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投资比例限制取消,银保监会: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继地方债风险权重在近期从20%调降至零传闻后,银保监会又采取一项提示地方债吸引力,并提高银行配置需求的措施:
本来商业银行投资部门投资于本行所主承地方债券的金额,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应超过当只债券发行量的20%。现在这一限制被取消。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室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办便函[2018]123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
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方式由财政部代为还本付息变为省级政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管理比照国债实行余额限额管理。为适应这一新情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地方政府债券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不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6号)相关规定,特此通知。
(请银监局将通知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和法人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也就是说,原来在银监发[2012]16号中下述投资比例限制将不复存在。
七、 商业银行投资部门投资于(计入会计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持有至到期债券或应收款项类债券)本行所主承销债券的金额,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应超过当只债券发行量的20%,同时应满足其他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规定。
可以看到,近期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保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此前,财政部已经连续印发三部文件支持地方债加快发行。
可以看到,银保监会这里也通过此次发文,以及可能将商业银行地方债风险权重调降至0,打好政策配合。
看来为了稳住经济,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财政金融两方面都已在不断加大支持。
银监发[2012]16号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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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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