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荣: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来源|平安鼎
5月16日下午,全省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昌荣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部署,保持战略定力,持续精准发力,着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其打造成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群众获得感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占国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共享法庭建设进展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司法局、宁波市奉化区委政法委、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青田县祯埠镇党委等5家单位作了发言。
王昌荣充分肯定了全省共享法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自去年省委部署加强共享法庭建设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基层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共享法庭有效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在纠纷化解、司法协同、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王昌荣指出,共享法庭建设是数字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治理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省委寄予厚望,群众殷切期盼。实践证明,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适应数字化改革要求、推进数字法治多跨场景建设的题中之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不断增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
王昌荣强调,要进一步厘清共享法庭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精准施策、确保实效。要充分利用共享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以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做到既依法又走心,既明责又化俗,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要完善诉讼服务、化解纠纷、基层治理“三大”功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实现优质司法服务共建共享。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好镇街、村社、特设“三种类型”,真正将共享法庭打造成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小支点。
王昌荣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共享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组织领导要再强化,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委领导优势转化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强大合力和实际成果。协同配合要再紧密,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系统集成、融合共建,推动平台、机制、数据等纵向贯通、横向多跨,确保各项工作协同高效。工作机制要再完善,按照省里出指引、市级抓统筹、县级定标准的思路,制定建设规范,建立晾晒评比机制,完善综合考评体系,营造互学互比、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整体效果要再提升,重点把握好质与量、建与用、做与说的关系,抓住关键环节,迭代升级平台,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提升共享法庭运行质效,以共享法庭的建设成效提升共治善治水平。
李占国就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作了部署。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抓住关键环节,精准靶向破难,重点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选配好庭务主任,强化制度赋能、明确激励措施,最大程度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要聚焦实战实效,激发改革效能,注重抓多跨场景、机制建设、共享协同,切实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法庭就在身边、公共服务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省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各设区市、县(市、区)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部分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庭务主任代表,法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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