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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加强管理为由扣留员工身份证合法吗?

浙江天平 2021-07-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Author 丽法宣



这份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试卷

看看你能答对多少!

一、填空题





01

招工能以身高为由拒人于门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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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这种权利除国家特殊职业需要并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分年龄、性别、高矮、长相等,平等地享有,不得含有任何歧视。




02

用人单位以加强管理为由扣留员工身份证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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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是必要的,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03

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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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内容不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这一类似的条款,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失之公平,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公司不能以此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




04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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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涉及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则不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05

用人单位可以强行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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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调换劳动者的职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没有法定的变更事由,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合同的内容。




06

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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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若劳动者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07

因出庭作证而耽误工作,公司可以扣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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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参加社会活动,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院要求出庭作证,应视为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发作证期间的工资。




08

不定时工能否索要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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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选择题



1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3月份,小王怀孕,同年7月,该公司以孕妇不能正常工作为由辞退小王,此时小王应该?

A.自认倒霉

C.申请劳动仲裁

B.去公司大闹一场

D.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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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法律解析: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2

小王就职于某公司已经1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王某多次向公司提出,都被推脱。此时王某应该?

A.管他嘞,反正工资也没欠我的

C.算了,得罪老板不好

C.申请仲裁,不行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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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法律解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做完这套卷子

你觉得自己是一名优秀的

懂法的劳动者吗?


✨下面和你分享2个分别发生在景宁和缙云的案例


案例一(竞业限制)

👇

【案情简介】2018年4月,小丽应聘到A公司担任兼职舞蹈老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其中约定“小丽在合同期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同类培训机构兼职”。为此,A公司每月发给小丽竞业限制补助200元。2019年5月,A公司发现小丽出现在B舞蹈工作室的宣传资料上。小丽离职后,A公司起诉到景宁法院,要求小丽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021年6月31日前不得在景宁县域内从事商业性舞蹈教学,同时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800元并支付违约金162000 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小丽系A公司兼职舞蹈老师,既非高级管理人员,也非高级技术人员,同时不属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人员,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因此,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中的竞业限制内容约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人员,限制了普通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但A公司要求小丽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800元,合理合法,应当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被告小丽向原告景宁华迈畲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2800元。

案件编写人:林海龙

案例二(劳动争议)

👇

【案情简介】2018年7月23日,何某与包括其兄弟及罗某等共5人到缙云县某公司工作。何某因不识字不会写字,劳动合同的落款签名由与其关系密切的案外人罗某代签。2019年11月2日,何某离职,要求缙云县某公司就未签订书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何某先提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向缙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0年4月何某向丽水中院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因书面合同的落款姓名由他人代签而应向何某支付双倍工资。何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落款的名字由案外人罗某代为签写,何某自认不识字不会写字,且何某与其弟、案外人罗某等五人共同入职,公司与五人均签有书面劳动合同,能够推定何某知道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何某入职后,公司为何某缴纳工伤保险,并按照书面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何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对代签字的书面劳动合同未提任何异议,仅在离职后要求赔偿;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惩罚用人单位故意抗拒或怠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本案中,何某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因为书面合同中的姓名由他人代为签写而受到损害,公司不存在规避法律责任、抗拒或怠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法院在此也提醒用工单位应加强风险意识,尽可能杜绝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存在瑕疵而可能带来的风险。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何某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案件编写人:章璐璐


重要事情说3遍

人在职场混

不管你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

《劳动法》

 一定要懂!!!


这里还有个视频,请点击查看哦👇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


经历漫长居家抗“疫”后的你,是否更有同感呢?可以留言说出你的观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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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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