治理,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高,推动政治、经济、社会、行政、司法的发展和完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巩富文表示,现有公益诉讼法律条文散见于多部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不利于法律集中统一适用,急需制定专门的公益诉讼法。


  “建议及时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使其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相一致。”巩富文表示,还应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执行到位后如何监管使用。


  记者了解到,巩富文从2014年起,每年全国两会都会带来涉及公益诉讼方面的提案,这些提案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复。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期满,巩富文建议将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制定,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立法体例。


  自履职以来,巩富文还提交了涉及民生、金融、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多项建议,引起广泛关注和社会反响。


  巩富文说:“推动提案落地,是对群众最好的答复。身为政协委员,就是要为国家的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群众呼声。新一届的履职路上,我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

(记者 白龙飞)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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