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第29届湖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奖征稿说明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襄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襄阳市摄影家协会
类别设置
投稿须知
1.湖北省内及海外鄂籍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一律发送到指定邮箱:
hb29jsyysz@163.com
联系人:邵本刚 涂梦雨,
电话:13487170847。
投稿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投稿方式须将作品重命名,标注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如:
艺术类-《大美湖北》-张三-138********,
纪录类-《圆梦小康》-李四-139********,
商业类-《醉美家乡》-王五-136********,
需要文字说明的,请用word形式与摄影作品整理后统一打包发至指定邮箱,请注明投稿类别,切忌重复投稿,单张投稿,也不要将照片直接粘贴至邮箱内投稿,更不要将照片粘贴至word内投稿,投稿期间凡不按此要求投稿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参加多媒体类作品评选的投稿者,请将作品以及个人和作品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一并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随表格一并寄送:襄阳市襄城区新街7号,收件人:涂梦雨,联系电话:13797665825(不退稿)。如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作品应为2019年7月以后创作,凡在历届“省展”中入选过得作品谢绝投稿。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5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黑白、彩色均可。提倡长江主题、“美丽乡村”主题,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参赛。
特别说明
1.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3.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 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主办方将对在组织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颁发“第29届湖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奖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第29届湖北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5.拟入选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最终结果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9.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
10.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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