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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赣州楼市又出新政!这标准有调整!电梯房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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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小编了解到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付标准的通知》



文件就无电梯房(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

有电梯房(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

交付标准做了调整

下面,一起跟着小编

看看文件具体内容

↓↓↓


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交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赣州经开区房管所、蓉江新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


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交存标准


无电梯房屋(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房屋(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75元/平方米;


其他75元/平方米。


二、执行时间


凡2018年10月1日前已办结预(销)售许可(备案)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预审的开发项目,按原交存标准交存;


2018年10月1曰后,第一次申请办理预(销)售许可(备案)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预审的开发项目(含10月1曰前已提交第一次申请但未办结的项目),按本通知调整后的交存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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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等

编辑:黄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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