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赣州一县教育局原局长获刑!
近日
会昌县人民法院
对华某逸犯单位受贿罪、贪污罪一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华某逸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其向会昌县监察委员会退缴违法所得515367元
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庭审现场
案件详情
庭审视频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华某逸系被告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被告人华某逸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会昌县教育局公款51536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判决结果
作为党员干部
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
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来源:新法制报、会昌县人民法院
编辑:肖静 校对:彭芳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陈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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