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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国:善于学习,就是善于进步

浙江天平 2020-09-18
李占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转自《法制日报》2019年12月3日第三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学习,就是善于进步。”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全党加强学习的重大意义。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党执政70周年这个特殊历史节点上,人民法院要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崇尚学习、改造学习、深化学习,使我们的思想、能力、行动能够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明确学习的三个目标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知进退。这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一些法官错误理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认为办案就是“法官个人说了算”,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不需要向院庭长汇报,院庭长也不能过问;一些法官认为办案就是依据法条“输出”判决,不需要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导致案件处理效果不佳;一些法官不能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把讲政治庸俗化,错误地理解为谁的官职大就听谁的,以个别领导的意见为判案依据,对党中央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却置若罔闻。这些都是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不知进退的典型表现。要通过深化学习,彻底纠正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割裂开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割裂开来、把服务大局与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割裂开来等错误认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廓清认识上的迷雾,以理论上的坚定强化政治定力、法治定力,始终做理论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实干家。


二是识大体、明事理、辨是非。这是做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好人不一定能成为好官,但好官的前提首先应当是个好人。裁判人间事,安定人世间。司法的本旨是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安宁,促进和谐。只有讲道德、知荣辱、辨是非的人,才可能成为一名好官。当前,一些干警不识大体,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老百姓意见很大;一些干警不明事理,违背人之常理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与老百姓需求和实践要求相脱节;一些干警不辨是非,不知美丑,不辨香臭,在大是大非面前,在违法与合法之间和稀泥、搞平衡,损害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学习不够、党性不足、能力有限导致的。只有不断学习,把做人的道理学通透、想明白、弄清楚,才能学法识大体、知法明事理、用法辨是非,才能把存在于人民群众心中的“公道”“天道”“人道”用法律的逻辑诠释好、落实好,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三是懂法理、重法治、会办案。这是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一些法官盲目信奉“被动司法”“法官中立”理念,简单、机械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甚至对于案件的关键事实、主要证据也完全依赖当事人的主张和举证,不作任何主动的调查与核实,最终导致案件处理表面上符合“证据规则”,但处理结果却明显与事实不符。这是典型的不会办案、不讲法治,不能说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审判工作专业性强、综合素质要求高,法官既要“精于业”,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熟稔法学理论,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妥善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也要“精于思”,正确运用逻辑推理,按照有利于查清案件真相、有利于定分止争、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的原则,最大程度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在统筹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纠纷,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克服学习的四种不良倾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风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端正的学风,是确保学习效果的基础和保障。当前,人民法院干警要努力克服以下四种不良倾向: 

01

消极。突出表现为对学习不感冒,始终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一些干警以业务工作忙、办案任务重为由,认为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有意无意把学习和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在学习上敷衍了事,走过场、喊嗓子、摆样子。学习合格,工作才会及格。要坚决抵制消极学习现象,将学习当作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在学思践悟中汲取力量,在真学笃行中锚定航向,在实干担当中实现价值。

02

浮躁。突出表现为对学习静不下心、沉不下去,功利心重,只看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不感兴趣的就简单浏览,甚至一眼略过。有的法院领导干部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两眼一抹黑”,工作被动;有的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想问题干工作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哗众取宠;有的片面理解“功成不必在我”,把责任和义务抛之脑后,工作不用心、不出力,碌碌无为。要坚决克服浮躁心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制度规定,确保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03

麻木。突出表现为对学习兴致索然,提不起任何兴趣,每日昏昏,得过且过。有的干警人坐在会场上、会议室里,看似进行理论学习,实则是“闭目养神”“神游物外”;有的不学习研究最新理论,不钻研审判业务知识,长年靠吃老本办案,靠经验办案,思想僵化,业务生疏,办案质量不高;有的不按程序办案,随意延长或扣除审限、送达不规范、庭审不严肃、裁判文书出现低级差错。对这些同志,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其清醒起来、警醒起来、振奋起来,决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法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法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法官。

04

自满。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近年来,浙江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打造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浙江移动微法院等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司法品牌。于是,一些同志在成绩前面自我满足、自我陶醉,变得飘飘然、昏昏然起来了。有的满足于现状,不搞创新,不求突破,工作停滞不前;有的居功自傲,听不进不同意见,看不到自身的短板,工作不进反退;有的自我吹嘘、盲目自大,看不到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左右还有强兵,工作由先进变后进。要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始终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历史学,向先进典型学,向人民群众学,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强大动力和工作实效,为全国法院贡献更多浙江经验。



把握学习的四个方法


第一,博览群书。“为政之道,务于多闻。”习近平总书记把读书作为最大的爱好,在梁家河那样艰苦的环境中仍然坚持博览群书,立下了以身许党、以身许国、不负人民的信念。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要自觉向总书记看齐,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无论工作多忙、办案多累,都要挤出点时间来读书。读书涉猎一定要广,多读马列经典,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素质;多读法学经典,提高专业素养、升华法治信仰;多读历史经典,看成败、鉴是非、知兴替;多读传统经典,知廉耻、明是非、懂荣辱、辨善恶,涵养浩然之气,塑造高尚人格。


第二,博采众长。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博采众长,师众人,集众智,才能学有所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在对照、比较、反复中充分了解对方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努力取长补短、提升自己,以“事不过夜,起而行之”的态度和行动去解决自己的问题。今年以来,浙江法院每2个月举办一次院长论坛,每期确定一个主题,会前省高院班子成员和全省105名院长都要写体会文章,会上随机点选10名左右院长发言,会后所有院长的文章在全省法院内网展播。这就是一个互学互鉴、博采众长的大平台,大家谈体会、找不足、亮思想,让话语的交锋成为思想的共鸣,促进了思想境界大提升、工作思路大拓展。


第三,重在求是。王阳明曾说:“君子之学,唯求其是。”学习一定要有“刨根问底”的犟性。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在职干部教育动员大会上向全党要求:学习一定要学到底,学习的最大敌人是不到“底”。自己懂了一点,就以为满足了,不要再学习了,这满足就是我们学习运动的最大顽敌。那么,从何处“求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真经’,‘真经’没念好,总想着‘西天取经’,就要贻误大事!”我们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探究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规律,特别是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准确把握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决涤荡清除与总书记要求不适应、不合拍的思想和行为,在升华认识中提高站位,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


第四,贵在有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毛泽东同志对《共产党宣言》看了不下一百遍,“每读一次我都有新的启发”。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当知青的时候,上山放羊揣着书,把羊圈在山坡上,就开始看书;锄地中间休息时,就拿出新华字典记一个字的多种含义,一点一滴积累。学习就是要靠日积月累,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善于挤时间学、利用碎片化时间学、随时随地学、争分夺秒学。只有这样,才能学出立场、观点、方法,学出责任、使命、担当。



追求学习的三重境界


著名学者王国维论述治学的三重境界,对于我们极具启发意义。要持续强化学习意识,以学习涵养初心,以学习引领使命,将党的创新理论和法治信仰融入血脉、铸入灵魂。


第一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讲的是“志于学”,立志学习、坚定不移。学习要有“望尽天涯路”那样志存高远的追求,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独上高褛”的寂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高度自觉,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系列活动,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在深化学习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第二重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讲的是“勤于学”,不忘初心、耕读不止。学习必须要有勇往直前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坚定无悔的精神,必须下真功夫、苦功夫、细功夫,即使是“衣带渐宽”也“终不悔”,“人憔悴”也心甘情愿。特别是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发挥好头雁作用,不仅自己要学好,还要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体的学习培训活动,激发每位干警学习的内生动力。

第三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讲的是“得于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学习都不是为学而学,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只有在学习和实践中坚持一步一个脚印,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经历了独立思考、深入探寻的“千百度”,经历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千百度”,经历学有所悟、用有所得的“千百度”,才能在“灯火阑珊处”收获“蓦然回首”的惊喜,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上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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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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