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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论女人

2016-12-08 哲学动态


叔本华:论女人


席勒(Schiller)的《女人的品位》一诗,韵律和谐,对仗工整,颇能动人心弦,是一篇很成熟的作品。但依我看,赞美女人最中肯、最得当的,当推朱伊所写的几句话。他说:“如果没有女人,在我们生命的起点将失去扶持的力量;中年失去欢乐;老年失去慰藉。”拜伦在他的剧作《萨尔丹那帕露斯》(Sardanapalus)也曾有几句感伤的道白:


“人生之始,就必须靠女人的乳汁得以生长:婴儿的呀呀学语,出自女人亲口传授;我们第一滴眼泪是女人给我们温柔的抚慰;我们最后的一口气也大都是在女人的身畔吐出来,在一般男人一筹莫展时,她们出来为曾指挥自己的男人做临终的守护。”


以上两者的话语,都颇能真切、具体、传神地道出女人的价值所在。


从女人的体态来看,我们知道女人天生就不适于从事精神或体力上的重大工作,他们在行动上无法承当人生的债务,所以,造物者特别安排一些受苦难的事情加在女人身上,以求补偿,诸如分娩的痛苦,对子女的照顾,对于丈夫的服从等——通常女人对丈夫总具有高度忍耐力,且能给予慰藉,——女人很少表现强烈的悲哀、欢喜等情绪。所以她们冀求恬静、平稳的度过一生。


女人天资最适于担任养育婴儿及教育孩童的工作。为什么呢?因为女人本身就像个小孩,既无所事事又浅见——一言以蔽之,她们的思想是介于小孩和成年男人之间。一个少女能够一年到头成天和小孩儿一起唱歌、跳舞、嬉戏,打发岁月。如果换成男人,即使他能耐下心来做这种事,其结果将是如何?


造物者似乎把戏剧中所谓的“惊人效果”应用在年轻女孩身上。造化给她们的财富只是短短几年的美丽,赐予她们暂时的丰满和媚态——甚至透支她们此后所有的姿色。所以在这短暂的几年间,她们可以虏获男人的爱情,叫男人承诺对她们的照顾——一直到死为止。因为欲使男人动心以至承诺,光凭理性的成熟还不能确保有效。因此上苍创造女人也和创造万物一般,采用经济的手段,只是在生存必需时才赋予她(它)们需用的武器。雌蚁在交接之后,便失去翅翼,因为翅膀已成了多余,并且对于产卵和抚养还是一种危险;同样的,在生下几个小孩之后,一个女人通常也失去了美丽和娇艳。


在年轻小姐们的心意中,家务及其他女红只是次要的工作,甚至被当做游戏看待。她们唯一所思虑的,不外是如何恋爱,如何虏获男人,以及与此有关的事情而已,如化妆、跳舞等。


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越是高等,他们达致成熟的时间就来得越迟。男人在28岁以前,成熟的并不多见,女子却在十八九岁便届成熟期。虽称“成熟”,她们在理性方面仍是十分薄弱,所以,女人终其一生也只能像个小孩。她们往往只看到眼前的事情,执著于现实,其思维仅及于表面不能深入,不重视大问题,只喜欢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人,不同于一般动物只生存在“现在”,人类有理性,靠着它,由检讨过去而瞻顾未来。人类有远见、悬念及忧闷等,都是因理性而发。因为女人的理性非常薄弱,由理性所带来的利与弊,也远较男性为少。不,毋宁说女人是精神上的近视者更为确当。她们对周身的事物,观察力非常敏锐,但远距离的东西则无法入目,所以,凡是在她们的视界所不存在的,不管是有关过去的也好,有关未来的也好,她们都漠不关心。男人固然也有这种现象,但总不如女性来得普遍,而且她们厉害的程度,有的几近疯狂。女人的浪费癖就是导因于这种心理。在她们的观念中,赚钱是男人的本分,而尽可能花完它,则是她们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丈夫为了家庭生计把薪俸转交她们后,更增强了这种信念。——上述的做法和观念,当然有许多弊端,但也有一些优点。因为女人生活于现实,所以她们很了解及时行乐的道理。女人眼看着整日辛劳的丈夫,心里难免有所不忍,所以为了调剂丈夫的身心,在必要的场合会设法给丈夫种种慰藉,增加生活的情趣。


古日耳曼人的风俗,每当男人遭遇困难之际,往往移樽就教于妇女,此事实无可非议。为什么?因为女人对于事物的理解方法和男人截然不同。她们的眼中只有近的事物,做起事来总是选择达到目的地最便捷的路径。而男人,对于眼前的事物,起先是毫不在意的一眼晃过去。但思前想后,绕了几个圈子,最后的结论,重点仍在眼前的事物上。大抵说来,女人较冷静、不犹豫、单纯,不会被那些纷然杂陈的思想所混乱。而男人则不然,一激动起来,往往把存在的事物加以想象或扩大,结果不是小事化大就是钻进牛角尖。


女人比男人更具怜悯之心,因此,对于那些不幸的人,容易表现出仁爱和同情的言行。但由于现实的心理,关于正义感、诚实、正直等德性却比男人为劣。这是因为女人理性薄弱,所以只有现实、具体、直接的东西能在她们身上发生效力,对于与之相关的抽象的思想、坚定的决心以及那些有关过去、未来事事物物,女人根本无暇顾及。因此,她们先天上虽具那些德性,却无法发挥展开。在这方面来说,女人很可以和有肝脏而缺胆囊的生物相比拟。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女人的根本缺陷——不正经——也是由理性欠成熟而产生的。女人是弱者,没有雄浑的力量,造物者就赋予她们一种法宝一一“狡计”赖以生存。她们先天就有谲诈、虚伪的本能,这是上苍的巧妙安排。正如狮子有锐爪和利齿,象有牙,牛有角,乌贼有墨汁一样,造物者使男人具有强壮的体魄和理性,对女人也赋予防卫武装的力量——洋装的力量。虚伪和佯装可以说是女人的天性,无论是贤女还是愚妇也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她们便尽量利用机会,运用这种力量,这也和上述动物受到攻击时使用它的武器一般,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在某种程度上,她们觉得如同在行使自己的权力一般。所以,绝对诚实、丝毫不虚伪的女人几乎难得一见。正因为如此,女人对于他人的虚假极容易察觉,因此,不以虚伪对待女人才是上策。因为女人有这个根本缺陷,因而虚伪、不贞、背信、忘恩等毛病随之而来,法庭上的“伪证”,女人就远比男性为多。所以,女人的证言是否宜于采纳相信,实颇值得商榷。


为了人类的繁殖,为了预防种族的退化,年轻、强壮、俊美的男子汉,被造物者呼之而出。这是牢不可破的自然意志,它表现在女人的激情上。自古以来,这种法则始终凌驾其他一切,所以男人的权益若和它相抵触,势必遭殃,在那一见钟情的一刹那,他的权益就要支离破碎。因为女人在她们秘密的、潜意识的、不形之于外的、与生俱有的道德中,就告诉人们:“我们女人对于只为个体图利,妄图霸占种族权利的男人有欺骗的权利。种族的构成和幸福,系于我们所生的下一代,全赖我们女人养育和照顾。我们本着良心去尽我们的义务吧!”女人对这最高原则,不只是抽象的意识,还潜藏表现具体事实的意识,所以机会来临时,除以行为表现外,再也没有任何方法了。当她们这样做时,其内心比我们所推想的还要平静,因为在她们内心深处,已意识到种族的权利实远比个体为大,也更该为种族尽义务,虽然个体的义务受到损害。


总之,女人只是为种族的繁殖而生存,她们的天职也只有这一点而已。所以,她们情愿为种族而牺牲个体,她们的思维也偏重于种族方面的事情。同时,也因此而在她们的性情和行为上,赋予某种轻佻的色彩,授予和男人完全不同的倾向。通常所说的夫妇不谐和,就是肇因于此。


男人和男人间可以漫不经心地相处着,女人则似乎生来就彼此互相敌视。商场中所谓同行相嫉的心理。在男人来说,只是在某种特殊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而女人则有一种独霸市场的心理,她们所憎恶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女人,连在路上相遇,也好像Guelfs党徒碰到Ghibellines党徒一样,彼此怒目相向。对于初见面的朋友,女人显然要比男人表现更多的矫揉造作,所以,那时她们间的客套话和奉承话,听来就比男人们要滑稽多了。还有,男人们当着晚辈或下属面前,尚能保持若干的客套和人情味交谈;而高贵的妇女与身份较低贱的女人谈话,态度大抵都很倨傲,大有不屑与之一谈的神气。这大概是由于女人在阶级上远较男人不固定、变化无常。此外,男人所思虑的范围大,杂事也多,而女人则只有一桩事情——如何虏获男人的心。

 

唯有理性被性欲所蒙蔽的男人,才会把那矮小、窄肩、肥臀、短腿的女人叫做“美丽的天使”。女性的美实际上只存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她们实在毫无审美观念可言,不论是对于音乐、诗歌或是美术,她们都没有任何真实的感受。也许她们会显出一幅认真鉴赏、十分内行的神态,那也不过是为了迎合他人做做样子罢了。总之,女人对上述的事情,不可能以纯粹的客观性介入。依我个人的见解,其来由是这样的:男人对任何事物都是凭理性或智慧,努力去理解它们或亲自去征服它们,而女人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透过丈夫的关系,间接支配一切,所以她们具有一种支配丈夫的力量。她们天生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一切以虏获丈夫为主。女人表现出关心他事的态度,实际都只是伪装,是达到目的的迂回战术,究其实不过是模仿或媚态而已。顺便推荐你关注第一哲学家微信公众号[firstphilosopher],可以第一时间接收最多最全的大哲学家思想,保证一条都不会错过。卢梭在写给达兰倍尔的信中曾说到:“一般女人对任何艺术都没有真正的热爱,也没有真正的理解,同时她们对艺术也没有一点天才。”此话讲得极对。例如在音乐会或歌剧等场合,我们且仔细观察妇女们的欣赏态度,即使是对于最伟大的杰作,即使是演唱到最精彩的时候,她们仍然像小孩子似的吱吱喳喳,不知讨论些什么名堂。听说古希腊人曾有禁止妇女观剧的规定,此举果是属实,那倒是千该万该的,最少可让我们在剧院中不致受到打扰,能够多听出一点什么。我们现在很有必要在“妇女在教会中宜静肃”的规条之后再附加一条,以大字书写于布幕上:“妇女在剧院中宜静肃”。


我们不能对女人期望太多。就以美术来说吧!在绘画的技法上,男女同样的适合,但有史以来,即使最卓越的女人也从未在美术方面创造任何一件真正伟大的成就;在其他方面,也从未给世界留下任何具有永恒价值的贡献。女人们看来对绘画是那么热衷,为什么不能产生杰作呢?“精神的客观化”是绘画报一大要素,而女性事事陷入主观,由于这个缺陷,所以一般妇女对绘画都没有真实的感受,自然不会有多大的成就。300年前的哈尔德①在他的名著《对于科学的头脑试验》一书中,就曾下过这样的断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大体看来,女人实是平凡俗气得很,她们一辈子都不能摆脱俗不可耐的环境和生涯。妻子与丈夫共有身份和称号是极不合理的社会组织。如让她们指挥调配,由于女人的虚荣心不断地给予男人刺激,这是酿成近代社会腐败的一大原因。妇女在社会中究竟应站在何种地位最为确当?拿破仑一世曾说“女人无阶级”,我们不妨以此为圭皋。其他像夏佛茨倍利②的见解也很正确。他说:“女人虽是为了男性的弱点和愚蠢而产生,但和男人的理性全无关系。男女之间,只有表面的同感,实则在精神、感情、性格诸方面绝少有同感。”不论从任何方面来看,女人永远是劣于男人的“第二性”。所以,我们对女性的弱点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的装糊涂,毋须太认真;但对她们太过尊敬,也未免显得可笑。在她们眼中看来,我们是在自贬身价。浑沌初开,人类划分为二之时,就不是真正的等分,只是区别为“积极”和“消极”而已,不但质如此,量亦如此。——希腊罗马人及东方民族,他们对女人的认识就比我们正确得多,他们给予妇女的地位,也远比我们恰当。女性崇拜主义是基督教和日耳曼民族丰富感情的产物;它也是把感情、本能与意志高举在理智之上的浪漫主义运动的起因。这种愚不可及的女性崇拜往往使人联想起印度教“圣城”贝那拉斯的神猿,这只猴子当它知道自己被视为神圣而挂上“禁止杀伤”的招牌时,它便为所欲为的横行起来。女人的横霸与任性似乎尤有过之。


西方诸国所给予女性的地位——尤其所谓“淑女”,实是大错特错。自古以来都称为第二性的女人,绝不是我们应尊敬和崇拜的对象,更不应该和男性享受同样的权利,或享有特权。否则,必发生不可收拾的后果。我们指定给予妇女相当的地位,不但会引起亚洲人民的笑话,古希腊罗马人若泉下有知,也必会嗤笑我们的不智,但愿淑女一词从此变成陈迹。若如此,我相信不论在社会或政治上,都将会带来极大的利益。


拜伦说:“古希腊的妇女生活状态,实是一面很好的镜子,男人能够充足地供给她们粮食,使她们不致于为谋生而抛头露面,而能专心一意地照顾家庭。她们都得接受充分的宗教教育,诗与政治理论等书籍,不读也无关紧要,只须阅读有关《敬神》及《烹调》的书籍即可。闲暇时,或绘画,或跳舞,或抚琴唱歌,偶尔搞 园艺或下田耕作。伊比鲁斯(Epirus)的妇女可以修筑出一条非常漂亮的道路来,我们现在的女人有什么理由不做那些砍枯草挤牛奶之类的轻便工作 ?


欧洲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平等,这种措施出发点就错了。欧洲人一夫一妻的制度,无异减少男人的一半权利,而增加他们一倍的义务。严格的说,如法律给予女人和男人相等的权利,便也应该赋予她们和男人相同的理性。法律违反大自然的原则,对女人愈是尊敬,赋予的权利愈多,相对的,所能享受到这些特权的妇女人数就愈为减少,多数妇女的自然权利被剥夺了。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因为一夫一妻的制度和与婚姻法是以男女平等为基础,而给妇女带来反自然的地位和方便,男人结婚后势必要做很大的牺牲。因此,一些聪明而深思熟虑的男人,面对结婚,往往感到犹疑踌躇,因而,能够结婚的妇女人数大为减少,从而产生大量的怨女。这些女人中,出身名门望族的,就成养尊处优的老处女;次等的只有找些粗重的工作赖以维生;等而下之者,则流入花街柳巷,过着卖笑的生涯。后者说来虽是很不光彩,但从某种角度说,她们是满足男性不可或缺的阶层,同时对于拥有丈夫和期待嫁人的幸运女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保护作用——避免受到男人的诱惑或摧残。目前在伦敦的卖春妇估计约达80000人,这些女人不正是一夫一妻制度下最不幸的牺牲者吗?她们不正是一夫一妻主义祭坛的供品吗?这些陷于不幸境遇的女人和欧洲矫饰傲慢的“淑女”正成了鲜明强烈的对比。所以,为全体女性着想,一夫多妻制度反而比较有利。退一步说,假如妻子罹患慢性疾病,或不幸至于不能怀孕……这种情形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同意丈夫娶妾?摩门教所以能赢得众多信徒的皈依,就是因撤废反自然的一夫一妻制而获得大众的共鸣。况且,把不自然的权利赋予女人,因而也让她们担上不自然的义务,肩负此义务反而给妇女带来不幸。因为许多男人对于财产或阶级常有所顾虑,若没有附带相当的条件,不足以怂恿男人结婚,因此,他们希望在保证妻子及儿女的条件下,得到其他的女人。对男人来说,这是正当合理的,但毕竟结婚制度是构成市民社会的基础,如果女人同意那些条件,放弃由结婚所得来的权利,因传统观念的作祟,难免丧失若干名誉,甚至因而过悲惨的生活。反之,女人如不愿同意这些条件,那么,她们只好和自己所嫌弃的男子结合,不然,就只有一辈子当老处女了。——因为女人结婚的适龄期非常短暂。


有关一夫一妻制的问题,汤玛秀斯①曾发表一篇《纳妾论》,颇有一读的价值。他说,纳妾的办法在所有文明国家中都存在着。在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前,一直都为时代所默许,甚至在某种程度内连法律也予以承认。此制度之所以突然消声匿迹,纯因路德的宗教革命。但此制度的撤废,却是承认僧侣结婚的前奏。旧教方面也亦步亦趋。


关于一夫多妻制的是是非非,我们没有多加议论的必要,这是到处都存在的铁的事实,问题只是应该如何加以调整而已。到底哪里有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呢?大多数男人不是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吗?可见男人都需要好几个女人。所以,照顾多数的女性是男人的自由,甚至可说是男人的义务。这样,应该把女人拉回到自然而从属的地位。


在印度,不论任何女人,都不是独立的,由《摩努法典》第5章148节来看,女人也是居于“三从”的地位。寡妇殉夫自焚,这风俗当然未免太惨酷,不人道,但丈夫为了子女,以职业自慰,一生中千辛万苦所挣得的产业,死后却被其寡妇和其情夫共同荡尽,这岂不也太残忍?“中庸之道,才是幸福的。”——不论人或动物,原始的母爱,纯粹是本能,因而子女肉体上的援助若不需要时,此爱情就消失了。此后,所表现的是以习惯和理性做基础的母爱,取代那原始的本能,但这样的爱,往往不再出现,尤其是在母亲不爱他丈夫的时候。父子之间的爱情,则大异其趣,其具有持续耐久的性质,这是因为子女是父亲自我的再认,具有形上学的根源。


地球上几乎所有的新旧民族,财产都只是传给男孩,只有欧罗巴是例外。丈夫长期辛勤劳苦所获得的财产,一落入女人之手,由于她们的无知,在极短的时间中,便浪费殆尽,这虽是极不体面的事,但却屡见不鲜。这一点,应该从限制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着手来预为防范。依我所见,女人,不论寡妇或闺女,不能赋予她们土地或资本的继承权利,只能够继承相当于所有资产的利息。这才是最好的制度,但这也是在完全没有男性继承者的情形下才行此办法。取得财产的是男人,不是女子,因此女人绝对没有“占有财产”和“管理财产”的资格。女人所获得的财产,如资本、土地、房子等,不能让她们自由处置,应设个“财产监护人”,而且,女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理由、资格当子女的财产监护人。有的场合女人的虚荣心也许不大,但她们全都是倾向于物质方面,如美容、浮华、炫耀、虚饰等,所以,社交界成了她们最喜欢参与的天地。这也是由于她们理性的薄弱,而使之倾向于浪费。古希腊人说得好:“大体来说,女人生来就是浪费的。”男人的虚荣心适得其反,大都属于非物质的理解力、博学、勇气等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论》中曾就上述诸事详加讨论。他说,斯巴达妇女因为具有遗产和陪嫁金的承继权利及其他太多的自由,唯其被允许的范围太过广泛,因此给斯巴达带来很大的不利,也因而导致斯巴达的没落。从较近的事实来看,法国自路易十三以来,妇女势力的渐次增大,对于宫廷和政府的逐渐腐败糜烂,不是应负很大的责任吗?由宫廷中女人的奢糜浪费,带来政府的贪污腐败,由此腐败而引起法国的第一次革命,由第一次革命而导致以后所有的革命。总之,这些都是欧洲“淑女”制度后果最鲜明的佐证。女人地位的错置是社会状态的根本缺陷。


女人具有服从的天性,在这里我可再提出另一个佐证:年轻的女性一向是逍遥自在、独立不羁的,但没多久,她们就要找个指挥统御自己的男士结合了,这就是女人所求的支配者。当她们年轻的时候,支配者是爱人、丈夫,年华老大时,则是听取忏悔的僧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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