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号限行!自贡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
升级!注意!
2021/11/12
为遏制本轮污染继续加重,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2日18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自贡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Ⅱ级预警(橙色)响应措施
1.综合控制工业源、移动源、施工扬尘源、道路扬尘源等,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 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10%以上;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检查频次。
2.停止室外装修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沥青路面铺装等作业。
3.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
4.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特定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特定区域禁行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其他区域限行;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5.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除尘。
6.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7.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8.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
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主。
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以内区域;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以内区域;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沿滩区新城区域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沿湖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古盐道、兴业路、川云路、南环路、翠竹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
1.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3.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采取2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辆尾号分别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以下机动车
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温馨提示
01
敏感人群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做好健康防护。
02
一般人群
建议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C。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4.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 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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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生态环境、自贡公安交警
编辑:周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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