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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力|代表委员看法院

浙江天平 2021-02-14

编者按


浙江法院历来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建议,切实抓好落实转化,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引入不竭“动力源”。2019年全省法院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2件,并将走访代表作为省高院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的规定动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5万人次。同时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帮助发现问题,整改提高。


“浙江天平”推出两会栏目——【代表委员看法院】,一起来看代表委员们对浙江法院提出的建议!



本期进行分享的是

来自丽水的省人大代表叶如平

以及来自绍兴的省人大代表俞岚



浙江省人大代表

浙江万地旅游集团董事长 叶如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家,深感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更好,企业更有活力,我们企业家更有底气。


当前,丽水两级法院以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抓手,立足丽水“两山”理念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的区域优势,谋发展、抓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努力为“两山”发展提供最优法治服务, 为“丽水之干”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企业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以丽水轻型知识产权试点为契机,通过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带动企业转型升级,如支持开展智能化改造、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等。开展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向社会公布 “职业放贷人”名录,规制职业放贷行为,打击“套路贷”和“职业高利贷”,丽水全市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显著下降。全力攻坚执行难,通过市域统筹,深化“市区一体、公证参与”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全国首创“公证对终本案件实行单独管理”,被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提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不同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求各有侧重,比如民营企业希望有一个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小微企业希望能在政策、法律上给予引导和帮扶,外地企业希望少一些内外有别和区别对待,外资企业则希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等。


总的来说,大家都希望通过法治手段营造一个健康的、在商言商的平台,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扫清体制观念障碍,真正激发市场活力。我看到了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力举措,也期待看到法院在关注并推动完善立法薄弱环节、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通过裁判示范宣传引领全民守法氛围上有更加亮眼的成绩。




浙江省人大代表 俞岚



绍兴法院本年度的工作总体上取得了非常优秀的成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良性运行的态势。在各项重点工作上,不断创新,持续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推进,成绩斐然;着重打击“套路贷”问题,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重点关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保障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沉重打击了拒执犯罪,多次开展专项行动。


除此以外,绍兴法院还注重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优势,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绍兴法院通过平台诉前解纷,辅之以多项政策,在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长足进步。


今年,绍兴法院多次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法院队伍建设。这样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严肃、履职能力强的队伍为绍兴法院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绍兴法院本年度亮点较多,其中绍兴中院环资审判工作成绩尤为突出。绍兴中院环资庭是全省首家环资庭,审结过全省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浙江某建材有限公司、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该案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全国仅五例),体现了环境司法对大气污染的“零容忍”,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绍兴曾经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具有非常好的基础,该项工作在全国也是处于领先地位。绍兴法院在这方面也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等单位的对接,联合出台了多份文件规范,积极做好诉讼衔接工作。绍兴市环保局、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等司法确认案是全省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该案鉴于违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已稀释自净,采取异地修复的方式,将赔偿金用于附近村景观环境整治修复工程,建造了一个风景优美的生态公园,成为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


另外,绍兴中院还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宣讲团”,共同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警示教育和巡回宣讲,绍兴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相关负责人共400多人旁听了宣讲,唤醒公众和企业对“损害担责、环境有价”的认识和重视。绍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2019年初被浙江省司法厅、省社科院评为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十大创新项目,并入选了中组部编写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成为全国各试点省市中唯一入选的单位。


我认为本年度绍兴法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在某些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在保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上,还可以在案件立案、特别是财保额度、方式方法方面注重实体和法律审查,加大对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查封、乱查封现象,并以灵活的方式依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查封,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不能损害被财保人的利益,更不能让申请人投机取利、因些引发企业危机。


在诉源治理工作上,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阶段立案工作都要加大实质性审查,将能够合并立案的案件不予拆分,避免累诉、增加诉案。


建议加强基层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考虑在中院或者有条件的基层法院拟增设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域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更好的实现审判专业化,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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