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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十佳在线诉讼”网络投票需要您的支持!

邀您投票的 浙江天平 2022-03-31

浙江法院“十佳在线诉讼”

为充分发挥浙江法院互联网司法先发优势,深入推进全省法院无纸化办案办公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完善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司法审判新模式,按照《2020年全省法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点》安排,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十佳在线诉讼”竞赛。根据各中院和宁波海事法院报送情况,共收到参评成果112个。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初评和各审判业务部门复评,目前已产生27个入围最终评审的在线诉讼成果。


现诚挚邀请您为心目中最具有在线诉讼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成果投票。您的支持与鼓励将影响这27个成果谁能最终获得浙江法院“十佳在线诉讼”称号哦!


一起来看这27个候选案例

再拉至底部参与投票哦



1、AI法官助理在线智能辅助办案(杭州上城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首创“凤凰金融智审”模式,由AI法官助理小智在线自动完成审查立案、分案排期、送达等庭前工作,协助法官主持推进在线庭审,实时生成争议焦点、审核证据三性,并完成裁判数额计算及裁判结果预测、实时生成判决书,由法官审核后当庭宣判、当庭智能送达,书记员核对整理电子卷宗一键归档。案件实现“即诉即办、即审即判”,法官个案仅用时约30分钟,书记员工作量减少70%以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以最快速度获得判决。



2、“5G+区块链”技术赋能执行财产处置(杭州互联网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年4月28日,开展“5G+VR 720度全景直播司法云看车活动”,将5G、VR、区块链技术引入司法网拍看样环节,执行人员通过专业VR全景摄像头,借助5G网络向全网观众进行实况直播,为观众创造720度全景沉浸式云体验,并通过“5G+区块链”执法记录仪实时上链。整场直播活动观看人次超1.3万,三件拍品围观人数近3万。此外,执行人员还对三件拍品进行静态全方位VR扫描,并将扫描成果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供有意竞拍者详细查看。最终三件拍品全部成交,溢价率高达114%。



3、运用电子督促程序批量快速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杭州西湖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西湖法院针对经济交易中产生的大量债务明确、双方基本无争议的给付纠纷案件,充分发挥督促程序非诉快捷功能,研发电子督促程序系统。申请人在线批量提交申请,法院即时在线完成立案和审查,并自动生成批量电子支付令,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快速送达被申请人,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化、智能化、集成化办理。2020年7月系统升级以来,已累计受理申请2.4万件,发送电子支付令2.2万份,涉案标的近13亿元。



4、“余法破产管理钉平台” 推进破产审判全流程在线办理(杭州余杭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余杭法院会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打造全国首个集司法区块链和钉钉组织技术于一体的全流程线上操作平台“余法破产管理钉平台”。一是债权人网络参会实现异地同步。利用钉钉管理组织、会议直播等技术,实现债权人足不出户参加债权人会议。今年以来已在平台召开10场债权人会议,涉及债权人1000余家。二是管理人在线履职实现即时沟通。借助消息实时提醒、文件沉淀、在线考评、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等功能,随案构建线上管理人工作室,由管理人在线提交周报、月报、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志文件,合议庭动态考评管理人履职情况,不当履职行为得以及时纠正。三是上链信息“一键生成”实现安全可靠。债权申报数据、参会人员数据、表决结果统计“一键生成”,数秒即能完成大量债权人的线上投票表决结果统计,同时后台数据接入蚂蚁区块链可信存证服务,通过“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存证,确保上链信息实时留痕、真实完整、不可篡改。



5、率先运用“一元拍”在线高效处置刑事涉案财物(杭州临安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2020年7月,临安法院在办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时,借助全省统一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平台,首次运用对刑事涉案财物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将一批涉案物品以1元价格起拍,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后顺利成交,系全省首批按照“一元拍”规则成功处置的财物。随后该院又成功拍卖某写字楼,经57次延时最终以3625余万元成交,系目前全省该平台成交价最高的拍品。这是我省法院继首创网络司法拍卖后的又一创新举措,大部分拍品成交价超过评估价,部分拍品溢价明显,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效率明显提高。



6、封城50天在线办案50件(宁波鄞州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年春节,鄞州法院黄文娟法官因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家中,在没带电脑、没带案卷、没有网络的“三无”困境下,用借来的电脑、自制的简易手机支架、手机热点,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调查、审理、调解和判决,封城50天共办结案件50 件,没有一件案件取消开庭或延期,无一案件被信访或投诉,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后续在返回宁波途中,黄文娟法官还采用异步庭审模式开庭,庭审自早上7点至晚上11点持续16个小时,最终顺利审结。



7、“金融联审”推进金融类案在线快审(宁波高新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金融联审”是一项金融类案在线快审机制,通过对起诉、立案、送达、开庭、文书生成、结案等诉讼全流程的批量化、自动化处理,真正实现简案快审。截至目前,已运用该机制审结各类金融纠纷1096件,平均审限23天,较普通程序审理模式缩短39.5%。借助该机制,法官办案实现无纸化,当事人诉讼实现“零次跑”,受到各方广泛好评,多次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刊发推广,并获学习强国、浙江法制报等媒体报道点赞。



8、使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网络会议(温州中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浙03破2号河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温州中院于2020年1月14日裁定受理河田公司(前身高邦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知名服装企业)破产重整申请。因处于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不影响重整进程的推进,温州中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准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率达100%且各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仅用时39天即促成河田公司重整成功,企业重获新生,品牌价值得以保留,资产得以盘活,普通债权人清偿率从清算条件下的零提升至2.4%,共核销债权7.8亿余元,多方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9、“二维码流转袋” 跟踪案卷全流程(温州瓯海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瓯海法院在试点推进案卷随案扫描工作过程中,创新开发“二维码流转袋”应用,案卷材料流转袋结合随袋生成二维码,实现案卷材料流程跟踪、定位分析、快速预警、高效运转等功能。“二维码流转袋”可有效防控材料丢失风险,梳理流程节点时效,分析定位流转信息,并可更新二维码信息,得以重复利用。借助该应用,该院今年已高效流转案卷1500余件,实现随时随地查询、流程清晰查看,有效解决了材料跟踪难点,大大节约了查找时间成本,案卷流转更加安全高效便捷。



10、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跨域在线专业法官会议(嘉兴嘉善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年7月,在(2019)浙0421民初4979号、4988号、4999号股票权利确认纠纷案审理中,嘉善法院与上海青浦法院、江苏吴江法院于通过嘉兴中院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召开跨区域商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这三起案件。三地法院商事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围绕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问题展开交流研讨,形成裁判思路,取得较好效果。三案通过“跨域问诊、专家把脉、线上开方”的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统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裁判尺度,确保公平正义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实现;科学研判类案发展态势,推动健全裁判规则;破除跨域执法办案信息壁垒,通过司法信息跨域网上流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11、“线上探视”让疫情期间亲情“不缺席”(嘉兴海宁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年3月,海宁法院在办理(2019)浙0481执3823号离婚纠纷案探视权执行过程中,为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扩大,同时从有利于未成年孩子身心健康出发,通过移动微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视频探视,被探视人(儿子)与申请执行人(父亲)隔着屏幕进行亲切交流。本案是在今年新冠疫情背景下,考虑到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的对抗情绪而进行的一次探视权执行尝试,从法理、人情等各方面让未成年人及探视人都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更促使双方当事人主动实现从“线上”探视过渡到“线下”相聚,从强制执行过渡到自觉履行。



12、创新司法网拍房产在线直播看样(嘉兴海盐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19)浙0424执2524号案件执行正值疫情期间,海盐法院为银行抵押财产的房产拍品率先采用淘宝直播方式进行拍品看样,为无法实地看样的竞买人提供直播看样服务。该拍品的报名人数从直播前的3人提升到直播后的14人,经过82轮和42次延时竞价,成交价从起拍价345万提升至595.5万元,溢价率72.61%,超过起拍价格约250万元,超过评估价格100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该案为疫情期间全省司法拍卖工作开创了先例,对后续省内直播看样及VR看样等司法拍卖工作推进产生了积极影响,获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平台等刊载“点赞”。



13、使用AODR平台促行政争议在线实质化解(湖州德清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19)浙0521行初107号秦某诉湖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张某行政处罚案审理中,德清法院利用新上线运行的县行政争议在线化解平台(AODR平台),克服各方人多且分处三地以及新冠疫情加剧面谈难度等现实困境,联合吴兴法院和检察院,顺利化解一起“前夫妻”离婚后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张某一次性补偿秦某5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秦某撤回起诉。AODR平台可突破时空限制,异地同步或错时调解,实现案件从受理、证据提交、视频调解、语音转换笔录、视频过程存证、笔录在线签名及调解协议制作签收等全流程无纸化,并可一键电子存档,上传区块链存证,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效率。



14、“平台+线上”重整助企“涅槃重生”(湖州德清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浙江力富特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液压千斤顶和汽车保养设备的民营企业,后因资金链断裂宣告破产,涉及债权人137家,横跨9个省份,债权额高达2.2亿余元。德清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后提前介入,利用融e联“破产清算与重整平台”“清云存证平台”,通过互联网审判、府院联动、区块链存证等举措,仅耗时2个月20天即审结该案,企业债务清偿率由最初不足6%提高至35%,企业迎来“涅磐重生”。该案为湖州市首例适用融e联平台、全程无纸化审理的预重整转司法重整第一案,被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15、“线上联审+事项集成”实现司法网拍“一件事”办理(绍兴诸暨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诸暨法院审理(2019)浙0681执8263号案件拟挂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通过“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由相关部门“一门联审”,将原本需要一个月以上的财产调查时间缩短为五个工作日,挂拍后共有38人报名、22509次围观,起拍价234万,经188次竞价后最终成交价575万元,溢价率高达145%。拍后将当事人原需赶赴多部门实地办理的缴税、尾款支付、过户等手续进行“云上”集成,买受人只跑一次就在两日内拿到所有权证,实现“数据多跑路,执行加速度”。



16、在线诉前自主协商解决大标的民商事纠纷(绍兴中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浙06民初27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银行向甲公司发放借款,由甲公司和乙提供担保,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起诉至绍兴中院,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本息。绍兴中院首创大标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自主协商机制,引导双方当事人利用ODR平台自行开展证据交换、自主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助力该起涉2.0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功化解。本案是绍兴中院建立大标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诉前自主协商机制的首次尝试,也是浙江ODR平台调处成功的最大标的案件,在一个月时间内即促成双方和解,法院立案后审理天数缩短至4天,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被浙江法制报、绍兴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17、在线执行保障湖北等地170名职工拿到工资款(绍兴中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浙06执他58号等(协同执行案件)办理中,绍兴某房产公司因受担保链影响,资金链断裂,拖欠170余名职工数年工资。该批职工大多为湖北、安徽、贵州等地外来务工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就业,部分职工或家属感染新冠病毒急需医疗费用。绍兴中院特事特办,优先争取到该笔工资款项,并针对外地人员无法现场办理的情况,采取线上执行模式,通过移动微法院、智慧法院等平台在线完成款项发放。不到两天,涉及170名职工共计430万执行款项全额执行且发放到位。该案不仅生动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还充分发挥线上办案的优势,第一时间为灾区群众送去“救命钱”。



18、法官“云”上有为 多地连线审理涉恶案件(金华磐安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浙0727刑初6号、(2020)浙0727刑初7号涉恶案件审理中,磐安法院克服多被告人、多地羁押及设备条件限制,首次跨越三地看守所,通过四地远程视频连线完成2起案件庭审。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线进行“云”对话,开庭当日参与干警30余人,参与诉讼50余人。该案在庭审前对系统调试、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各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庭审顺利完成,为破解多地羁押案件开庭难题积累了宝贵经验。



19、疫情期间“云开庭”2小时解决国际贸易纠纷(衢州中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19)浙08民初542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布法罗食品公司(住所地:丹麦)于2019年11月向衢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被告浙江瑞辉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和模具开发费用等。2020年2月,衢州中院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庭后在线组织调解,用时2小时最终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本案采取“云开庭”模式快速解决一起国际贸易纠纷案件,既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又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一体化办案打通刑事案件无纸化送达“最后一公里”(衢州常山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常山法院有效利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简易文书”模块的发送、抄送功能,将未开发相关协同模块的文书材料发送给检察院、公安局,并建议对方单位以相同方式流转反馈文书,实现全案材料无纸化移送,打通了刑事案件无纸化送达“最后一公里”。至今该院已发送出庭通知书、逮逋决定书等各类文书162次,接收到派员出庭通知书、逮捕回执等反馈文书50次,取得良好成效。



21、无纸化移送案件为跨域立案加速(丽水龙泉法院、嘉兴秀洲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年5月,龙泉法院在处理一起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过程中,巧用跨域立案平台实现无纸化移送立案,从电子卷宗打包、上传、提交申请到秀洲法院接收立案,全程线上操作,耗时仅20分钟,体现智慧司法速度。这一实践充分融合跨域立案与无纸化办案优势,一方面无纸化助力跨域立案,立案人员直接向管辖法院移送电子诉讼材料,不再流转纸质材料,提高立案效率与质量;另一方面跨域立案深化无纸化实践,通过跨域立案平台移送管辖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异地奔波立案的诉累。



22、以“侨”为“桥” 在线化解跨境金融纠纷(丽水青田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20)浙1121民特775号案件审理正值疫情期间,因华侨张某无法回国签署展期协议,银行向法院起诉。青田法院委派金融调解中心调解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心指派省人大代表周雪华为调解员,及时对接法院的海外司法联络平台,由海外联络员徐宋灵现场指导张某登陆“浙江ODR”小程序,参与远程在线调解。最终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近年来,青田法院积极推广线上解纷模式,充分借助侨团侨领力量为国内纠纷查人找物,指导当事人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诉讼,为化解涉侨纠纷提供了“青田方案”。 



23、创建浙政钉联络员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台州黄岩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2020)浙1003行赔初6号林某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审理中,该院首创浙政钉联络员机制,与行政机关(含案涉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共建“府院共同推进无纸化办案钉钉工作群”作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审判系统点对点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至行政机关指定联络人,黄岩分局联络人及委托代理律师将答辩状、证据材料扫描后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法院联络人,实现全程无纸化。以此为基础,该案实行“在线多方视频+错时”审理,获得异地代理律师好评。借助该机制,府院联动更加方便高效,为行政案件无纸化改革提供了思路。



24、直播“云看样”使流拍房产顺利拍卖(台州玉环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2019)浙1021执2591号、(2019)浙1021网拍字第188号案件办理中,玉环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在淘宝网上举办首场直播“云看样”活动,经办法官和公证处人员一起向直播观众介绍涉案房产设施情况,并与观众积极互动,回答观众问题。直播当日共有1411人次在线观看,累计互动12495次,最终经过24轮竞价、9次延时,将原本流拍的房产顺利拍卖,溢价率达25%。该法院提前一周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布看样信息,通过直播看样直观、全面展示拍品,提高了线上观众与经办法官互动的积极性,促使相关案件快速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5、网络查控不动产提升执行效率(舟山中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舟山中院牵头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线上查控协作机制,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技术改造,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不动产查询、查解封一体化线上办理。该平台优化了受理、查询、移交、退回等11项系统操作,并简化流程,实现不动产信息全天候自动查询,不动产查解封登记批量申请、智能反馈,平均办理时间从1.5天缩短至40分钟。目前已办理跨辖区不动产查控491件,节省工作时间2500余小时。



26、利用远程视频完成在线调查取证(宁波海事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2020)浙72民初768号案审理中,因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国外事实的查明和公证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宁波海事法院通过与国外代理进行FACETIME视频连线,完成在线调查取证,被告目的港代理在双方当事人及法官指令下,展示所处地理环境,展示货物外观、清点数量,随机开箱验货,最终原告当庭确认涉案货物完好未失控的案件事实。本案创新运用网络技术进行在线调查取证,直观真实展现案件事实,效果胜于传统的公证认证,为涉外案件国外事实查明开辟了新思路。



27、巧用中英文电子邮件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题(宁波海事法院)


【在线诉讼情况及典型意义】(2020)浙72民初627号案件的三被告皆为外方企业,两原告在向外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被退回后,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涉外案件传统送达方式面临极大困难,两原告对实现债权几乎不抱希望。承办法官利用原告提交的有限资料和证据确定了三被告有效电子邮箱,并尝试发送中英文双语电子邮件通知被告。三被告收件后非常重视,立即委托中国律师应诉。本案最终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顺利调解结案,和解款全部自动履行到位。本案大胆探索涉外案件域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创新设计规范的邮件模板供重复使用,对促进涉外案件的高效审理具有借鉴意义。


投票时间


2020年12月28日12:00—30日12:00


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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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规则


(1)每人每天可投一次,每次须勾选10个候选项,多选、少选均为无效。


(2)为确保评选活动公正有序进行,禁止一切刷票行为,如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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