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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评论员: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新篇章

2018-04-28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回答了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的命题,确立了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原则、立场和策略,标志着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扬帆起航。它的颁布施行,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加大落实司法民主力度,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陪审员法放宽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调整了选任机关,规定“两次随机”选任人民陪审员,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从法律层面强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弘扬司法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法的施行,有利于吸引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发挥知民情、通民意、聚民智的优势,通过传递人民陪审工作的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司法过程中学法、尊法、护法,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每一件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良心判断、情理判断、常识判断在事实认定中的优势,实现与法官专业判断的优势互补。同时,尽可能引入民众参与审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更多的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主体责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监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人民陪审员法,不断丰富和发展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司法民主,不断展现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制度更鲜活的生命力,努力开创人民陪审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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