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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代表着我党法治宣传起源的文物曾被拿去糊墙
回首百年峥嵘岁月,红色闽西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揭开了崭新一页。
1929年,红四军二次进入闽西,战军阀、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起闽西革命根据地。在这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探索实践,建立了早期法治机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优良法治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开创了“红色法治”工作的先河。
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来时路。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再走闽西红色司法路,重拾岁月长河中那一朵朵镌刻着红色法治故事和优良司法传统的珍贵浪花,在实地感受、追寻红色司法印记中,缅怀党的法治工作光辉历史,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这件代表着我党法治宣传起源的文物曾被拿去糊墙
这个答案将会在距古田会议旧址不远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中被找到。
“这可是我们的镇馆之宝。”上杭法院古田法庭庭长林建才指着第五展厅玻璃展柜里一张刊名为《法庭日刊》的石印小报,激动地说着。
这是一张1931年4月11日的报纸,周身残缺、泛着古旧的淡黄,静静地躺在历史的展览柜中,用无声诉说着那个已逝仍激情燃烧的年代。
虽被岁月侵蚀,但细细研读,依然能够辨出几分报中的内容,上面记载着土地革命时期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部分案件的判词、军事法庭的布告、宽严相济原则的执行等多项法治建设情况。
“这张《法庭日刊》第四期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上杭法院院长曾学明介绍说,它不仅在法庭周边张贴,同时也可以发到各级裁判机构进行宣传,对传播先进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1930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正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际,国民党政府却加紧了反动宣传,诬蔑红色根据地“无法无天、破坏民权”。
为了宣传民主与法治建设,展现根据地红色法治优于国统区的生动实践,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创办了《法庭日刊》,兼具宣扬法治、司法公开、威慑反革命等功能,开创了红色法治宣传工作的先河。
闽西苏区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早在红四军入闽之际,就在沿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革命法治宣传,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布告、刷写标语、开展演讲等方式,宣扬“革命者来”“没收大地主土地”“耕者有其田”“铲除贪官污吏”“实行减租减息”等内容,鼓舞民众斗志,号召齐心革命。
1929年3月,红四军解放长汀城后,宣传队走上街头张贴《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刷写“红军枪毙郭凤鸣”等墙头标语,印发党的“六大”决议案及《共产党宣言》《告绿林弟兄书》《告商人及知识分子书》等,宣传党的宗旨、方针和政策。
如火如荼的法治宣传将国民党政府反动宣传的企图击溃于无形,革命热土上留下了我党重法治、保民生的先进理念和解纷争、定民心的生动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