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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8-04-20 荆龙 最高人民法院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交办会上强调

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4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提案,是依法执行职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办理建议提案,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受到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同时,今年代表建议大幅攀升,政协提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反映出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更加关心,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更多期待,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建议提案作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与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法院工作重点问题紧密结合,改进方法、完善机制、提高水平,推动办理质效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要强化分类施策,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要在总结往年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问题、补齐短板,促进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要在坚持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在办理工作不同阶段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要加强研究分析,对建议提案逐条逐项归类统计,做到分类明晰、数据完整,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有力智力支持。要强化跟踪落实,对答复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建立台账实时跟踪,及时向代表、委员再次反馈落实,做到无死角、不遗漏。要完善承办机制,各承办部门一把手要牵头研究,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负责人,并做好总结和二次反馈等工作。要健全奖惩机制,把办理情况作为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效。各承办部门要把办理工作纳入部门整体工作,一体研究、统筹推进。对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以及本院确定的办理重点,由院、庭领导牵头,集中时间力量,重点研究、重点办理,以点带面提升办理工作整体水平。对于今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的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督办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与当前决战决胜“基本执行难”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要区分不同情形,合理分类、科学办理,并坚持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带动一类问题解决。要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开诚布公答复,不泛泛而谈,不遮遮掩掩。


  会议强调,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办理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加强沟通,促进代表、委员更加了解、理解法院工作。要创新沟通协商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沟通平台和手机信息平台作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面对面交流,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要注重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和力量,切实有效发挥我国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在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通报了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今年新收建议提案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荆龙)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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