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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问题:对实在论的批评与辨正

2016-11-28 哲学动态


客观性问题:对实在论的批评与辨正


客观性问题是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实在”的观念是确认客观性原则合理性的前提,也是深入把握客观性原则的关键。只要人们关心人的生存和价值,只要人们期盼人类美好的未来,那么,就不能拒绝就客观性问题展开有益的对话。


一、反实在论的批评与困惑


从某种意义上讲,19世纪末以来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做是对西方传统哲学观念的清理过程。这种清理,从道德—实践领域开始,逐步扩展到自然科学领域。人们围绕着自然、社会与人文科学和哲学需不需要追求“最终基础”,能不能找到这样的基础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伯恩斯坦把这场争论称之为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的争论,或者叫做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按照伯恩斯坦的解释,客观主义是指这样的信念:存在着或一定存在着某种永恒不变、与历史无关的解释模式,当我们面对理性、知识、真理、正义等问题时,可以依赖这种理论框架给出合理的解释。在“实在”问题上,这种观念主张有一个不依赖我们而存在、且能被我们所知悉的世界。而相对主义则否认存在这样的解释模式,并且否认永恒不变的世界这种“实在”概念。


罗蒂从实用主义角度对传统哲学客观性观念的批评,集中体现了反实在论批评矛头之所指和理论要求。在罗蒂的分析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代表两种哲学态度,而非两个哲学派别或理论体系。罗蒂认为,实在论的基本立场可以归纳为:相信存在一个自在存在的世界;我们可以有一个可靠的文化领域揭示自在世界的存在;有的文化领域揭示了“事实真相”,有的则没有。罗蒂异常激烈地反对人们对实在论的信仰,认为这种“顶礼膜拜”的态度,无异于宗教“怂恿人们拜倒在非属人的权力面前”的说教。实在论坚信科学可以使人接近实在的说法,不过是牧师的宣讲比俗人更接近上帝这一说法的现代翻版。罗蒂主张,我们应当放弃关于语言包含了对实在的表象这种实在论的观念,用“另辟蹊径”的口号取代“正确理解”的口号。由此罗蒂提出,哲学的任务不是说明、揭示“对象”(世界、语词……)永恒不变的结构,不是提供永远正确的最终解释,制造语词适当用法的衡量标准。哲学的任务就是帮助人更好地“成长———使我们更幸福、更自由、更具有适应性”。罗蒂将此称为,哲学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消解问题。即,通过质疑旧话语和制造新语汇,表明旧哲学难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罗蒂的这些评述,清晰地表达出反实在论的基本理论目标,这就是反对构造绝对可靠的解释模式或理论框架,反对将实在理解为一成不变的“实物般”的存在,反对用自然科学模式评价哲学的全部价值,要求哲学关注人的现实生活。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但反实在论的激进态度,又引起人们新的担忧:摒弃实在这个概念,会不会导致相对主义。伯恩斯坦将客观主义同相对主义对峙起来,就明确表示出这种担忧。英国学者霍利斯也指出,我们仍然需要“真实”与“合理性”的信念。没有前者,我们无法理解世界;丢失后者,我们无法解释知识变化发展的可能性。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选择和判断,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参照客观真理。


普特南在实在论问题上思想的变化更清晰、更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他指出,传统实在论的立场可以概括为:世界是一个确定的总体;世界不依赖于人的心灵存在;人只能有一个关于世界的完备知识:语词和世界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普特南认为,这种观念忽视了人与世界相互渗透这个基本事实,忽视了人的价值观念和理论框架对人的认识活动的积极影响。因此,他提出用内部主义哲学观(内在实在论)取代形而上学实在论。这种哲学观认为,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这个问题,只有在某个理论框架内提出才有意义。真理是指某种理想化的理性可接受性,我们关于世界的描述并不止一个。然而,把说明和解释世界的可能性归因于理论或价值观念本身,很容易导致相对主义的结论。出自这种担心,普特南特别强调内在实在论不是主观性的,而是客观的。因为,当我们承认融贯性、简单性、工具有效性的认识价值的时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他们看做是主观随意性的。恰恰相反,这些价值词项拥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当普特南由内在实在论转向自然实在论以后,他明确指出,传统实在论的“动机和意图”是好的,错误仅在于它的论证方式。因此,他提出“回到生活,回到常识”,以克服内在实在论批判传统哲学时面临的困难。


反实在论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防止自己陷入相对主义。因为,相对主义的逻辑结局或者是否认沟通的可能性,或者是重蹈话语霸权主义的覆辙。如果哲学的价值在于使人学会或者实现更好、更自由、更幸福的生活的话,那么,不断追求科学与价值的真理则是任何对人类负有责任心的哲学能够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之路。这也就意味着,必须承认“实在”概念是哲学探索不可缺少的逻辑预设之一。在20世纪对形而上学实在论展开广泛批评的文化背景之下,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反省传统哲学“实在”概念的内涵或意义,以求进一步深化客观性问题的讨论。


二、传统实在论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0世纪温和的反实在论者为防止滑向相对主义而采取的策略之一,就是将人的精神、人的活动、人的生活世界界定为“实在”;尽可能同承认“外在的、独立自在的世界”的观念保持距离。这种策略表面上看,为“实在”概念在哲学研究中保留了一席之地。但在本质上是将哲学研究的领域限定在纯粹的精神领域,从而将“人的精神”同外部世界的关系问题剔除出哲学研究的视域。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什么温和反实在论的策略并不能使反实在论摆脱相对主义的结局?普特南肯定传统实在论的目标,批评它的方法的思想,又给我们提出了什么问题?在这里,重新探讨传统实在论提出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发。


我们面对的世界是什么?我们面对的世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古希腊哲人给出了两种解答方式:其一是物质构成的解释方式;其二是本质的解释方式。前者侧重于事实本身的说明,后者侧重于概念本身的规定;前者关注事实自身的规律性(本性),后者关心人的精神(意识、观念、思想)和行为的本性。从科学或技术的角度讲,事物是什么,完全可以用构成事物的元素及其结合方式给予恰当的说明。但希腊哲人发现,直观到的世界与理智把握到的世界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在这种背景下,表达与被表达的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被表达的事物的“显现”与“在自身(根据、理由)”,即事物与事物“是其所是”之间的区分问题,以及正确的、真理的表达与不正确的、非真理的表达之间是否需要区分,如何进行区分的问题等等,就必然成为哲学关注的重点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必须、也只有放在人与世界的关系这个问题域中,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


正是这个原因,概念(语词、句子、表达……)之所指究竟是不是真实的存在,就成为必须说清楚的问题。中世纪唯名论与唯实论争论的意义就在这里。争论的结果是“共相有三种存在方式”成为唯名论和唯实论哲学的共识。这表明,共相的真实性、实在性被大家所接受,尽管接受是有条件的。从中世纪的争论中我们发现,承认“实在”的真实性与承认认识的真理性这两个命题是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或者说,对实在的承认,是解释知识的意义和价值,说明知识的客观性、真理性必需的逻辑预设。


近代哲学对认识本性的反省,使人们对构成知识的要素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实在的考察,也展现出多维的视角,实在的概念也具备了更丰富的含义。近代哲学不仅保留了希腊哲学从对象(即概念之所指)的角度论证知识的可靠性及其对人生的意义的解释维度,而且提出了两个新的解释维度,即从思维主体的实在性的角度和从知识自身(真理)的实在性的角度解释知识的可能性。这两个维度的提出,为揭示知识的超越性特征,也即人的超越性本性提供了更合理的理论依据。


从“本质、本性、实质”这个意义,即事物“自身的规定性”这个意义解释“实体(实在)”概念的内涵及其认识论价值,表征着近代哲学的实质。但近代机械论的解释模式严重干扰了哲学思考指出的这个维度,导致在相当多的语境中,人们将实体(实在)理解为事物属性的载体。这就消解了实体(实在)作为“本质、根据”的哲学意蕴,从而把一个哲学概念变成“实物”意义的力学概念。从经验论的立场看,作为事物属性载体的实体,是不能作为经验的对象的,因而也就是不可知的。甚至其存在也是令人怀疑的。贝克莱对物质实体概念的批评,休谟对知识范畴来源的反省性的质疑,是从载体角度界定实体概念的必然结局。但从本性的角度讲,就不应当,也不可能得出这个结论。因为,任何事物都有“是其所是”的特定规定性。“表达”如果不是这个规定的“表达”,那么,其对人生活的价值就是令人怀疑的。唯理论者坚持实体概念及其可知性,就是对经验论批评的回应。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实在(实体)概念的内涵是随着哲学问题、研究关注点和科学提出的问题的变化而不断得到更正、补充、改进和丰富的。如果我们将哲学的总问题界定为人与世界(自然、社会、人自身)的关系问题的话,那么,“实在”概念就是人们为理解、解释、说明,特别是思考这个关系所作的基本逻辑预设。仅从西方传统哲学认识论的角度讲,这个预设的确定,表明人们在追问这样的认识论问题:人拥有所面对的世界的知识这是无可辩驳的基本事实。那么,人为什么能够拥有这种知识?人的知识和这个世界是什么关系?人具有什么特性,这种特性对人能够拥有知识具有什么意义?人根据什么必须相信知识,又根据什么认为必须以新的知识取代旧的知识?人拥有知识和人的存在是什么关系?等等。


根据前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哲学认识论中,“实在”概念具有多重所指:知识的对象(事物、直观表象和认知内容)、认知主体(人)、知识本身(科学真理、价值与完善性的知识)。这多重所指在讨论上述问题时,所起的作用、所发挥的逻辑功能是各不相同的。比如,古代哲学的讨论,主要从事物及其本性的角度说明了人能够相信知识的理论依据。这也是西方传统哲学客观性观念的主要逻辑功能。近代哲学主要从主体自身的角度回答了知识可能性的理论依据,从超越个体限制的意义的角度论证了知识具有客观性的理论依据。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两种角度的结合处理得并不好,因此,康德哲学导致的人与世界在知识层面上、在知识与实践层面上的断裂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特别是“载体”解释模式的消极影响并未从根本上消除。这样,当知识问题由自然科学领域转向社会科学,特别是转向人文领域时,冲突就暴露出来了。19世纪中叶以来,人们刻意强调自然科学方法论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方法论的区别,就是对这种局限性的又一次冲击。


三、实在对客观性的意义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在不同的时代其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说,在19世纪中叶以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我们究竟有没有获得关于实在的知识的能力,究竟有无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完美无缺的知识的话,那么,在这以后,两种哲学态度的分歧则侧重于争论自然科学同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学科方法论基础的差异性。正如罗蒂所讲,是科迷与文痴的分歧。罗蒂为结束旧形而上学实在论提出如下建议:其一是接受唯名论传统,放弃“孰真孰不真的提问方式”,即放弃等级制的文化分类方式;其二是放弃追求实在的观念,用“同一性描述”观念取代“内在本质”的思想,或者说,用“知识的广博度比喻取代深度上的比喻”;其三是放弃“现象—实在”二分法这种哲学解释模式,只承认这种模式非哲学的合法用途;其四是以对话的哲学模式取代对“权力和终极性”追求的哲学模式。罗蒂引用哲学解释学的原则进一步批判了形而上学实在论。这是对人们关于实用主义隐藏着相对主义的批评的积极回应。


但这种策略的有效性,仍然被认同客观性基本原则的哲学家们所怀疑。内格尔认为,我们坚持客观性要求,因为客观性的每一次进步都使我们获得关于实在的“新观念”。他还指出,反对唯心主义和科学主义的任务仍然相当重。唯心主义主张把存在问题限制在我们能对它加以思考的范围;科学主义主张“用一种类型的人类理解力”处理关于宇宙的所有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批评传统的局限性而愚蠢地“拒斥科学”,更不能拒绝真理。我们“应该追求永恒的和普遍的真理,即使我们知道,这不是我们能够得到的东西”。内格尔还指出,只有坚持理性主义的原则,我们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止主观主义、相对主义所包含的“智力惰性”观念的四处蔓延。


从内格尔的批评可以看出,放弃客观性的追求,抛弃“实在”概念,并由此拒斥传统哲学的“理性、真理”等基本哲学概念,而代之以“偶然和个别的习惯”、“社会或者语言的惯例”、“人类本能的反应”等等新术语,是反实在论态度陷入讨论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们的问题是,是否只有放弃对“实在”概念的承认才能有效地反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教条主义态度?放弃“客观性、理性、真理”这些基本原则,能否有效地抵制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对哲学思考的侵蚀?当人们思考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问题时,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无论是借助于西方传统哲学的语汇体系,还是立足于现当代哲学的语汇体系,我们都可以为坚持实在论的基本立场提供必需的、有说服力的依据。因为,坚信人的精神的超越性品格,坚信人的力量,坚持追求真理与美好生活的信念,是西方哲学文化传统的核心精神。因而,讨论和确认知识、道德与价值观念以及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理论依据和逻辑预设,是哲学的题中之义。不同仅在于有人诉诸对经验生活的反省,有人则偏重于逻辑的思考。


实在论的基本立场是:我们必须超越人的有限性,以求客观地表达或展现人对世界的理解与认识;我们应该相信人能够表达人所面对的世界的“是其所是”(存在的根据),从而为人在世界中更好地生活提供必需的思想或行动方案;我们应当反对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的态度,以促进人与世界的更好交流和沟通。可以说,对“实在”概念的认同和深入思考,能够满足人们不断认识和理解理性(人性)的渴求,能够满足人们不断改进与完善现实生活(物质的、伦理的与精神的生活)的需要,能够满足人们追求美好未来与精神境界的愿望。换句话讲,“实在”这个概念承载着从理论、现实和信念三个维度解释人生存的可能性及其价值的逻辑功能。西方传统哲学赋予“实在”以永恒性、普遍性、真实性、绝对性的意义(也称之为逻辑规定),目的是为了揭示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存在着的人的有限性。这种理论上的对照,逻辑上的分离关系,促使人们产生超越现存生活的内在冲动与愿望。并通过生活实践活动,在事实上完成对过去的超越。按照西方传统哲学的理解,“不满—冲动和实践—超越”的人生状态是永无止境的。


应当看到,传统哲学强调“实在”与“表达(表象和观念)”的统一,是从“应当和追求”的角度、“理想目标”的角度提出问题的。并且,按黑格尔的理解,这种统一总是具体的、包含着差异性的统一,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绝对的统一的。这便预示了人超越自身,走向新的、更完善的统一的可能性。因此,在“实在”问题上,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种所谓“两分法”表述所表达出的理论要求,即揭示知识可靠性、客观性的逻辑依据,揭示人应当以“科学(自然与社会)”的方式去生活,应当按照“伦理(道德、法制)”的方式去生活的理论依据,以及应当坚守追求美好境界的生活信念的缘由。这恰恰显示了传统与现代沟通的可能性。就此而言,我们赞同反实在论对传统实在论局限性的批评。特别是反实在论强调人与世界不可分割、相互渗透的观念,强调理论框架历史性的观念,强调多视角理解世界和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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