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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宗祎:“参与起草民法典,今生不枉此行”



“在最高法院做了30年法官,参与起草民法典,从事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是我人生中做的与法律有关的三件大事,而参与起草民法典,可谓是今生不枉此行。”



93岁高龄的费宗祎,虽然满头银发,却耳聪目明、精神矍铄。在他的侃侃而谈中,令人深刻地感受到,这位对党饱含朴素真挚之情的法律人,从未停止对法治追求的脚步。


费宗祎在接受记者采访



“最高法院是我锤炼成长的熔炉”


“我种过地,当过工人,审过案件,教过学生,也做过国际商事仲裁员,甚至也算当过兵,这一生经历称得上坎坷丰富。”忆及往事,费宗祎从容达观。


1950年8月,从南京大学毕业的费宗祎被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参加抗美援朝,并准备抽调3000名中央机关干部到东北支援抗美援朝战争。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刚3个月的费宗祎积极报名,最终被确定与其他七名同事一起到东北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并被分配到吉林机场的警卫连当文化教员。


1953年7月,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结束,到东北参加部队的中央机关干部陆续回到原单位,费宗祎重新回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后来在时代的裹挟下,他被下放到吉林省长春市高压油泵厂劳动,直到1979年,再次回到阔别近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经济审判庭。1984年,费宗祎担任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审判工作产生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而民事经济立法基本还是空白,急需建立一套统一的审判标准。费宗祎参与制订国际司法协助文本,协助起草首次经济审判会议报告,推动建立首家知识产权法庭——


“由于经济审判是一个新生事物,各地在审判中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海事审判方面,由于缺少审判经验,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案子来了,有相当一部分法院不知道能不能受理,有些法院受理之后也不知道如何审理。”费宗祎回忆说,当时碰到的最大一类问题就是船舶碰撞问题。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扣押外籍船舶必须层层上报至外交部。等上级部门批准后,外籍船舶早就逃之夭夭了。


1984年3月,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费宗祎协助起草此次会议报告。这场会程12天的会议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如解决了经济审判工作的机构设立问题,明确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可设立经济审判庭;明确了经济审判工作的管辖范围等。


“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后,之前所说的扣船问题,现在不用上报外交部,按照国际惯例,法院直接扣。如果船长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就将通知贴到船上,船长要是敢走,行政机关就可以直接追回。这就彰显了我国的司法主权。”费宗祎言语之中充满了自豪。


“我从一个朴素的爱国主义者,到坚定地跟党走,是一个思想改造的过程。可以说,最高人民法院是我改造思想的学校,也是我锤炼成长的熔炉。”自认是“年轻党员”的费宗祎,因历史条件所限等原因,于1988年1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年60岁。而自参加工作直到1998年退休,除了其间有近20年被下放到长春企业当职员外,费宗祎一头一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了整30年。


费宗祎与党旗合影



“参与起草民法典草案是我参与立法的重头戏”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三稿、四稿的起草参与者;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者之一;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央重新提出起草民法典时,为9人民法典起草研究小组成员之一;


……


在立法工作中,作为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法建议是非常重要的,最高人民法院会派代表参加几乎每一部法律的起草和修改,费宗祎也曾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代表参加过将近10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


费宗祎在翻阅民法典


1980年,费宗祎再次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后不久,中国的法治建设百废待兴,刑法和刑诉法已经颁布施行,而民法和民诉法也正在酝酿起草,但由于种种原因,民法起草工作最终没有完成。1985年,民法通则开始起草,费宗祎又作为最高法院的代表参加了相关工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


之后的十几年里,费宗祎又先后参与了行政诉讼法的起草、民诉法的起草、经济合同法的修改、合同法和海商法的起草等工作。


“搞法律工作没有理论不行,光有理论没有实践更不行,必须注重实际,注重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际。”费宗祎知行合一,因此获得“法官中的学者”的美称。


在工厂期间就翻译了十多篇国外法学论文和著作的费宗祎,不但有着广阔视野和多元视角,还保留着中国知识分子的率真和耿直,而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后调研工作以及审判业务上的积累,又为他提供了实践的视角,相对而言,他的立法建议比较中肯、客观。在这些立法活动中,他提出的很多立法建议都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采纳,并引起了中央相关领导对他的关注。上世纪90年代末,中央重新提出起草民法典时,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同志专门指定了9个人作为民法典起草研究小组的成员,费宗祎是其中之一。


在起草民法典的过程中,有人认为,民法典立法应该向大陆法系学习,特别要向德国民法典学习,无论是篇章结构的设计,还是内容、理念等。关于这个问题,专家小组里的争论也很厉害,费宗祎认为,应该破除对德国法和大陆法系的迷信,尤其是在立法中,应该摒弃法系偏见,只要对我们有利,都可以将它吸纳进我们的法律体系,将各项制度糅合得更好。


在起草民法典的过程中,关于民法典篇章结构应如何安排,争议也很大。费宗祎主张,民法典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因此,他建议民法典的制定要分两步走:先搞单行法,之后再将这些单行法统编成民法典。总体原则是:民商合一,注重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在民法通则中设置专门条款规定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从后来民法典的出台情况来看,费宗祎代表的这类观点得到了采纳。


“参与起草民法典草案是我参与立法的重头戏。看到情势变更、非法人组织、商事代理等提议被写入民法典具体的法律条文,我感觉自己这人生过得很值得。”费宗祎说。




“调解和国际仲裁结合起来将大放异彩”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顾问-----这些头衔背后有着一个共同名字,就是费宗祎。


1998年,费宗祎正式从最高法院退休,这一年他70岁。然而,他却并未就此在家颐养天年,而是同时担任了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每年仲裁多起案件,直到2011年他83岁时才真正地从工作一线退下来。他还先后被这两个仲裁委委员会评为荣誉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于2016年更是为他颁发了终身成就奖。


实际上,哪怕到了今天,费宗祎也没有停止他法治追求的脚步。2020年12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委员,开启了为期四年的“智囊团”之旅。


聘书


费宗祎认为,后疫情时代,为更便利当事人解决纠纷,各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都在探索更便捷、公正、透明的多元解决途径,而中国特色的调解在这过程中将会大放异彩。


“法院的日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过,从外部条件到党和中央各方面的支持,我心里特别畅快,感觉到高兴。”费宗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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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刘吟秋、李敏丨视频制作:邓波丨编辑:鲁婧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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