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李占国:法院需适应当事人在线诉讼新常态
连线全国两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法院开启网上立案、远程审判等“云模式”,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即使在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候,仍将司法服务保障输送到防疫工作第一线。其中,诞生于浙江的移动微法院大显身手。据悉,浙江法院今年以来网上立案13.5万件,网上调解8.5万次,网上开庭5370次,网上证据交换2.7万次,电子送达155.7万次,创造性地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难题。
为适应互联网技术和产业蓬勃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推进信息惠民、促进司法便民等方面日益迫切的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将推动互联网司法发展纳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规划。疫情期间的在线诉讼是一次全面检验和迅速激活;仅此一战,在线诉讼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功能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如何适应当事人在线诉讼新常态、实现互联网时代司法模式的深度转型,全国“两会”期间,南都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
谈互联网司法:
法院需适应当事人在线诉讼新常态
南都:疫情期间,互联网技术在司法领域运用越来越多,浙江法院主要有哪些做法?
李占国:疫情发生以来,浙江法院迅速行动,大力推行在线诉讼模式。在线诉讼平台载体由单一维度向多元化、系统化、交叠化延伸;应用场景由辅助办案模式向全方位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转化;错时审理、在线庭审广泛铺开,使得诉讼模式明显由线性封闭向开放灵活、交互智能转变。
首先,立足司法职能,通过网上审判服务保障防疫工作大局。依托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在线庭审系统,推动刑事、民商事案件网上办理,及时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正高效化解涉疫情常态化防控、经济运行、企业复工复产等大量矛盾纠纷;
其次,突出便民利民,通过在线诉讼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完善在线诉讼模式,进一步发展完善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在线送达、在线执行等工作模式,打造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的在线诉讼工作闭环,以“零接触”方式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再次,注重规范有序,推动在线诉讼机制在大考中转型升级。省高院第一时间制定发布通知通告、诉讼指南、操作规程等,细化完善在线诉讼流程和行为规范,确保规范有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推动在线诉讼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南都:移动微法院作为浙江法院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已于去年年底全面推广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并在世界范围内引领了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接下来,浙江智慧法院建设还将在哪些地方发力?
李占国:移动微法院从浙江走向全国,全面释放了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创新潜能。这是浙江法院智能化建设的一个方面。浙江高院去年提出“平台+智能”的顶层设计,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智能化建设全线发力、多点开花。
在智能审判上,以金融借款纠纷为主攻方向,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审判全流程的深度应用,成功研发无实体的AI法官助理“小智”,率先开创人机共融的“凤凰金融智审”模式,推动全流程智能审判模式从实验阶段正式走向应用实践,可实现案件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当庭进入电子归档;
在智能送达上,率先探索文书送达等辅助事务“机器换人”,全国首个全流程自动运行的e键智能送达上线,可智能推送被送达人地址信息并发起确认,实现送达工作全程留痕、在线管理。1至4月底,全省法院通过“智能送达”自动完成送达200万件次,智能送达率98.04%,送达时效由3-10天缩短至6个小时以内,为解决长期困扰法院的“送达难”提供了新的浙江经验;
在智慧执行上,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规范性。研发实现执行自动分案、生成文书、送达、点对点查控等功能,并在去年6月上线试运行。自上线运行以来,自动生成文书2.8万份,自动送达1.3万次,自动点对点查控0.3万次,自动总查控2.7万次,共查控、执行财产2542亿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赋予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浙江法院将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个地”的使命担当、排头兵的奋进姿态,以“世界眼光”的站位和“整体智治”的理念,深入推进“平台+智能”为重点的法院智能化建设,全面打造信息时代司法新模式,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新格局,打造引领性、前沿性、开创性的司法创新成果,努力为“重要窗口”建设护航添彩。
南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还面临着哪些问题和挑战?
李占国:首先,要加强互联网司法顶层设计。目前尚没有在线诉讼的国家层面立法,互联网诉讼规则缺乏高位阶立法。互联网法院一些行之有效的试点做法,如案由牵连管辖、错时在线审理、前置调解、使用虚拟法庭、电子档案同步生成后不再另行制作纸质档案,以及当事人负有按照诉讼平台的要求提供电子化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的义务等问题,面临法律缺位甚至冲突的问题。
其次,要进一步统一完善诉讼规则,研究细化在线诉讼程序规则和标准,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目前,公告等案件变更庭审方式的规则不明确,适用在线诉讼存在争议,此类案件数量较大,实践操作不统一。同时,电子送达的规则和适用范围需要进一步完善。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引导当事人改变传统诉讼观念,选择更便捷、高效的诉讼方式。部分当事人对于在线诉讼尚抱持偏见,主动尝试意愿不高。
最后,要紧跟技术发展步伐,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支持。目前在线平台系统整合程度不够,内外网等数据存在信息壁垒,当事人甚至办案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
谈诉源治理:
近10年来收案首现负增长
南都:据了解,去年浙江法院新收、办结各类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和3.9%,是全国唯一收结案双降省份,在浙江法院也是史无前例。实现这一历史性拐点的原因是什么?
李占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大量矛盾纠纷持续涌入诉讼渠道,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案件10%左右增速增长。浙江是市场经济大省,也是诉讼案件大省,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先发、易发,案件数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案多人少”矛盾相比其他省份更加突出。
2018年以来,为解决案多人少这一老大难问题,浙江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倡导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取得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案件增量,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积极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乡镇层面推广永康“龙山经验”,打造“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法庭指导”的镇域纠纷解决模式。金华永康市的龙山人民法庭通过“村镇先调、法庭兜底”模式,基本将传统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收案从2013年的806件下降到2019年的366件,降幅近70%,且连续4年无行政复议和进京信访案件,实现了“纠纷下降、信访下降、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增强”的良性循环。全省推广“龙山经验”后,去年全省近60%的人民法庭实现收案负增长,带动全省民事案件收案下降11.12%。
二是在县级层面推广舟山“普陀模式”,打造“党委领导、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县域纠纷解决模式。由政法委牵头,设立一站式、实体化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或部分植入中心,在物理上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形成了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为我省“最多跑一地”改革措施出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0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当地矛调中心,占基层法院总数的95.7%。
三是在全省层面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造“资源集聚、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在线纠纷解决模式。该平台整合了综治、司法、人社、建设等部门共4.5万余名调解员,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矛盾纠纷“漏斗式”的分层过滤。截至目前,平台已流转案件77.6万件,调解成功66.5万件,调解成功率87.9%。
南都:习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还专门走进安吉县社会矛调中心调研。能否介绍一下安吉法院的具体做法?
李占国:今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了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安吉县落实浙江省委“最多跑一地”改革的成效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可以说,安吉县做法是我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的一个成功缩影。2019年4月,安吉县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委政法委和浙江高院的统一部署,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矛调中心,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的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截止今年3月,经中心诉裁快审案件2571件(其中诉前调解确认1294件),通过中心分流案件5833件,诉前化解2075件。2019年该法院全年新收案件量在2018年度同比下降15.3%的基础上再下降7.5%,取得了“收案下降、质效提升”的良好效果。
南都:浙江在着力控制多发领域的案件增量方面,有哪些探索?
李占国:根据全省法院近年来收案数分析,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10类案由收案量占收案总数七成以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选取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八类纠纷类型,实行靶向攻坚、精准施策,推进类型化纠纷诉源治理,带动整体收案再下降、质效再提升。比如,针对民间借贷易成为滋生非法集资、经济诈骗温床的乱象,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推行“职业放贷人”利息征税协作机制,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2019年,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484件2097人,涉案金额10亿元;以虚假诉讼罪判处99件158人,同比分别上升98%和52%;对454件424名职业放贷人的利息收入补征个人所得税3691万元,非法借贷案件明显减少,全省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5.2万件,同比下降29.6%。
谈切实解决执行难: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南都: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最高法院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浙江在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李占国: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有效维护。“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虽如期实现,但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今年3月,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充分吸收了近年来浙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比如“司法网拍”、公安机关协助布控被执行人机制、被称为“史上最强执行措施”等,必将促使浙江执行在巩固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
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网络查控机制、违法打击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要坚持立审执破兼顾,进一步健全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要坚持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相结合,总结推广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守信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于自动履行裁判义务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诉讼费、财政资金扶持、授信融资支持、纳税信用评价等“红利”,向社会传递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
南都:您刚才提到史上最强执行措施,能否介绍下?
李占国:去年,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13条,旗帜鲜明地向社会传递“执行强制”的最强信号、亮明“刚性执行”的严厉态度,实现规定情形、规定时间、规定措施“三到位”,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被媒体誉为“史上最强执行措施”。一是突出财产报告强制责任。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不如实报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改变以往找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控制财产难的被动局面。二是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开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在打击中见声势、在惩治中树权威。三是营造执行强大声势,巩固“两微”自媒体阵地,借助全媒体直击执行现场,制作打击拒执宣传教育片,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扩大打击拒执声势。2019年,全省法院执行罚款19.4万件、拘留6.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44.6%和92.5%;以拒执罪判处734件833人,同比分别上升70.3%和64.6%;财产报告率由之前不足1%提高到56.6%;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48.2%,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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