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普特南:从内部看哲学的半个世纪(一)

2017-03-13 哲学动态


希拉里·普特南


本世纪,在产生出绝大多数博士头衔,而且这些博士又囊括了下一代哲学教师的那些大学系科里,有一种哲学居主导地位,那就是"分析哲学"。一个正规的研究生也许会把过去50年的历史描述成:直至30年代某一时期,美国的哲学既没有形式,也没有空间。其后,逻辑实证主义者登上历史舞台,大约50年前,大多数美国哲学家都成了实证主义者。这一发展有这样的优点,也即为哲学学科引入了"高度严格的标准"。哲学变得"明确",而且人人都要学点现代逻辑。不过,这也带来了其他一些后果。


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所谓)中心论点都是假的——按照通常的观点,逻辑实证主义者坚持认为,所有有意义的陈述,(1)要么是关于感知材料的可确证陈述;(2)要么属于"分析性"陈述,诸如逻辑和数学上的陈述。他们相信,综合性论断(也即,他们视为和有关感知材料的论断相等同的经验性论断),与分析性陈述之间泾渭分明。他们并不懂得,有些概念是充满理论特色的;他们也不明白,存在着像科学革命之类的东西。他们认为,科学哲学可以用完全非历史的方式加以处理。40年代末,W.奎因指出,一些本体论问题,诸如数是否确实存在,是有意义的;这和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主张相反。


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所有形而上学的问题都是无意义的。这样做,有助于实在主义形而上学在美国的复活,尽管奎因本人(不无遗憾)保留有一些实证主义偏见。此后不久,他就认为,分析和综合的区别是站不住脚的。后来,奎因又指出,认识论有可能成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我也通过对"观察项"和"理论项"的实证主义二分法站不住脚的证明,为摧毁逻辑实证主义助了一臂之力。这就为充满活力的形而上学实在主义铺平了道路,而对此我(很遗憾地)早在70年代中期就已放弃了。


尽管这里不无真理的成分,但这种情况招致扭曲的方式,在于对逻辑实证主义所相信问题的说明。运动是多种多样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并不认为,哲学可以撇开科学成果来加以研究。鲁道夫·卡尔纳普盛赞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它提供了科学史对哲学不可或缺的范例),并因鼎力促成该书的出版而广为人知。这些问题在该文献里也有提及,尽管"口头传统"表现得不同。但在这方面,存在着更加巧妙的篡改,也即,断言40或50年前,逻辑实证主义盛行一时。


诚然,如果人们仅仅是对分析哲学的内部发展感兴趣,那么逻辑实证主义的教授为数不多这一事实,就不显得重要了。原因在于,当今许多分析哲学家的观点,就来自于对这几个为数不多者的观点的批评。不过,如果我们不满足于美国哲学的这一部分虚构的历史,那么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到,在逻辑实证主义据说盛行一时的时期,逻辑实证主义者为数极少,而且大多不被人重视。可以提到鲁道夫·卡尔纳普(他在芝加哥大学执教10年,连一个博士也没有指导出来),明尼苏达大学的赫尔伯特·费格尔,加州大学的汉斯·莱辛巴赫,大概还有其他几个人。不过,这些人很孤立——卡尔纳普在芝加哥没有知识盟友;莱辛巴赫在加州大学也没有学术盟友。只有在明尼苏达,费格尔在那里创建了明尼苏达科学哲学中心,聚集了几个关键人物。甚至奎因,直至1948年默顿·怀海特(Whitehead)到系里来以前,在哈佛大学的系科里,也没有长期的盟友。在40年代,这些哲学家并不被特别看重。在40年代末,大多数哲学家所经历的,当今只有极少数分析哲学家能够认识到。他们也许会讲述实用主义的兴衰;他们也许会谈论新实在主义者;他们也许会谈及批评现实主义(由伍德·萨勒斯所倡导,其子威弗里德·萨勒斯成为美国最知名的分析哲学家之一);他们也许会谈论绝对唯理主义。这一主义尽管正在衰落,但仍有一些著名的代表人物。不过,他们并不看重实证主义。 


我的意思并非赞同这样的判断:逻辑实证主义是一种运动,它不仅产生错误,而且孕育了真知灼见,完全值得后来所给予的关注。不过,在美国实用主义者的著作里,在约瑟亚·罗伊斯这样的唯理主义者的著作里,在新实在主义者和批评现实主义者的著作里,既存在错误,也有实实在在的真知灼见。 


与这一虚构的历史相对照,让我引述一下本人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经验。从1944到1948年期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我没听说有哪一门课(除了由研究生西德尼·摩根伯瑟讲授的一门课外),对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著作给予过多的重视。系里有一个不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威斯特·丘奇曼),但此外没有任何人和某种哲学"运动"有关。从1948到1949年期间,在哈佛大学,我也想不起来有哪一门课解释过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著作,不过,我估计,奎因和怀海特讨论过这些人的理论。自1949至1951年期间,在加州大学,莱辛巴赫是唯一一位既代表逻辑实证主义(尽管他本人拒绝这一称号),又讨论过逻辑实证主义的教授。哈佛有一位不算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即刘易斯,加州大学有一位杜威主义者,即多纳尔德·丕亚特。美国哲学,不仅在40年代,而且在50年代,就已经彻头彻尾的非意识形态化了。如果在个别系里有什么"运动"的话,那么也仅仅是由一两个人物所代表的。目前的情况是,美国哲学界盛行着一种运动;这一运动引以为豪的是,它不仅与前此的运动不同,而且与之视为相反的趋势("大陆哲学")有别。这种状况与我刚进入哲学界时的情况迥然不同。 



1953——1960 


对一门领域作跨度50年的概述,必须根据个人的视角。我打算继续利用自己的经验来描述这一连串转变。我1953年来到普林斯顿的时候,系里只有三个正教授。莱杰·伍德是系主任。几年内,它把格里高里·乌拉斯托斯和亨佩尔调进系里。他为把这个系从死气沉沉的状态壮扭转过来而采取的最初举措,是雇了四个年轻人、我,还有从哈佛大学刚刚毕业的三个研究生。 


尽管五年前我在哈佛做过一年的研究,但对这三位哈佛人所来自的背景我一无所知。短短几年,哈佛大学的一群研究生,就已经把握了哲学的一般方向。这种变化似乎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默顿·怀海特的影响。怀海特在他开设的课程里除了指定阅读奥斯汀和斯特劳森的著作外,还奉劝一些研究生去牛津做上一年的研究。结果就是,牛津哲学来到了哈佛,这些年轻教师也得以与所谓"日常语言哲学"联姻。正如他们在研读特别是奥斯汀的著作时所理解的那样,这派哲学的主要观点认为,一旦哲学家,包括自称为"科学哲学家"的那些哲学家,如果允许自己误用日常语言,而且尤其是,把事实上解释不清的"专门术语"引入哲学的论题,那么灾难就会发生。哲学方法的问题跃居显著位置,成为我们主要的探讨话题。 


首先,我的反应是藐视"日常语言哲学",并为我所称作的"合理重构"申辩,也就是认为,哲学中的合适方法,在于建构形式语言。尤其在卡尔纳普的影响下,我坚持认为,对哲学来讲日常语言里饶有趣味的术语,显得太不严谨,哲学的任务就在于"解释"这些用语,进而寻找形式上的替换手段。不过,这一观点我很快就放弃了,原因在于(坦率讲),我发现自己压根举不出两三个以上"合理重构"的成功例子。那时候,我几乎还能想起一段记忆犹深的话:"如果卡尔纳普是对的,那么哲学本身的任务就是做所谓'解释'的工作。但是,有什么理由认为,'解释'是可能的呢?再说,即使我们能提出成功的解释,除了卡尔纳普,有谁认为,科学家们实际上会接受这些解释,或者接受这种人工语言以解决观点的分歧,如此等等呢?" 


此外,我摒弃了这样的观点,也即认为人们必须在"合理重构"与"日常语言哲学"之间进行选择。我感到,尽管人们无论从阅读莱辛巴赫和卡尔纳的著作,还是从阅读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著作上,都可以学到不少东西,但是以他们的名义宣扬的整个哲学方法论,都是不切实际的。 


我认为,美国版的日常语言哲学不切实际(当我作为古根海姆研究员于1960年访问牛津的时候,我慢慢懂得所谓"真实事物"的含义是多么丰富。)我也认为,"合理重构"同样不切实际。两方面的理由都同样简单明了。通过阅读奥斯汀的著作,我懂得了上文所提及的观点,也即,当哲学家们误用日常语言的时候,混乱局面就难以遏制。人们应该尽可能使用日常语言从事哲学研究,这一点看起来无可置疑。另一方面,认为哲学应当探讨日常语言(或者是探讨一些带有哲学问题的表达形式的"日常用法"),这种观点不过是一种没有根据的推论。确实,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哲学具有其界限分明的课题。 


我曾经描述过年轻的哲学家们在气质上的变化,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变化。年长的哲学家们自然卷进去了。我提到过奥斯汀、斯特劳森以及维特根斯坦,他们的影响自远道而来,显然到达了哈佛。还有奎因,他想在未来二十年乃至更远,居于美国哲学的整个发展进程的中心。确实,应部分归功于奎因创造了一种新的氛围。我的意思不是说,影响到哈佛,后来又影响到其他美国的研究机构的这股特殊的浪潮,也即对于日常语言哲学的狂热,归因于奎因(奎因对日常语言哲学并不太佩服)。


但是,奎因对分析与综合之分的抨击,使得语言哲学方面的问题成为这一领域的年轻的思想家们关注的焦点。无论如何,当亨佩尔加入到普林斯顿哲学系的时候(我记得是1955年或1956年左右),他已经坚信,奎因对上述二分法的抨击确实正确,这也成为研究生们讨论的一个热点。


但我这一代的思想家们仍然在这场辩论中发挥着作用。例如,在这个十年的末期,即1959年,乔姆斯基和保罗·齐夫在普林斯顿呆了一年——乔姆斯基在高等研究院,齐夫则是作为哲学系的访问学者。保罗·齐夫的语言哲学研讨班,乔姆斯基也参加过,成为探讨这些问题的中心。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一书也于1957年问世。就像齐夫把意义描述为与语言的语句相关的种种条件所构成的递归系统,乔姆斯基也把语言描述成一种"递归"系统(这一结构系统原则上可以用计算机打成清单)。这些方法已经进入我们的哲学专门词汇。 


我本人的研究工作也在这个十年的末期影响到普林斯顿哲学系以外的讨论。这些时候,我习惯于在数理逻辑课上解释有关"图灵机"的看法。我突然想到的是,在图灵的工作里,正如在今日的计算机理论里,对于虚拟的计算机(图灵机)"状态",是采用不同于物理学里的常用方法来加以描述的。图灵机的状态——人们也许会称之为计算状态——是通过在一定的运算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来进行辨识的,而不依赖于其在物理上怎样具现。借助于纸和笔运作的人脑计算机,十九世纪建造的那种机械的计算器,以及现代的电子计算机,都处于同一种计算状态,而不处于相同的物理状态。三者都能从事特殊的运算。


我开始把计算机理论所建议的图像运用于心智哲学,在1960年所发表的一篇讲演中,我提出这样一条假设,它以功能主义为名越来越发挥着影响,也就是,人类的心智状态表现为人脑的计算状态。为理解这些状态(例如在科学心理学里),有必要从神经学的细节里进行提取,就像我们在编程或使用计算机的时候通常从"硬件"的细节里进行提取一样。而且,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种种计算方式来描述心智的状态。打个比喻说,心智状态就像"软件"。后来我摒弃了这一假设,但这一假设依然在流行,这种情况确实和许多哲学家不断努力将哲学和科学拉近的做法有联系。那时,我还坚决认为,实证主义者所偏爱的一种二分法,即观察事项与理论事项的二分法,是站不住脚的。我发表了一篇论文,其影响就体现在全盘拒绝卡尔纳普的以下观点:在科学里,只有"观察事项"才有必要加以"直接解释"。要解释何以这篇论文被人广泛接受,那就必须讨论"实在主义"的问题。 



"科学实在主义" 


"实在主义"这一术语后来如此显赫,我在题为"理论所不能"的一篇论文里早就作过预言。大意是说,一些实证主义者的观点"与最起码的科学实在主义不协调"。那时候,作为一个实在主义者,干脆就等于拒绝实证主义。这就是我(以及我这一代的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对实在主义所持的态度。直到我写《数学、物质、方法》一书的导言时,仍然如此。在那篇作于1974年9月份的导言里,其中有一节题为"实在主义",是这样开头的:"这些论文都是从所谓实在主义的角度撰写的。科学上的说明在我看来,要么真,要么假。它们的真实或虚假,并不在于描述人类经验中的规则特征时所采取的富有成效的方法。"所有这些,谈论的是什么呢? 


按照大多数实证主义者的看法,科学理论关于世界的断言,也许只有以这样的语言才能加以表达,也即,除逻辑词汇外,只使用像"红色"和"格调"之类的"观察项目"。原则上,已有人断言,人们可以使用"感觉材料项目",以指涉"主观经验",而非物质客体,同时仍然能说明科学的全部内容。这种观点认为,科学仅仅是用来预测"可观察物"行为的规则特征的一种手段。像细菌之类的不可观察物,实证主义者断言,不过是一些"结构"。对此。我们可借以预测可观察物是如何行动的。正是针对这种科学哲学(在我听起来,有点像贝克莱的唯心主义),我在"理论所不能"一文,以及以后的若干论文里,作出了反应。其他许多人,包括斯马特也赞同我的观点。50年代后期,我在普林斯顿与斯马特建立了友谊。 


除了拒斥实证主义外,我还强调,科学的说明要么真,要么假。其中的关联如下:因为在实证主义者看来,只有形式化的科学,作为整体,才具有经验内容,所以完全有可能,一定的具体的科学说明S,就其本身而言,缺少经验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接受S或接受其否定形式(有已接受的说明为前提),那么所谓形式化的科学,对于我们能预测到什么,并不关心。例如,也许有可能,特定时期,比方说1970年的科学哲学,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与之携手合作,那么要么会出现这样的说明,即太阳中一定地方的温度是A,要么出现这样的说明,即那个地方的温度是B,而A和B是完全不同的温度。这里不会产生任何新的可以观察到的预测。在那种情况下,对于我们所批评的观点而言,这两种说明显然都缺少真值,也就是说,他们既不真也不假。


如果若干年以后,当科学理论发生变化时,那些说明变得可以验证的话,它们才会具有真值。也就是说,它们才会变得真或假,而这取决于新的观察所揭示的情况。同一说明不能既拥有又缺乏真值,对于这样的异议,逻辑实证主义者可能会回答"这实际上不是同一条说明",也就是说,理论上的变化改变了"温度"这一术语的意义。(在"理论所不能"一文,以及以后的若干论文,诸如"解释与指涉"里,我曾经严厉指责实证主义者,认为他们为捍卫其学说而粗暴对待意义的同一性与意义的变化的全部概念。这些概念是我们在日常语言或语言学里所拥有的。)


对这种观点来讲,这两种东西特别麻烦。首先,如果有关原子、基因或艾滋病毒的新理论改变了术语"原子"或"基因"或"艾滋病毒"的意义,那么,就不会有更多地了解原子或基因或艾滋病毒之类的事情出现。任何旨在丰富我们对上述某一现象的认识的任何新的发现,实际上,都是对我们以前从未谈及或思考过的某种东西的发现。科学家们能更多了解的唯一事情就是可观察之物。按照这样的观点,理论项目不过是一些预测手段。(这就是何以"解释与指涉"一文里,我把这种观点定性为一种唯心主义的理由。)其次,如果我们承认可观察的项目本身是富有理论性的,那么自然就可以得出结论:随着理论上的每一步变化,这些项目也必须在意义上发生变化。这就会导致库恩的结论:不同的科学理论在意义上是不相称的,无法想象,人们竟然能理解早先的科学理论。 


在60年代初期,如"科学实在主义"对于像我这样的哲学家来讲,不过意味着对实证主义的拒斥,或者更广义而言,意味着摒弃这样的观点,即自然科学的说明需要哲学的重新解释,那么,几年之内,它就会达到一种比较成熟的形而上学立场,或这倒不如说,形成两种立场(其中每一种都有许多表现形式)。第一种立场,我拟称之为"泛科学主义",坚持认为,哲学问题,最终注定应该通过自然科学的进步来加以解决。哲学家所能采取的最好办法,就是预示这种进步,并建议科学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第二种立场,我拟使用西门·布拉克布恩所引入的术语,不过是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称之"准实在主义"。


这一立场并非断言,所有的哲学问题都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加以解决,而是坚持认为,"如实"对现实作出的全面描述,只有通过自然科学才能作出,而就这一立场的绝大数形式而言,只有通过物理学才能作出。认为在事物"本身"的样式,与其表现出的情况,或我们言说它们的情况之间,存在着截然的界限,这种看法,是这一立场的特点所在。将第二种立场与第一种立场区别开来的方法,在于这样的观点:我们言说,以及确实不得不言说的许多方法,与事物本身的样式并不对应,而仅仅代表一些"局部的角度"。(正如布纳德·威廉姆斯引入"局部的角度"这一概念,并使用它的情况那样,就特定文化的视角这一意义而言"局部的角度"也许可以说是局部的——此乃其理解民族语言的方式——或者说,就其取决于人类特定的生理——"第二属性",诸如肤色而言,或许是局部的。)


哲学不得不阐明,并帮助我们理解这些局部视角所具有的地位,就这一范围而言,哲学的使命高于自然科学。"局部的视角",无论如何,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形而上学意义,只有自然科学才具备这一含义。保罗、帕其恰·丘吉兰、丹尼尔·丹尼特,以及杰里·浮德,尽管其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分歧,都是第一种立场的代表人物。作为第二种立场的代表人物,尽管其间存在实质性的哲学分歧,我仍然想举出西门·布拉克布恩和布纳德·威廉姆斯的名字。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分析哲学家,都要么是泛科学家,要么是准唯实主义者。但这两种态度在"分析形而上学"里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不过,我准备超越自己。 



1960年的牛津 



1960年秋季那一学期,我是在牛津度过的。我与之度过了大部分时光的四位哲学家,是伊丽莎白·安斯科姆、菲律帕·夫特、保罗·格里斯,以及詹姆斯·汤姆森,其中没有哪一位属于"语词的日常用法"类型的哲学家。安斯科姆对哲学的每一问题都有兴趣,尽管她是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和密友,但其哲学风格迥然不同。那时候,她和菲律帕·夫特正在开展一种关于伦理学的新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强调对个性而非行为的评介(因而得出"品质伦理学")。其他的牛津道德学家(大多是把伦理学中的功利主义和非认知主义联系在一起)嘲讽过这种新的研究方法,但这种方法今天依然盛行,并且极大地丰富了道德哲学。


詹姆斯·汤姆森对乔姆斯基的语言学逐渐怀有强烈的兴趣,正是一部分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我才劝说他到麻省理工学院来一道共事。从1961到1965,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开设了一门研究生的哲学课程。在三到四年内,保罗·格里斯对意义理论创立了一种迄今仍然影响巨大的研究方法。人们有时说"日常语言哲学"大概就是在这一时候开始衰退的。我认为,更准确的说,实在性从来就不适合有关的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模式也销声匿迹了。但是,牛津的个别人物——当然,还应该加上杜梅特、汉普谢尔、莱尔、斯特劳森,以及其他一些人的名字,不仅仅没有退出哲学的舞台,而且直至今日仍然受到人们讨论。 


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不再被当作"日常语言哲学家",而是开始被人视为作出独特贡献的个别哲学家。只有莱尔的情况是例外(其《心智的概念》一书,不管怎么说,包含有来自其早年的现象学兴趣方面的真知灼见。) 


保罗·格里斯后来的生涯,值得作一些描述。我遇到格里斯的时候,他还在为几个月前去世的奥斯汀悲痛不已。我相信,他是在有意识地做一个忠诚的奥斯汀主义者。但在此后几个月内,他就和奥斯汀处理哲学的方法实行了彻底的决裂(他还打算离开牛津去贝克莱)。这种裂痕,其中有一个方面,尤其重要。奥斯汀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实用主义。这种观点今天仍然有查尔斯·特纳维斯的煌煌巨著做代表。按照奥斯汀的看法,语句中单词的意义本身,并不准确决定特定语境中所言说的意思。许多不同的事情,可以通过具有这些意义的那些相同的词汇加以言说。格里斯的观点,今日为人们广为接受(尽管我本人同意奥斯汀的看法)。他坚持认为,相反地,存在着像语句的标准意义之类的东西,而我们使用某条语句表述的各"非标准"事物,都可以通过他所谓的"会话含义"加以解释。语用学研究这些会话含义,而语义学,与语用学迥然不同,研究的是那些"标准意义"。 



泛科学主义的兴起 


1961年,我辞去了普林斯顿的工作,以便在麻省理工学院开设一门新的研究生哲学课程。如果说50年代普林斯顿的状况(至少在年轻的教员中情况如此)反映了新一代美国哲学家开始把自己标榜为"分析性的",那么在我工作期间(1961——1965),麻省理工学院的情况,反映了这一标签的内容已经发生变化。尽管麻省理工学院已经有一些哲学家,包括厄文·辛格和短暂工作过的詹姆斯·汤姆森,但新课程的核心成员还是由我本人、詹姆斯·汤姆森、朱迪斯·汤姆森,以及两位叫"杰里"的人所组成,即杰里·浮德和杰罗德·卡兹。我们五个人都和诺姆·乔姆斯基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对新出现的"生成语言学"倍感兴趣,而且都被这样的看法所吸引:思维的计算机模拟、生成语法,以及"语义学",注定会解决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的相关问题(或者至少能把它们重新表述为直截了当的科学问题)。 


奎因的影响在这里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迄今仍然表现的那样。奎因认为心理学是认识论的后继学科。尽管我们认为这种看法过于单纯,但是,奎因的一些观点对于我们仍然富有魅力。奎因坚持认为,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关于科学的本质和内容的问题(因为所有的知识要么是科学,要么是希望成为科学)。奎因还认为,有关科学的哲学问题本身,只有在科学的范围内,才能加以解决。 


尽管我意识到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的困难,但是,许多年,在把逻辑(和数学)描述成经验性的这一点上,我也追随过奎因。对奎因来讲,这一点并不和相对于传统的经验主义者——例如约翰·密尔那样,具有同样的意义。也就是说,并不意味着,数学直接关注感觉或物质的世界。奎因非常高兴地设置了这样一个世界:这里,分别存在着一些数学客体,诸如集合、函项、数。在这方面,他是一名蹩脚的柏拉图主义者。但在这里,奎因与歌达尔之类的更传统的柏拉图主义者分道扬镳。这意味着,设定由抽象实体构成的不同世界的存在,这一点,最终会通过这一世界里的设置本身的效用,而得到证实。根据这种看法,我为数学认识论里奎因的所谓"不可或缺性论点"作出辩护。


这种论点认为,接受数学的理由,显然在于,在毫无疑问属于经验性的科学,尤其是物理学里,数学不可或缺。甚至逻辑学也是经验性的(就出于经验理由可以修正这一意义而言);关于这一看法,1960年,物理学家大卫·奉克尔斯坦曾奉劝我说,对量子力学最好的解释,涉及到抛弃传统的逻辑法则,也即命题逻辑的分布定律。这一观点最初由量子力学最伟大的权威之一约翰·冯·纽曼提出。我认为,正如欧几里得几何学被广义相对论所推翻(被揭示在经验上为假)一样,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结果也变得在经验上为假,同样,也由量子力学所推翻。(由于一些不可超越的技术困难,我不得不放弃借助冯·纽曼的逻辑学去解释量子力学的想法,不过那是三十年以后的事。) 


我于1965年离开麻省理工学院,进入哈佛哲学系。尽管哈佛的每一位同事都对我的思想产生了影响,但我倒想特意说明三种趋势;这三种趋势在哈佛哲学系里仍然具有代表性,我也相信,它们对整个哲学的发展(而不仅仅是"分析"哲学)至关重要。其中有一种趋势,实际上与一个人,即奎因的哲学重合在一起。同样的情况对于第二种趋势也成立。这基本上是指约翰·罗尔斯的哲学。第三种趋势,不得不提及到,在哈佛,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所具有的持续不断的兴趣。这这种趋势在我加盟的时候,至少在系里有三位代表:罗杰斯·阿尔布里顿、斯坦里·卡维尔,以及布尔顿·德里本。我准备谈谈这些趋势,并逐个加以描述。 



奎因 


我已经谈过奎因拒绝分析与综合之分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认识论的"自然化"对于美国分析哲学变化着的形势所带来的冲击。他的"翻译不确定性"的著名学说,也至关重要;并以《词与物》一书作过辩解。就奎因辩解时所采取的极端形式而言,这种学说意味着,任何语言项目所指涉的东西都是无稽之谈。首先,这一学说发现了几个变节者(大多数科学实在主义者,事实上,都明确摒弃了这一学说),不过,这一学说有一种形态,后来得到多纳德·大卫森的捍卫,并且得到布纳德·威廉姆斯(审慎的)赞同。奎因的第四条学说,不管怎么说,产生了巨大影响,并且特别在美国,引起分析哲学的整个本质发生了重要变化。这就是奎因的"本体论义务"学说。 


奎因


要解释这一学说,我们必须解释奎因"本体论"一词的用法。在奎因所说的意义上,一种理论的本体论,显然就是这一理论所假定的客体。但我们怎么知道,一种理论(或特定时期的科学)假定什么客体呢?(科学家们经常谈论"异状"——那么因此科学就是对异状"本体论的承诺"吗?就这种情况而言,什么东西才能算得上是"客体"呢?奎因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显然遵循的是数理逻辑哲学家弗雷格和罗素的传统。这些哲学家断言,日常语言太游移不定、太诡谲,解释不了科学家何时设定客体,设定哪些客体。要回答这些问题,正如奎因所做的那样,我们必须"整编"我们的语言。必须对之进行整理(例如对"异状"的论述,将作为无关紧要的成分而排除出去)。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用语加以标准化(因此,"粒子是有负荷的"将变成"存在着既是粒子,又是有负荷的之类的东西。")


理想地说,我们应该用定量化理论的标记法,记写科学的语句(或有关特殊理论的语句形式,对此,我们应该有希望确定这种理论的"本体论"),也即(量词)之类表达形式的逻辑,比如"存在着诸如此类的X",以及"每一X是诸如此类。"当这项工作完成之后,一种理论的"本体论",才会通过对存在量词("存在着诸如此类的东西")的利用而揭示无遗。隐含在这种思维方式里面的,自然是这样的假设;"存在",或者以"整理过的记号"替换的存在量词,完全是一个单义的概念。 


如果接受了奎因的观点,那么我们不得不说,现代科学使得我们奉行这样的论点:数、电子以及微生物,都是在严格同一的意义上"存在"的,并且在严格同一的意义上,都是"客体"。("客体"是任何"存在"的东西。)因此,奎因断言,数是"不可触摸的客体",其理由在于,数学假定了这些不可触摸的客体,并且数学对于绝大部分现代科学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自从逻辑实证主义问世以来,"形而上学"就变成了一个非常肮脏的词;就连新科学实证主义者,就像我本人,也不说在从事形而上学研究。奎因在其论文"论存在什么"里,也没有断言这一点。但是,逐渐销声匿迹的是:如果奎因在"论存在什么"一文里所持的观点是正确的话,那么人们就不再能断言:正如实证主义者所做的那样,像"数真的存在吗?"和"集合真的存在吗?"之类的问题,是一些"假问题"。


有关数和集合的真实存在的问题一旦复活(正如我上文所提及的,奎因就"是的,确实存在"这一答案,提出了他的"不可或缺性论点"),那么联系这样一些问题而提出若干论点(有时是以同样的风格),就为时不远了,比如,"虚构的客体真的存在吗?""可能世界真的存在吗?",诸如此类。人们终于坦然地将自己说成"形而上学者",而在数年前,这也许和作为"分析哲学家"这一点很不协调;而且,也开始听到"分析形而上学"这一用语。美国的分析哲学,此后,英国的分析哲学,开始拥有一种"本体论的风格"。这里,奇怪的角色颠倒现象发生了。在实证主义时期,英美分析哲学,将自己描绘成反形而上学,而经过这一阶段后,在世界哲学舞台上,演变成最引以为豪的形而上学运动。 



罗尔斯 


自从1970年其煌煌巨著《正义论》问世以来,约翰·罗尔斯逐渐对分析哲学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存在着所谓"元伦理学"学科(旨在说明为什么伦理学不是一门潜在的学科),但逻辑实证主义者根本不把伦理学看作是一门有可能出现的学科。 尽管几个勇敢的分析哲学家在这期间继续从事伦理学的研究(我曾经提到过伊丽莎白·安斯柯姆比和菲律帕·伏特的"品质伦理学"),但这一领域一度相当没有起色。随着《正义论》的出版,伦理学变得非常重要,并且许多研究生又开始修学这门专业。不过,《正义论》的出版,与美国公众生活中有关福利国家是与非的重要争论,以及有关社会正义的必要条件的辩论,恰巧同步。不过,有一种感觉,它完全意味着一场罗尔斯革命。鉴于《正义论》从根本上预设着一种认识论,因此可以看出,这种认识论是围绕"反应性平衡"的概念而形成的。


罗尔斯把这一观点归功于尼尔森·古德曼的下列建议:我们在哲学里不得不做的,就是放弃对必然真理的徒劳追求,并能觉察到,我们事实上拥有的真理,总是和我们解决某些问题的方式相冲突,而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视之为明确无疑。因此说,我们处于一种"微妙的相互调节"过程。换句话说,通过对原则和我们所着手问题的同时性反思,我们不得不逐渐(并且试验性地)修正有关原则和对个别问题的"直觉",直至达到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作为相对于先验论的一种明智选择方式,我们很难和这一点争执不下。


但是,哲学家所关心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提出的这类问题:"我们怎样才懂得,伦理学语句并非主观态度的表达形式呢?我们又怎么才能懂得,它们从根本上讲,具有某一真值(例如要么真,要么假)呢?因此,就问题的本质而言,一种哲学论点,看起来,不得不来自形而上学、认识论,或语言哲学,这和实证主义者认为这类语句"在认知上无意义"的主张针锋相对。实证主义者也许会说:"你肯定会达到你说所的'反应性平衡',但那不过是关于你的一种事实。其他人也许会达到一种完全不同的平衡。" 



约翰·罗尔斯


在后来的一些著作里,最近一部系《政治自由主义》(1993),不过在其美国哲学学会的主席的就职演说里(1974)就已初露端倪,罗尔斯否定了有必要使其方法论免受认识论、形而上学,或语言哲学的影响。今日所追求的是一整套伦理学主张,其"客观性"仅仅在于这样的事实:在经过一定的政治历史的西方民主整体下,就正确性这一问题,或者说,就伦理理想,以及预设这些理想的有关规范的正确性而言,有可能发现一种"重合的共识"——至少这一点是罗尔斯派的哲学家最竭力证实的问题。(有关观点认为,如果公民们同意搁置在神学和形而上学方面的分歧,那么,仍然能够在一些特殊的正义原则上找到共识。)常规的伦理学,从一开始就放弃对形而上学或认识论的关注,并且宣称,它所从事的是"政治学,而不是形而上学"。不过,这样一种伦理学,并不对分析哲学的各种自我理解构成任何威胁,尤其是,对于我在上文所描述的有关哲学任务的"泛科学"和"准实在主义"的理解,也不构成威胁。 


不过,事实不是,所有那些相信科学传递了现实的全部真理的哲学家,都否认伦理学中真实说明的可能性。但其中有一些人是这样的(诸如约翰·玛基和吉尔布特·哈曼在几本有名的著作里,都反对象伦理知识之类的东西存在的可能性)。其中一些人则试图采取"中间"立场--布纳德·威廉姆斯就坚持认为,一些伦理说明可能是"真的",而同时,其"真理"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仅仅反映了"此一社会或彼一社会"的视角——不过,由里查德·洛伊德所领导的一组科学实在主义者,在复活伦理学中的古老自然主义传统的同时,试图坚持认为,谓词"好"事实上选择了一种"自然种类",涉及到有可能从原则上建立一种科学理论。不过,目前,英美哲学系里对常规伦理学感兴趣的绝大数哲学家,在回避形而上学的分歧这一问题上,可能都追随罗尔斯。 


文章来源:《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98年第2期

译者:卢德平


相关内容阅读

请点击↓

追寻人类语言的来源──析乔姆斯基与皮亚杰、普特南的哲学争论

经验、逻辑与整体论|一种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语境

苏格拉底说人类惟一的幸福秘方就是哲学。想要幸福,去读哲学吧。而读哲学,康德是绕不过去的

哥德尔针对物理主义的一个论证

哲学的用途|陈嘉映

哲学的起点与终点

科学哲学的后现代趋向

颠倒再颠倒的景观世界——德波<景观社会>的文本学解读

用《文德尔班哲学导论》这本书拥抱哲学

从韦伯的“价值中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

徐英瑾、司格特·戴维森:对万物之内在价值的一个哲学辩护

罗素的历史哲学,既非思辨,也非分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