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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打造首个综合性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

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以来,福建法院进一步明晰了当前工作的目标定位,努力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交出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司法保护与审判工作有效衔接,4月1日上午,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举行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揭牌仪式,并联合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古建筑保护专家、闽江学院师生志愿者代表、侯官村村民代表开展文化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揭牌仪式  











闽侯法院、侯官村共同为
古村落文化生态司法保护
行动志愿者队伍代表授旗











与会嘉宾共同为
闽侯法院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后
大家参观了
闽侯法院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
水生态司法公益修复基地及千年镇国宝塔、
百年古树等历史文化遗迹。

   普法宣传  



闽侯法院法官和生态保护志愿者现场开展文化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倡议书及宣传册,就古厝、古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法律规定等进行普法宣传。

   设立法官工作室  











闽侯法院依托设立在实践基地的法官工作室,定期联动大学城师生志愿者和古村落村民志愿者共同开展文化生态司法保护联合活动,培育弘扬生态司法文化,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厚植生态法治精神土壤,让基地实现“生态修复、巡回审判、宣传教育、党建联盟、志愿服务、实践体验基地”等功能。











随后,围绕闽侯法院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建设主题,与会领导嘉宾进行座谈交流,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言献策。


   新闻发布会  











当天下午,闽侯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闽侯法院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基本情况和主要功能:一是立足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延伸生态文化保护,提升生态司法品牌效应;三是创新交流研学实践,助推院校合作绿色发展;四是强化党建示范引领,实现党建联盟共建共享。


综合性生态文明司法

 实践创新基地







该基地设立于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该村位于闽江下游南江滨畔,是唐代侯官县县治所在地,具有千年历史,沿岸有千年古塔、古遗迹、百年古树、古渡口、天然沙滩等珍贵的自然元素和古文化元素。


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旨在贯彻修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以加强闽江水域及岸滩生态修复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审判模式,通过填沙补沙、护坡加固、增殖放流等方式积极开展闽江侯官古渡口沿岸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水质净化、沙滩堤岸修复、古迹古树名木保护以及环境美化,打造集生态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推广和法治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生态司法体验基地,全面提升两江四岸、古厝保护、古树名木等生态司法工作品牌效应。

   侯官闽江沙滩公园  



位于闽江下游南江滨畔的古渡口沙滩,因长期江水侵蚀,曾经的沙滩被冲刷殆尽,并影响到周边千年古塔、古树名木的安全。闽侯法院将司法实践和服务保障相结合,设立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用于涉破坏水生态环境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开展生态修复,由当事人与当地基层组织签订修复协议,出资进行公益修复。目前,已陆续筹集生态修复金150余万元,回填河砂6万余方。如今,沙滩面貌焕然一新,成为该段闽江流域南岸唯一的休闲沙滩。





下一阶段


闽侯法院将依托基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将生态保护和防范管控融为一体,将司法实践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坚持依法惩处和普法教育齐头并进,持续助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深度整治攻坚战,以司法利剑“斩污”,用法治屏障“护绿”,切实推动人文和自然生态保护传承,为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时代滨江新城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来源:闽侯县人民法院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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