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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买的限量AJ鞋被洗坏,出厂价仅1880元,法院:擦鞋店赔2.19万

浙江天平 2021-07-1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萧山法院 Author 萧山法院

当下年轻人普遍流行穿“AJ鞋”,因为限量,“炒鞋”流行了起来,出厂标价千余元的名牌球鞋能炒到两三万元。


如果这样的球鞋被擦鞋店洗坏了,擦鞋店要赔偿吗?4月22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因洗护不当导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被洗坏的正是一双限量版“AJ鞋”。



“法官你看,我三万六买到手的鞋穿了不到三个月,被洗成这样,一定要全赔!”原告小伟情绪激动地说道。

“我洗一双鞋子才收35块钱,现在你要我赔3万多,我也不同意!”被告擦鞋店老板大刘也一脸无奈。





事情起源于去年7月底,小伟在杭州某店铺买到一双名称为AJ1OW的联名芝加哥白黑红限量球鞋,购买价格为3.65万元。


同年10月2日,他将球鞋送到大刘的擦鞋店进行清洗。三天过后,小伟取鞋时却大吃一惊,两只鞋面均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右鞋的鞋面更是“面目全非”,已被大刘自行更换了非原装鞋面。


心痛之余,小伟要求大刘按照自己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但双方对鞋子的价值认知差异过大,2月24日,小伟将大刘诉至法院。


△案涉球鞋


小伟认为,大刘的擦鞋店注册时间为2012年,具有较长从业时间,理应了解球鞋在行业内的价值。而且小伟自购买球鞋后的三个月内十分爱惜,仅穿过几次,成新度较高。


大刘则表示,虽然小伟提供的票据中显示他在商铺的购买价格是3.65万元,但是该球鞋的出厂价格为1880元,出厂时间是2010年,小伟购买时价格虚高是因市场炒“鞋”导致;自己对于球鞋受损的事实无异议,愿意修复鞋面,按出厂价格1880元进行赔偿,并另行适当补偿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球鞋的价值不能仅根据出厂价进行认定,其实际价值应包含升值空间价值,且升值空间占据了主要部分。大刘将球鞋洗破后,自行修理并更换了非原装鞋面,导致球鞋价值基本全损。因被告专业性及约定,认定对该损失可预见。结合球鞋的折旧率、实际使用时间、鞋子残值等因素,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认定球鞋购买价格的60%即2.19万元作为原告损失,并判令大刘限期支付该款。


法官

说法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结合本案,审理的关键及难点就在于原告方实际损失的认定。对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购物发票、收据等材料,作为在事后产生纠纷时主张权利的依据。同时,服务提供者也需要在交易之初对相关物品的特性进行确认,并根据其特性提供相应服务,避免相应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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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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