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夜话:恩派公益助力地方政府公益资金有效投放案例 | 珠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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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分享,恩派通过金湾社会创新谷搭台,积极协助在地政府公益资金有效投放的成果和经验,且一并发布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信息。
采用1+X+N运作模式:
“1”是指一个平台,即金湾社会创新谷本身,在硬件上构建一个多方合作的“社会治理创新平台”。“X”指X个品牌项目,即各部门将自己打造的社会服务品牌项目汇集在平台,形成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社会治理网络体系。 “N”指N个社会组织、N种服务机制以及N种可能,即若干个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直接或间接为社区居民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
汇聚了“四中心五基地六平台”
* 金湾社会创新党建指导中心: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方向
* 金湾三灶社会服务中心 :创新社会治理手段
* 金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培育社会治理主体
* 金湾公益资源交易中心:创新社会治理的桥梁和纽带
五基地* 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基地
* 珠海(金湾)社会治理培训基地
* 向日葵工作室 ——社区戒毒康复基地
* 晨曦启航 • 新随我动 ——社区矫正服务基地
*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六平台:涵盖了民主党派、青少年、妇女家庭、企业职工、企业社会责任、公益产品销售等领域,以回应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服务精准和专业化水平。
形成了七方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治理生态圈:
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高校、居民多方合作的社会治理创新平台未来恩派珠海团队将继续扎根当地社会领域的建设,为达成更为创新和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而不懈努力。
当前,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我们亦通过此篇推文,提醒适合的公益伙伴抓紧机会申报!
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
等你来申报!
一起为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添砖加瓦
助力乡村振兴!
金湾区直各单位、各镇、各社会组织
申报方向
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具体包含社会治理研究、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与自治、扶贫济困服务、扶老助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精神文化服务、社工与志愿者队伍建设、新老金湾人融合、平安金湾建设等项目,重点扶持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心理服务类。
申报项目类型
由区直相关单位申报,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购买的社会组织服务;由社会组织直接申报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根据项目内容交由相关业务指导单位组织实施。
用于各镇社会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社会服务站项目的基础设施(包括设备采购)建设和运营,原则上由各镇统一申报,并附基础设施建设预算、运营方案,区委政法委按照相关财政规定核拨经费,比例不超过项目资金的50%。
对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在我区开展的社会治理项目,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投资额度,给予一定的配套扶持;对获得社会资金在我区开展公益性项目的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上述扶持比例不超过原项目资金50%且数额不超过15万元。
对在区内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已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性奖励的,由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比例不超过已获奖金50%且数额不超过5万元的配套奖励;已享受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奖励的社会组织(含项目),本专项资金年度不予重复奖励。
配套扶持和政策奖励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执行项目的运营与提升,包括创新领域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社工增员补贴、项目的场地补贴,扩展项目的服务对象(个案),项目人员的培训、外出学习、督导专家支持等。
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
2项目要求
3申报主体要求
区、镇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或社会组织作为申报主体,社会组织必须是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备案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信用记录。每个社会组织年度内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年。
若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承接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1、应参加而未参加上年度的年度检查;
2、上年度的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4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流程具体区分如下:
购买服务或政府投入类
各社会组织可根据《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政府需求目录》(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或通过社区调研挖掘社区需求,结合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进行项目申报。鼓励社会组织与相关业务指导部门进行自主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附件3);
(2)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4);
(3)项目预算明细表(附件5);
(4)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含年检记录)复印件;
(5)其他说明材料。
配套扶持或政策奖励类
申报项目符合配套扶持或政策奖励使用方式的社会组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符合配套扶持或政策奖励要求的证明文件;
(2)项目申报书(附件3);
(3)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4);
(4)项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5);
(5)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含年检记录)复印件;
(6)其他说明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5日12: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按下图流程进行提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wqsgw@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名称”。
除要求材料外,如有其他佐证材料和补充材料,请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扫描版,以邮件的形式提交到上述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申报单位需留存好原件,以备查验。
点击查看申报流程示意图↑↑↑
申报文件及获取途径
关于开展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9年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政府需求目录
附件2:关于印发《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5:金湾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
途径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途径二:进入珠海金湾-政府在线-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jinwan.gov.cn/WebSite/NewsDetail_cbeedc315ee24cd592a07a904490245a.html(建议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打开)查看申报通知及下载附件。
项目评审
区委政法委将组织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社会治理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评审分为五个阶段:材料初审、现场答辩、综合审议、项目优化、项目公示。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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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已获得区财政预算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历年获得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且评估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列入部门预算,不再重复申请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除各社会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社会服务站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项目不得购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办公或服务场所改造等基本建设;各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发放慰问金、考试报名费、奖励金(需报区政府同意)、礼品等,严禁虚报预算;授课费、专家咨询费、督导费、社工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志愿者服务属于自愿行为,不得发放工资等劳动报酬,禁止直接给服务对象发放补贴;鼓励充分利用金湾社会创新谷及镇、村(社区)社会服务站等公共空间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活动,构建“党-政-群团-社-企-校-民”多元治理的众创空间。申报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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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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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区委政法委,罗雅方,0756-7263291
承办方:珠海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梁建平,0756-776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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