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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法五年⑦|力争不让一个虚假诉讼进来,力保不让一个虚假诉讼出去

浙江天平 2023-03-01



整治虚假诉讼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2018年以来,浙江高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院部署要求,积极回应老百姓司法关切,连续五年在全省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机制越来越健全。打击虚假诉讼作为净化诉讼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综合效应不断显现。


数据显示,虚假诉讼多发的民间借贷案件由2018年之前的连续多年两位数增长变为负增长,收案总量从2018年的全国第一降至第六,下降51.79%;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比2018年下降21.93%;总收案量从全国第三降至第八。


▲2022年以来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案由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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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甄别查处

虚假诉讼侵蚀公平正义的基石,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浙江高院高度重视,要求全省法院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的维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秩序的角度,充分认识持续深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



全省法院强化“一盘棋”理念,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线索档案和进度报送制度、实时数据动态监管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上级法院及时掌握辖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针对性督查指导,突出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


全省法院普遍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强化立审执兼顾,建立起从虚假诉讼的甄别预警、线索归口移送、民事制裁到刑事处罚、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一整套工作流程。在立案环节,强化当事人涉诉涉执情况的关联检索,严把案件入口关。在审理过程中,加强事实调查,通过依职权调查取证、严查调解协议等方式,严把案件事实关。加强执行审查,重点查处执行异议、复议、参与分配等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严把案件出口关。加强责任倒查,集中查阅信访中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追责失职渎职行为,严把案件监督关。


针对虚假诉讼识别难、移送难、处罚难等困境,浙江高院在广泛调研和实践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内容主要包括虚假诉讼行为的类型、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与甄别、虚假诉讼行为的审查与移送、虚假诉讼行为的制裁与打击等四大方面,统一查处标准,强化专业指引。


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移送材料不明确、移送公安机关衔接不通畅等实务问题,浙江高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作,促进达成共识,切实加大全流程防控、全方位制裁、全链条打击力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政法部门联合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清晰绘制了虚假诉讼线索初核流程,规范了材料移送要求,明确了归口对接部门,确保“件件有着落”,不断提升公检法协同打击威慑力。

  

从严从重

强化刑民协同

全省法院树立“以十案之力,查一案之弊,治百案秩序”的目标导向,坚持对虚假诉讼“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的基本原则,做到“发现线索,一律严查;妨害司法,一律重罚;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同时注意用足民事制裁“工具箱”,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适用最严打击措施,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依法从严适用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罚款2388件、拘留272件,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419件,以诈骗罪定罪处罚1202件,以其他刑事罪名定罪处罚232件。以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刑事罪名定罪处罚的案件占比,从2019年15.1%、2020年19.4%逐年上升至2021年35.7%。


为深入净化诉讼环境,助力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浙江高院在全国省级层面首创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累计认定1128名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浙江)”上公布,并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名录。会同信用部门打造数字诚信身份证,将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对接“诚信诉讼系统”建设,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展示查询。


宁波法院推出“诚信诉讼系统”,深度运用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联合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企业、行业协会等部门对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全方位联合信用惩戒,通过信用码色随案自动提示当事人司法征信等级,目前共计赋异常码人员41884人,其中红码385人,黄码30742人,蓝码3752人,金码7005人。当事人自助查询码色达54万余人次,内外影响力持续扩大。


三门法院对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的人员,采取不予减免诉讼费等惩戒措施,有效增强了对虚假诉讼的社会威慑力。


注重预防

瞄准靶向整治

为加强虚假诉讼的防范与甄别,浙江法院逐案释明虚假诉讼法律风险,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诚信诉讼宣誓并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积极采用金华金东等地法院总结的“打击虚假诉讼七查法”,即主动审查、到庭询查、类案清查、串案并查、穿透审查、威慑核查、倒推倒查,全方位深入核查,确保在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中,人人都是防线,个个都是主角,力争不让一个虚假诉讼进来,力保不让一个虚假诉讼出去。


为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震慑作用,近年来,浙江高院连续发布四批典型案例,杭州、湖州法院分别发布典型案例127件、120件,宣传指引当事人诚信诉讼。



在“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中,数智赋能带来了全面提升虚假诉讼监管水平的可能。依托智能化手段,浙江法院开发运行“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将虚假诉讼案件特征划分为“诉讼参加人特征描述”与“案件特征描述”两个维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挖掘线索,实现对虚假诉讼行为高风险案件和人员的智能画像、风险评估、分级预警、分类处置等功能。这是切实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的最新数字化成果。


随着打击力度的日渐加大,虚假诉讼表象愈加复杂化、多元化。全省法院依托“共享法庭”实现村居“屏对屏”宣传,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行业领域“点对点”预防,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诚信诉讼“面对面”提醒,进一步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增强全社会防范虚假诉讼意识。


下一步,浙江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力落实省委和最高法院部署,持续深化虚假诉讼惩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打击,强化协同治理,努力构建全省域虚假诉讼综合防范和打击网络,坚决铲除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决促进社会诚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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