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车管所长|苏F车主注意了!“罚款+扣分翻倍”这些交通罚单请在15天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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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朋友圈有篇文章引起不少网友讨论,“罚款+扣分翻倍” 说的是不久前盐城一车主交通违法被交警在市区抓了现行,罚款200元,后来他出差忘了这茬,2个月后来缴罚款时,发现罚金翻了一倍:产生了200元滞纳金,感觉这钱罚得挺冤!这罚单怎么还能“涨价”?这扣分怎么还能“翻倍”呢?
网传的不交清罚款““罚款+扣分翻倍” 的表述不准确,但不是谣言。
给合盐城交警的解答和我县车管所窗口日常工作实际,把“滞纳金”和“扣分翻倍”的事儿,和大家说说清楚。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简单地说,交通罚款超过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车主原来是因为
交警现场给他开具的罚单没有及时去缴纳,
而产生了滞纳金200元,
都跟之前罚款的钱一样多了!
那到底哪些罚单才会产生传说中的滞纳金呢?
平时道路上电子探头拍的算吗?
交警贴在车玻璃上的违停罚单算吗?
如果车主违法被交警抓到现行,当场出具罚单,车主就必须在15日之内到银行缴清罚款,一旦超过15天,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计算滞纳金,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最多只能罚1倍的滞纳金。
同现场开单处罚方式相同,车主必须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否则要收取3%的滞纳金。
被电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驾驶员已经查询并且打印出了罚单,那么也需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就需要缴纳滞纳金。
还有一种常见的就是违法停车贴条,同电子警察罚单一样,如果尚未接受处罚,不会产生滞纳金;如果已经处理过有了处罚决定书,那就需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就需要缴纳滞纳金。
车主在收到罚单后15日内,应尽快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1、罚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之后会产生滞纳金;
2、罚单没有缴款的,驾驶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3、车辆不能通过年检。1、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违法罚款;
2、车主在车辆注册登记时使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正确,如有变更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过来,以避免违法罚单未能及时收到和处理;
3、养成随时查询车辆违法记录的习惯,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麻烦。
1、所谓外借产生的“滞纳金”,就是车主把车借给别人期间,“别人”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罚,没有在15天内缴款罚款,产生的“滞纳金”由借车开的“驾驶人”负责缴款。
2、车辆外借期间被电子眼(监控)抓拍,能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处罚驾驶人,不能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处罚车主(车辆管理人)。
3、话粗理不糙,“老婆与车概不外借”这句话很难听,却是相关惨痛的案例得出的“经验教训”。
1、网传的不及时交纳罚款“罚款+扣分翻倍” 的表述不准确,理解有偏差,不能简单的认为或等同于“扣分翻一倍”。
2、驾驶人罚款未缴纳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该未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的记分不会予以清除,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不清楚不明白可以打车管所长电话咨询。点开公安微信下拉框选择“我的掌上交警” 可以找到你想要预约办事咨询的所有民警照片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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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主编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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