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栏目来到江西,报道了这两起案件
导读
《今日说法》栏目在3月7日播出了一期两会特别节目——“为了青山绿水”。他们来到江西,报道了两起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一起发生在抚州市资溪县,是江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另一起是发生在九江市彭泽县的滥伐林木案。
这一期的《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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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抚州市资溪县非法焚烧电子垃圾案
焚烧现场触目惊心
中毒入院的村民
2017年5月25日,在没有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时某和黄某雇人采用柴油引燃的方式直接焚烧废旧电子元件以提取金属出售,导致周边生态环境遭受污染,附近多名村民中毒入院治疗。
一审庭审现场
2月8日,抚州中院对这起污染环境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宣判,认定被告人时某、黄某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九江中院滥伐林木案
2016年上半年,邢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刀工对山场进行砍伐,并将所伐树木运往安徽省东至县青山乡等地予以销售。
2017年1月3日,彭泽县森林公安局经群众举报,对本案立案侦查。同年4月28日,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判决后,邢某于2017年12月18日向彭泽县林业局出具承诺书,表示其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补栽树苗140亩,以对当地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自愿缴纳了10.4万元作为造林款。
二审法院认为,邢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诺自愿通过义务植树以恢复生态环境,有悔罪表现,符合从轻及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故此撤销一审法院原判决,改判上诉人邢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守护美丽江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除了突出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司法理念之外,江西法院系统为了大力宣传和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还设立了多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司法保护基地,为的就是要让环保理念,深深扎根在民众的心中。
作者:高苑轩
来源:江西法院公众号
编辑:王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