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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

2017-12-26 今日芦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作出新的部署,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宏伟目标。为了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子女有学上、生病有钱医、住房有保障,芦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所有贫困群众都能如期实现脱贫。为进一步让我县广大帮扶干部和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面掌握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了本精准扶贫明白卡,供各级干部和广大贫困群众学习参考。


芦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   政策明白卡


一、产业就业扶贫政策

1.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支持通过参加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发展产业。

2.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探索以光伏扶贫、投资入股等为主要形式的资产收益扶贫进行扶持。

3.对缺少资金的贫困户,实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贷款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按1-5年由扶持对象和合作银行自主确定;贷款性质为“免抵押、免担保”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对扶持对象使用产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对扶持对象发展产业和产业贷款,支持其购买特色产业保险和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对扶持对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可给予部分资金直补进行激励引导。

4.产业扶贫奖补类别标准:蔬菜产业,无公害蔬菜1500元/亩;果业1000元/亩;花卉苗木1000元/亩;中药材1000元/亩;油茶产业,油茶300元/亩。

5.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连补三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次1000元;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创业培训,培训补贴每人1000—1500元。

6.对贫困户个人在省内初次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

8.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三、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9.拆除重建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10.维修加固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政策

1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25元。

12.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25元。

13.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320元。

五、教育扶贫政策

14.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15.义务教育资助: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教课书费)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再加2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16.普通高中资助: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档:1500元、2000元、25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最高标准发放,即2500元/生/年。

17.录取高校资助: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的家庭困难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

18.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元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19.普通高校资助: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生,提供每年8000元-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健康扶贫政策

20.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2018年个人参保缴费金额210元。在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费用减免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可报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费用的80%;三级医院可报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与就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相同。

21.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可报费用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全省平均1.5万元)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封顶线25万元。

22.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标准购买。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充保险保障范围,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10%;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80%,个人负担20%。年度封顶线25万元。

23.大病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

七、生态保护扶贫政策

24.造林补贴经验收合格,防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新造高产油茶林标准,每亩补助500元(含苗费)。

 

                     芦溪县全面推进精准扶贫                                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芦溪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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