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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

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2024-09-07

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2020年11月7日起(含11月7日),从坦桑尼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要求

对自坦桑尼亚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在坦桑尼亚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分别向驻坦桑尼亚和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一次检测在坦桑尼亚进行,并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目前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岛境内均没有可提供IgM抗体检测的卫生医疗机构。我馆正积极协调在坦进行抗体检测相关事宜,有关进展将尽快另行通知。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经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在中转国家第二次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再次向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申请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自坦桑尼亚执飞赴华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在坦桑尼亚和中转国家乘客登机前,凭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领馆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后附信息)。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打印随身携带。外国公民在中转国家第二次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再次向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

自坦桑尼亚执飞赴华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在坦桑尼亚和中转国家乘客登机前,凭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一)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电子邮箱地址:

           pcrtest.tz@gmail.com

(二) 中国驻桑给巴尔总领馆电子邮箱地址:

           chinaconsul_zan_tz@mfa.gov.cn


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邮箱等信息请查询驻中转国使领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径询驻中转国使领馆。

四、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提前认真了解拟中转国家入境规定,以及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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