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污】@所有人,匿名举报,查实有奖
治安警察大队
微警务编辑组
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家园只有一个
地球不能克隆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为此
全市公安机关启动
宣战“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9月18日,陆志鹏书记在市委市政府通州会议上作出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整改环境问题的指示。10月10日,陆志鹏书记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7.26”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工作新机制,向环境污染宣战,切实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贡献。
10月11日,韩立明市长在全市“散乱污”企业暨“三行业”整治现场推进会上提出公安机关在打击环境污染工作中要“提前介入、重拳出击”。
10月27日,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就向污染环境宣战“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精心组织向污染环境宣战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展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10月22日,海安县代县长于立忠在全县“263”专项行动推进会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部署会提出,全面启动实施“散乱污”综合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限期关停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
11月2日,海安县公安局召开“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部署会,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我县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和资源类刑事案件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0%,新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同比增长700%。
典型案例一:
2016年下半年以来,查获韩某某等人擅自从事不锈钢酸洗加工项目。目前,韩某某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典型案例二:
2016年11月以来,查获王某某、李某某等10人先后将100吨污泥倾倒河、田中,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目前,王某某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可举报的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一是水污染方面: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或出现严重退化的重污染河流(段)区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大气污染方面: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制药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涉气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土壤污染方面: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涉危行业方面:涉危废产生、运输、经营企业和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方式:
1.匿名举报电话:18012253575
2.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无需验证即可添加,直接匿名举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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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主编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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