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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齐克 《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笔记

2016-11-16 哲学动态

诺齐克 《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笔记
小水
【不幸乎,不公乎?】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可以还原为这样一个大家熟知的脑筋急转弯:
如果让两个人来分一块饼,这两人每人都不想吃亏,要怎么分才能让两个人都满意呢?
答案是,让一个人来切,另一个人来挑。在这种情况下,切的人就会要求自己尽量平分这块饼,否则他只会分到较小的一块。
罗尔斯就是依照这种逻辑,推断一种用饼去除以人数的做法,可以让一群被剥去个人特征的被无知之幕笼罩着的人达成一致。
是的,这对这两个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能让大家都满意的最优策略——前提是,如果这块饼是天上掉下来的。
诺齐克说,罗尔斯这种推断是建立在不真实的前提下的。现实世界中的人对自己的地位多少都有估计,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饼也是由具体的人做出来的。强行实行再分配才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别人辛辛苦苦赚的钱要拿来补贴你?如果说见死不救是不道德的(但是你见到一个将要被处死的杀人犯,你会去救他吗?),那么劫富济贫就道德了(如果富人的钱是靠市场自由运作得到的,每个环节都是一种自愿的交易,他也活该被夺走一部分钱给穷人,只因为他富?)?
一个小贩做了一个饼,他有义务把这张饼(他支付了材料费和劳动的饼)送给一个,比如说,饿得快死的乞丐吗?
诺齐克会说,小贩如果有恻隐之心,他可以自愿把这张饼送给乞丐,或者你在一旁看着,你也可以用道德攻势劝说小贩送出他的饼,但如果他心肠硬,宁可把饼卖给有钱的顾客,他也绝不是该被谴责的,毕竟他是这张饼的主人,有权处置这张饼,他可以当着要饿死的乞丐的面把饼给狗吃,这是他的权利。
罗尔斯是那种想要替天行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人,他认为平等主义的要求产生于人们对不正义感到愤怒。我将此理解为一种“下放式”的道德,即当人看到比自己惨的人产生了复杂的情绪,于是想帮助别人。这甚至不一定是因为罗尔斯说的,是因为一项行为能改变处境最差者的境遇,我们才去做。我们不仅仅是把穷弱者看成社会的“短板”,希望通过加长一些短板来让桶里装更多的水……我们仅仅是因为看不下去,觉得这是不对的,将之视为一个伦理问题。
对这样的心软者,也对那个快要饿死的乞丐,诺齐克说了句狠话:这是不幸的值得同情的情况,但并不是不公正的必须纠正的情况,有时不幸不等于不公正,不幸不等于不道德。
当人刚刚出生时,他已经被先天地赋予了一些东西——比如身体条件、天赋、性别、家庭环境等。这些都不是由他选择的,是抽签性质的、任意专断的,而许多不幸也是按这种方式全无道理地落在一些人的头上的。
罗尔斯说,这是不公平的,我们应该通过社会来纠正这一不公平,福利国家正是基于这一逻辑,企图通过纳税和法律,强制性地保障一些弱势群体的生存境况,即使这意味着要强迫许多努力工作的人掏出自己的血汗钱。
诺齐克则说,这并不是需要纠正的不公平。如果你因为长得比另一个追求者丑,而没有得到女孩的青睐,这是不公平的吗?难道另一个追求者应该付钱给你整容,以此来和你公平竞争吗?如果你丑的话,你不是应该提升你的打扮品味来弥补这点,或者开发自己其他的才能,比如学习变得风趣幽默?如果你残疾的话,你不是应该后天比别人更加努力一些,而不是等着人来援助你吗?
两个人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扶助弱势群体是符合现代社会的伦理直觉的,但诺齐克的反驳又显得振振有辞。
【自尊/嫉妒】
之前讲到罗尔斯对于平等的要求是一种“下方式”正义,是对于世上不幸的义愤。而诺齐克反唇相讥道,这难道不能反过来说,是不幸者对于幸运儿的嫉妒,希望通过“平等”来削减幸运儿的利益,让自己好受点吗?
诺齐克甚至不无尖刻地说,平等主义者在“设想出原则来使自己的情绪合理化方面本领高超”。(当然罗尔斯难道不能说自由主义者在使自私自利合理化方面的本领也很高超吗?就像人面对乞丐可能找出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来说服自己无视他(乞丐可能私下里很富、可能是有组织的、给钱只会鼓励他不去劳动……)但总是难以避免这样一种念头:自己只是在为不掏钱找借口。)
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诺齐克特别研究了“嫉妒”和“自尊”这两样东西。
人在什么时候会觉得没有自尊呢?在考试考了50分的时候?在工资只拿五百块的时候?
并非如此。如果全班平均分是30分,你身边的人每月只拿三百块,你非但不会觉得没有自尊,还会特别得瑟呢。
诺齐克举了个非常通俗的例子来说明自尊是源于外界参照的——假设你考进一所名牌大学,你的自豪感在什么时候最强烈呢?正是你高考刚刚结束的那个暑假。你高三的同学都进了二本、三本,独独你进了名牌大学,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但当你真的进了名牌大学,这种自豪感就会褪去了,因为身边的人都是这个大学的,成绩还很可能高出你一大截,这时你就得瑟不起来了。只有在校外或者回老家,面对那些三流大学的人时,你才能找回一些自豪感。
而嫉妒正是产生于你身边的人都在某一方面超过你的时候,尤其当这一方面是社会视为对尊严来说非常重要的方面。而社会视什么为建立尊严的必需品呢?很简单,它援助什么,它就看重什么——社会援助穷人,说明社会觉得人穷就没尊严;社会援助残疾人,说明社会觉得残疾人缺少尊严——可这谁又说钱或身体的健全就对人的尊严起着决定性作用呢?社会的援助不是加强了人对于穷弱者的同情吗?这何尝不是在鼓励一种歧视,即认为穷弱者先天是比别人短缺的?每个人不是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吗?为什么要让某一样缺点成为众人瞩目的自尊之基础呢?
在谈论自尊的时候,诺齐克引用了托洛茨基《文学与GM》中的一段话,这段话描述“人(最终)在鬼吹主义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人们将变得无可比拟地强壮、聪明和机智,他的身体将变得更和谐,他的活动将更有韵律,他的声音将更具音乐性。生活方式将变得富于生气和戏剧性。平常人将提高到亚里士多德、歌德或马克思的水平。而在这些山峰之上,又将有新的峰顶出现。”
这段话的亮点在哪里呢?稍微动用一下逻辑思维,你就会发现,如果平常人像亚里士多德一样聪明,而在他之上又有比亚里士多德聪明100倍的人出现(新的峰顶),那他只会觉得自己是个平庸的人,甚至是个蠢蛋了!
也就是说,在鬼吹主义社会仍然会有自尊问题,仍然会有嫉妒存在!
因此诺齐克得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结论:自尊是建立在差别上的,有差别才会有自尊!
那么如何既能让人感到有自尊,又不至于去嫉妒别人呢?
诺齐克认为,平等主义非但损害了许多有钱但取之有道的人的利益,而且平等主义越是下功夫想缩短差距的地方,越是证明了社会对这些方面的看重,嫉妒的情况也会越严重。
所以平等主义并不是解决之道。
诺齐克说:“一个社会要避免悬殊的自尊差别,最有希望的途径是在这个社会中没有对诸方面的统一权衡,相反,那里有许多不同的方面,不同的人对各个方面有不同的权衡。”
也就是说,社会尊重不同的价值——天赋的价值、努力的价值、成就的价值、贡献的价值……每个人都能通过发现、发挥自己的优点来建立自己的自尊。在这样的体系下,或许穷人不再会觉得自己没尊严,他们会为自己有一门独特的手艺或小技巧而自豪,残疾人也不会觉得丢脸,他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努力胜任各种工作而无需特殊的名额分配照顾。
当人们不再觉得哪一方面对于建立尊严是至关重要的时候,人们也就不会再试图施以援手了(为什么要援助一个残疾人,而不去出钱给一个难看的人整容呢,肢体上的健全比相貌来得优先吗?这难道不是歧视吗?)
而这时,人们也不再认为自己有必要接受援助。他们当然有自己的缺点,可他们也有自己的闪光点,而社会将认可各种各样的闪光点。自尊将最为普及,而嫉妒的情绪则将变得最小。
我认为,尽管乍看上去有些违反直觉,但诺齐克的确给出了令人信服的论证和方案。
【绝对平等与相对平等】
在上一篇里,我已经说明了诺齐克是如何从情感上(自尊/嫉妒)鄙视了平等主义,现在来说说他又是如何从经济上击倒之的。
平等主义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平等——即同工同酬,每个人都一样富(or一样穷),另一种是相对平等——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力图使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相对平等主义之前其实已经谈到过了,实际上就是诺齐克提的结婚者的例子——我们共同爱慕的女生在你我之间选择了我,因为我长得比你帅,难道我要为了和你公平竞争而花钱让你去整容吗?延伸到资本领域诺齐克会说,公司招人也是一件求爱式的你情我愿的事情。有些人总是为自己没有把到靓女而心怀怨怼,但他们为什么不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有什么值得靓女青睐的呢?或者你自我感觉特别好,别人就一定要爱上你吗?
诺齐克理论的一个弱点是,他总是用求婚啊理发啊这类不痛不痒的例子,我们不由感到,这和一个即将饿死的孤儿、一个即将病死的患者、一个即将累死的工人,并不是能相提并论的,后者涉及到的是一条条百分之百的生命。但或者我们可以顺着诺齐克继续举例子,把例子的生命高度也加上来:如果有一个男的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的,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来向她示爱,如果这个女的拒绝他,他十有八九会衰竭而死,这个女的也知道这个事实,那么这个女的就应该出于同情心接受这个男的,尽管她一点也不爱他吗?这对这个女的公平吗?如果我们在这个情境中会更多地站在女性的这一边,那位什么我们看到一个工人因为找不到工作而饿死,就会如此愤愤不平呢?而在前一个例子中我们更多的感受到的是心烦意乱?
相对平等是个复杂的问题。
对于社会底层,例如工人或黑人,诺齐克还会用“正义矫正”来撑他们一把。就是说他们落到现在这个境地,很可能是因为以前遭到不正义的对待,被“剥削”了(这里只取道德意义上的剥削,不提在一个必须不断扩大生产的社会中,没有剥削是不会产生利润的),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出于道义来弥补苦难者的后代。
结果被剩下的似乎就是最无助的孤儿、高度残疾者、少见病患者等。对我来说,此时诺齐克的理论是失效的。对诺齐克来说,政府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来照顾他们,这些倒霉孩子只能指望民间的乌托邦小团体如公益组织进行捐助或募捐了。诺齐克看到的是,这些民间团体必然是出于全然的自愿的,因此不会损害到任何不愿做好人的人的权利(人有不做好人的权利吗?诺齐克说,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民间团体存在着很多问题,不论是影响力、办事效率、信息渠道,显然都是逊于国家机构的(如果国家真的打算认真做这个事的话)。并且,这样的民间团体将总是供不应求的。
有些东西,如果全出于自愿的话,是很少有人肯做的。比如,(1)如果大家都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事业,那么,有多少人会选择掏粪?(2)即使有为数不多的石传祥式的掏粪爱好者,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排便量来说,也显然是杯水车薪的。(3)在一个市场经济体系下,人们为了解决掏粪难问题,可能会提高掏粪工的工资,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掏粪问题总还是能在自愿原则下勉强解决的。但是面对孤儿呢?到了(2)这一环节就止步了,没辙了,因为市场经济体系是不会有人付钱给你去做公益事业的(我突然想到公益者会否与企业联手,用公益来提高品牌形象?比如你买一瓶水会有一分钱捐给某地灾民这种广告。这似乎是这一自由体制下最可行的一个方案了。但在具体操作上似乎仍是困难重重,比如国家实行能够保证资金不断(我有点想当然了),但企业则要看效益,如果合作企业倒闭,资金也就断了?资金一断,氧气管通通拔掉?)就我个人来说,帮助穷弱者,叫我亲手去公益一下,我是懒得动的,但是如果以税收的方式交由国家调配,如果这些钱能帮到别人,我不但没意见,还觉得很高兴呢。相信我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这对民间公益团体也是个不小的打击。
那么,能不能把税收作为optional的选项呢?愿意交税的人就在工资单上打个勾?这下我又不情愿了。人就是这样无耻的生物:如果我中了一百块,别人都没中,我会觉得很得意;但如果我捐了一百块,别人都没捐,我会觉得我像个二逼。在这样的博弈下,做好人就意味着做别人眼里的傻瓜,而时间长了,你也免不了用这样的眼光来看自己。结果,好人不仅要善良,还要勤劳、勇敢、意志坚定,这个公益的门槛就变得很高了。
说到底我还是觉得国家宏观调控为主,民间公益团体为辅的形式是比较OK的,这样既避免了自愿情况下逃票者过多的尴尬,又由细分的民间团体作为对宏观调控的补充,照顾一些暂时还没被福利到或是公益者认为福利得不够的人群……虽然诺齐克肯定会觉得我孺子不可教啦!
然后来处理绝对平等。假设通过强行的再分配,绝对平等已经达成了,每个人都只有一百块了,是不是鬼吹主义就这么实现了呢?
诺齐克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春春非常红,大家都很喜欢她,她开演唱会,每个玉米都自愿扔五块钱在她的钱箱里,一年下来,有一百万玉米观看了她的演出,结果春春就净赚了五百万!而别人一百块吃吃用用可能只剩五块钱了!贫富差距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可以犀利至此啊!
我们可以进一步想,如果国家对春春这样的歌手看不下去,会怎么样呢?国家可以把春春收编进中央歌舞团,春春的五百万全都收归国库,只留给她一百块,大家又再次平等了哦。
这样看来平等主义似乎会落到对天赋者的压迫上,一个人如果无法利用自己的天赋来过上好日子(这里的好,意味着比缺少天赋的人好),她为什么还要努力运用自己的天赋呢?罗尔斯提出可以用差别原则给天赋者略大的份额来刺激他为群体出力——感觉就是一群脑残给天才套上个嚼子,前面再挂根胡萝卜呢,这是有多不要脸啊,诺齐克如是说。
我们还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继续假设,为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做牛做马的春春没有丝毫怨言,因为她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鬼吹主义最大的漏洞就是把人们对平等的向往看作想当然的事情,假定这样的社会是每个人都会想要的,以这种经不起推敲的心理上的道德情怀为基础,等于是在沙地上建起了一幢浪漫主义皇宫。但我们姑且认为人类的道德有可能提升到这种高度,杜绝了一切投机主义、愚民和暴民,甚至我们可以想象人们取消了货币!然而问题依然存在。
如果春春长得特别漂亮,特别有魅力,镇上的(为什么一想到鬼吹主义我迅速就退回到“镇”这种有点前现代的貌似落后的地方去了啊。。)姑娘们都很仰慕她,变着法儿地讨好她。今天有人送她一把木梳,明天有人送她一袋米,后天有人送她一辆自行车……但这不是又导致了贫富差距了吗?
因此诺齐克得出结论说,平等主义光靠一次性的强行再分配是不能够的,如果要维持这种脆弱的平等,政府必须不断地干扰人民的生活。并且在鬼吹主义社会,连馈赠、转让,连同一切私人间的资本交易行为乃至以物易物,都是不能存在的,因为这一切都会威胁到平等主义原则(所以小豆神马的也是不可以的哟)。
至此我认为绝对平等主义已经是完全破产了——当然还是会有不死心的人,比如激进的左派理论家……这就涉及到一个我最近一直在想的问题,平等如何是可能的?如果说自尊来自差别(这个差别不是左右,而是高低),那么价值不也是这样吗?
《20世纪思想史》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论断是这样的:即使所有的文化(包括那些太平洋小岛国的、非洲小部落的)都得到了同样的复兴,仍然会有一种主导性的文化,且不论这种“复兴”本就是20世纪西方人类学的一大成就。
问题是,有的人觉得这是错的——比如陆兴华作为一个激进的左派理论家,最近就在博客上提出,所有的艺术都可以抹平了,沃霍尔复兴了印刷品,杜尚复兴了现成品,艺术就等于是个可以洗洗睡了的史前概念了,除了搞政治时偶尔还要它出来客串一下,基本就可以扔掉了,因为我们已经打碎判断的标准了,而且我们是高高兴兴这样做的。梵高和八卦杂志,伦勃朗和电线杆小广告,达芬奇和蚊帐……它们都是艺术了,于是也都不是艺术了。
我爱后现代,因为它最大限度地让人去选择,让人去成为他想成为的人;我恨后现代,因为我选什么都不再有意义了。
【乌托邦】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存着各种各样对于善的观念,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能让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对自己最理想的社会中,又不侵犯到个人的权利呢?
对于这样的白日梦,诺齐克说,这并非不可能,而正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在探讨了最低限度的国家的必要性,和更多功能的国家的非法性后,他提出的方案是:乌托邦“结构”。
这里我们需要区别一下,诺齐克的乌托邦“结构”和传统的乌托邦“模式”之区别。
传统乌托邦“模式”,有一个所谓的“主宰者”,这个主宰者通常就是作者,他按照他理想中的世界来设计这个乌托邦。如果作者是个商人,他会想要一个最大利益的乌托邦;如果是个科学家,他会想要一个用科技改造生活的乌托邦;如果是个艺术家,他会想要个诗情画意的田园乌托邦;如果是个文艺青年,他会想要个嬉皮士式的博爱乌托邦……尽管在作者本人看来这种“善”是理所当然的,应该被普遍认可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你难以设想出一个“模式”来让商人、科学家、艺术家、文青都满意,也难以设想出一个乌托邦世界,可以让尼采、柏拉图、维特根斯坦、甘地、巴菲特、梁洛施、诺齐克、罗尔斯等等都觉得最为理想。
在认识到人的复杂性和不可调和性后,诺齐克提出了作为“元乌托邦”的乌托邦“结构”:人们可以自愿组成无数个共同体,在共同体内作乌托邦尝试,就像参加兴趣小组一样,这样大家就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而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了。
换句话说,诺齐克也是一个肯定乌托邦精神,但拒绝乌托邦蓝图的人。他通过这样一种“边际约束”(只规定你最低限度不能干什么,而其余则不去干涉,随便你发挥。我认为“边际约束”是诺齐克理论中最具魅力的一点),鼓励人们去实践自己的理想,如果你的乌托邦更好,就能争取到更多人,成为社会的主导性力量。当然也会有不得势的乌托邦会自行萎缩消失。还有很多独立的自娱自乐的小乌托邦。诺齐克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百花齐放,是高峰之上更有高峰,相互尊重最多而嫉妒最少,也是我们可以想象的世界中最好的一个——因为我们并不想象它具体的样子。
这个乌托邦是个在路上的乌托邦,每个共同体更好,内部满意度更高,这个大乌托邦也就更接近于理想。当然它也有很多困难要面对——比如一个有魅力的暴君不断扩张他的共同体,到他露出真面目,国家想干涉的时候已经无能为力了;比如加入共同体和退出共同体时的迁移经费问题;比如老婆孩子要怎么办的问题……但是诺齐克仍然对这个结构满怀信心呢。
诺齐克的思想介绍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看来平等要和自由讲道理是讲不过的:自由是一种理性原则,而平等更多出自于感性。自由自身有堕落的危险,平等也很容易被人利用。对诺齐克的有些观点我尽管理智上承认有道理,情感上还是持保留态度,但无论如何,他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对于鬼吹主义的技术性击倒也叫人大呼过瘾,自由主义有这样的发言人真是幸运。
现在我的问题来了:诺齐克的乌托邦结构是一种多元文化主义吗?
在诺齐克的乌托邦中,各个共同体追求自己的心中的善,而由国家保证它们互不侵犯,等于是由国家强行了这种相对主义啊。人们不是更加有借口这样说:你好好待在你的共同体里好了,别来管我们干点什么。但实际生活中,共同体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太空舱,不同共同体中的人还是会互相接触,比如说有一个内部实行吃人的共同体、有个集体自焚的邪教共同体,按照诺齐克来说,只要共同体内的人是自愿的,那就随便他们好了。但是,对于不在那些共同体内的人,仅仅是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有一群人在吃人,这种心理上伤害就不是侵犯吗?如果他们想阻止这样的行为,他们仅仅是在多管闲事吗?
诺齐克假定这些共同体是独立的,有着内部独特的秩序和规则。可是在现实世界中,我首先怀疑这种独立能不能办到——难道要阻止共同体中的人获知其他共同体的信息吗?·如果是这样,人们又要如何选择共同体呢?会不会出现这样的邮购目录,上面写着:选你所爱,本月新出共同体:A.吃人共同体,B.小清新共同体,C.技校精英共同体?这不是变成你妹的阿尔法城了吗?
其次我怀疑的是,这种独立有没有必要。这种共同体的独立假设人们可以彼此尊重,也应该彼此尊重。但我看来这种前提是值得商榷的。施特劳斯说:“那种理论态度使得人们对于一切事业都同样地敬重;但是只有对于并不投身于任何事业的人来说,才可能有这样的敬重之情。”这句说得太一针见血了,而在我看来,诺齐克的乌托邦结构也暗含着这样的理论态度。
施特劳斯又说:“存在着一门知识社会学,按照这种知识社会学,一切假装是知识的东西——即使它不过是臭名昭著的胡言乱语——都得被社会学家当做知识来接受。”而诺齐克也免不了这种短处——一切假装是理想的小乌托邦,不管它多么变态、反人类、低俗、无耻、愚蠢,都得被当做平等的共同体来接受。
对于这样的尊重和接受,诺齐克兴许受得了,我是绝对绝对不能忍的。
乌托邦结构再一次落到后现代的困境中:你可以选任何你想选的,但你选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理解我这种愤怒:这是一种较真的人不想被无赖的人们当做傻逼看待的愤怒!
诺齐克是自由主义者,但为什么在共同体这件事上,他表现得如此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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