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助企纾困保民生”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浙江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今年5月,浙江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发挥执行职能,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今年8月部署开展“奋进新征程,喜迎二十大”百日攻坚执行行动,持续攻坚涉企涉民生执行案件,为服务保障浙江经济稳进提质、推进“两个先行”、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贡献司法力量。
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聚焦受疫情冲击影响的涉中小微企业债权执行案件、涉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等执行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兑现“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庄严承诺。
据统计,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27次,出动干警8438人次;办结涉中小微企业首执案件29651件,到位标的金额51.64亿元;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6798件,到位标的金额1.29亿元;平均执行结案用时减少13%,执行案款发放天数提速48%。
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浙江法院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依法惩戒拒执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强化公检法联动,健全“公诉+自诉”并行工作机制。对情节严重的拒执犯罪,从严惩治,一律不适用缓刑,拒执“越往后越严厉”;对于被追诉后积极主动配合执行,自愿、真诚、彻底认罪悔罪,以及投案自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谅解等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体现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同时,创新运用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预审计等“预警+惩戒”的工作方法,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为胜诉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顺利渡过难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全省法院坚持效果导向,紧扣“助企纾困保民生”,因案施策,精准施策,能动执行,避免“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助力企业解困松绑、轻装上阵。
据统计,专项集中行动期间,2061家中小微企业因灵活执行帮扶得以重生,1571家企业经信用修复,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杭州、绍兴等多地法院发布《关于企业信用修复的公告》,明确信用修复细则。宁波、丽水等地法院健全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多措并举帮扶有履行意愿而暂时失去履行能力的失信企业。嘉善县人民法院打造的“服务六稳六保·执行和解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精准鉴别履行能力,唤醒被执行企业“造血功能”,目前已对148家企业开展测评,生成企业“增值信用报告”146份,促成12个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和解金额3232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1544万余元。
台州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促进经济转型,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上的功能作用,因案制宜,按照“分类评估、分别处置”原则,完善破产重整机制,制定“执转破”移送指标,依法对具有转型升级前景的涉困企业进行重组拯救,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发展腾空间。
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优先保障涉民生执行
浙江法院依法加大因欠薪案件导致生存、生活困难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入慈善救助资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被欠薪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共救助被欠薪者1463人,救助金额达到3198.96万元。
余姚市人民法院在原有司法救助财政专项拨款和司法援助保险基础上,联合余姚市慈善总会、余姚农商银行设立余姚法院慈善分会,由余姚农商行出资2000万元设立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基金5%的增值捐赠给余姚法院慈善分会用于司法救助。
为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各地法院审慎保全、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既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合法权益,又确保保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全省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分配、优先发放执行款。衢州某贸易公司申请执行广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贸易公司100多名工人工资亟待发放,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为该案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仅用时10天就执行到位824万元。
四、数智赋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助企纾困保障民生效果如何,关键还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省高院执行实施处处长林翔荣说,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抓住数字化改革这个“牛鼻子”,坚持数智赋能,纵深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处置、跨部门协同的堵点、痛点,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效果,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目前,全省已推出41个执行“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子场景,7个子场景在全省推广运用。
其中,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实现拍卖用时减少40%,买受人平均办证用时由原来20天缩短至2天,最短用时1小时。“机动车查控处置”子场景打造车辆“云执行”模式,涉执车辆处置提速50%。“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综合集成”子场景实现法拍车竞买人看样、付款、过户登记以及变现款结转、发放线上完成、“一次不用跑”。
下一步,浙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完善落实“助企纾困保民生”各项举措,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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