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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除了金融法院 我国还有这么多专门法院

2018-04-29 最高人民法院

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


也就是说,我国首个金融法院将在上海设立啦~



上海金融法院将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的具体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上海金融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实,除了金融法院,我国还设有一系列专门法院,它们是按照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起的审判机关,管辖具有专门性的案件

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海事侵权纠纷、全国海商、其他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执行、海事请求保全案件,这些都是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目前,我国已在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和武汉等市设立了十个海事法院。无论是国内法人及公民之间,还是同国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海商、海事案件都可以到海事法院申请立案。

 

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不仅具有专门性与涉外性,同时其诉讼管辖还不以行政区划分为依据,审级施行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三级两审终审制”。


铁路运输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铁路运输法院,诞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历经创建、撤销、重建三个阶段,1982年恢复运行。

 

铁路运输法院分设两级,即铁路管理局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管理分局基层铁路运输法院,由驻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高级人民法院管理。

 

铁路运输法院内设刑事法庭、经济法庭和民事法庭,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比如,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


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初期,就在中国工农红军中设有军法机构。红军各级部队及地方武装指挥部,组织军事裁判所,审理红军中的刑事案件。

 

抗日战争时期,军事裁判所改为军法处。1955年8月,我国国防部根据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和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全军各级军法处改为军事法院,纳入国家审判机关的体系。

 

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


除以上提及的各项专门法院,我国还设有矿区、林区、垦区、森林法院等,主要设立在新疆、黑龙江地区,受理各类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及民事、经济非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和申诉案件。专门管辖所在区域的特定案件。


总之,专门法院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

针对专门的案件类别而设立的审判机关

为组织或个人遇到的某些专业性案件,

安排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

提供跨行政区域甚至跨国界的

专业化审判服务。


作者:王俏 王祎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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