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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执行人:黄远利
身份证号码:3621291983****1310
家庭住址:定南县公园华庭银座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50802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456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2
被执行人:谢明玉
身份证号码:3621291982****0627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铁炉村新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50802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456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3
被执行人:谢晓新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4****0612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金鸡村老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53294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0)赣0728执55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4
被执行人:李胜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7****3618
家庭住址:定南县岭北镇古隆村甲杀隆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7800元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073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5
被执行人:徐伟
身份证号码:3607281990****1611
家庭住址:定南县天九镇新坳村小坳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0100元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99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6
被执行人:赖日东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8****0637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恩荣村新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55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265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7
被执行人:郭建华
身份证号码:3607281994****4213
家庭住址:定南县岭北镇禾草村永丰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9263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125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叶法官 0797-4296105(202室)
8
被执行人:李东平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0****3651
家庭住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下圳三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3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475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法官 0797-4266137(203室)
9
被执行人:余朋春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4****0634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新丰村江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8142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0)赣0728执15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法官 0797-4266137(203室)
10
被执行人:黄善林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4****131X
家庭住址:定南县老城镇乐德村塘头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93608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20)赣0728执335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法官 0797-4266137(203室)
11
被执行人: 胡赣
身份证号码:3607281990****3110
家庭住址:江西省定南县九龙商业街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5372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127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康法官 0797-4266157(204室)
12
被执行人: 谢群英
身份证号码:4416241978****1466
家庭住址:江西省定南县历市镇环城南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725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1361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康法官 0797-4266157(204室)
13
被执行人: 任晓峰
身份证号码:3607281985****1618
家庭住址:赣州市定南县东风东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32375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1357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康法官 0797-4266157(204室)
14
被执行人: 叶新来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6****0016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北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0114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521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0797-4268572(205室)
15
被执行人: 廖文豹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8****1336
家庭住址:定南县老城镇老城村坳上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977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赣0728执292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16
被执行人:方小燕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3****3327
家庭住址:定南县老城镇老城村坳上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977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赣0728执292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17
被执行人:刘晟权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6****1012
家庭住址:岿美山镇圩上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3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08)定执字第00012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0797-4268572(205室)
18
被执行人:黄海峰
身份证号码:3621291981****1314
家庭住址:老城镇老城村定河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6612 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赣0728执308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19
被执行人:胡贱扬
身份证号码:3621291959****3111
家庭住址:鹅公镇留輋村炉厂坝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1000 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赣0728执294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20
被执行人:温雪梅
身份证号码:4425291968****7188
家庭住址:鹅公镇留輋村炉厂坝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1000 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赣0728执294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21
被执行人:钟凯鸣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8****131X
家庭住址:定南县建材市场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44412.04 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56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22
被执行人:黄建珍
身份证号码:3621291968****1328
家庭住址:定南县建材市场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44412.04 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9)赣0728执56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郭法官 0797-4268572(205室)
23
被执行人: 钟琴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8****0023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老市场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74312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427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80(401室)
24
被执行人: 欧阳永锋
身份证号码:3607281987****1310
家庭住址:定南县老城镇上洲村乱石角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3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47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80(401室)
25
被执行人: 马裕华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6****0034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北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369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1016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80(401室)
26
被执行人: 黄星芳
身份证号码:3621281972****2015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文明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5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771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80(401室)
27
被执行人: 赖志栋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1****0632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东风东路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70000元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102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80(401室)
28
被执行人: 张春勇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7****1930
家庭住址:定南县岭北镇半坑村山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9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5)定执字第181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96(408室)
29
被执行人:黄海红
身份证号码:3621291977****0610
家庭住址:定南县历市镇樟田村中村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7370.09元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18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96(408室)
30
被执行人: 刘志强
身份证号码:3607281988****2212
家庭住址:定南县龙塘镇湖江村新屋组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2702.41元
执行案号: (2018)赣0728执99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钟警官 0797-4268796(408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 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
法院将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库中删除
赶紧把该还的钱还了
撤出“黑名单”,自由走天下!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定南县人民法院、兴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