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成首家集教育和威慑于一体的执行促进馆
✫ 调解协议达成、裁判文书生效,却会有部分当事人事后“不自觉”,未主动履行。如何促进自动履行,是法院一直在考量的问题。
在温州平阳有一个馆
集教育、威慑功能为一体
让当事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进而自动履行
有一名拖欠了6年工程款的当事人,在走进这个馆之后,当场就还上了16万余元……
拖欠工程款6年
最近,平阳县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受理了一批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的是宁波一家水利建设公司。
2011年,徐某等人分别承揽了宁波一家水利建设公司中标建设的平阳某农业生态工程项目。
工程完工后,水利建设公司于2014年1月统一结算,确认尚欠徐某等8人工程款共计77.94万元。此后,水利建设公司陆续支付了60.31万元,剩余的17.63万元工程款却迟迟未履行。
在一个馆里边参观边调解
水利建设公司在收到传票后,授权工程负责人陈某处理该案。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徐某等人担心如果分期还款,对方还是会继续拖欠。为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承办法官又联系陈某到水头人民法庭执行促进专区进一步调解。
之后,法警带领陈某认真参观专区,告知其调解后自动履行可减免部分诉讼费、避免公司信用受损等。
“我们这样确实不对,工程款欠了这么久是该早点还,况且自动履行有这么多好处,拖到最后也是自讨苦吃。”看了专区后,陈某意识到了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如果案件判决生效,有能力执行却拒不履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极有可能会被判刑。
16万元当场履行
随后,陈某便代表公司与徐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及律师费共计16.34万元。签字后,陈某立即通过手机转账全额履行。
因该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法院依法免除了案件受理费。
以往,法院在寄送诉讼材料时会一并向当事人寄送自动履行告知书,但收效甚微,很多当事人在收到材料后并不会仔细查看。
为此,平阳法院率先在水头人民法庭打造执行促进专区。专区以图文、视频等形式,生动地将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如减免受理费、信用修复,以及浙江高院史上最严执行措施、逃避履行义务后果、拒执典型案例等内容展示出来。
“目前,我们法庭利用专区加强在诉讼各阶段引入这种‘半强制’教育,特别是开庭后的当事人一律由法警引导到专区参观,让其更直接、深刻地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水头人民法庭庭长陈贤锋表示,执行促进专区通过正向激励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同时让当事人明晰“不履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效打消了部分债务人逃避履行债务的侥幸心理。
1-7月,水头人民法庭自动履行率达54.6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编|执行小编团队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平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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