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制造了这场悲剧?震惊!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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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平反:法院受理21亿国家赔偿申请

  甘肃民营企业家赵守帅被错关11年,最终获无罪判决之后,向法院递交了逾20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11月22日,河南省新乡中院正式下达立案受理通知书。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1999年1月15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农民企业家、农牧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老板赵守帅,被河南新乡市警方“跨省”强制带走。此后,新乡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2018年7月24日,新乡中院经重审后下达判决,赵守帅及其公司无罪。随后,赵守帅向法院提交了包含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单位停产、停业损失总计逾21.6亿元赔偿申请。

  经济纠纷变刑事案件

  原审判决书称,永昌县农机公司在1997年先后向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简称“新乡一拖”)订购各种型号拖拉机142台,但收到货后,仍有76万余元货款未向拖拉机厂付款。

  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守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货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原审法院认定,农机公司与新乡一拖订立合同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其固定资产被抵押、同时还欠有银行贷款。

  而赵守帅称,他们当时年销售额上千万,根本没必要故意拖欠70多万欠款,当时只是在价格上产生了一些纠纷。但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0年,赵守帅经减刑,实际服刑11年6个月后出狱,从此开始不断申诉。

  2016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向河南高院抗诉,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2011年3月,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新乡中院重审。

  河南省检察院复查时发现,农机公司的贷款时间并非案发同期,而且案发时农机公司还拥有多套固定资产,包括1019.64平米的办公楼、面积3528平米的土地等,均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赵守帅的两名辩护人表示:“这是一起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而引发的错案。”

  2018年7月24日,新乡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赵守帅及其公司无罪。

  巨额资产被变卖

  被抓之前,赵守帅本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农民企业家,外号“赵半城”。其经营的农机公司在县城中心占地一千多平米,还另有一处三千多平米的农机商贸城。

  锒铛入狱之后,赵守帅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失去了一笔巨额资产。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赵守帅因合同诈骗被河南法院判刑之后,他在甘肃的资产被变卖了。原因是,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称他此前多套房产被抵押给甘肃农行永昌支行。

  1999年,经金昌中院判决,赵守帅的农机公司1019.64平米的办公楼和19套住宅楼变成了农行永昌支行的财产。

  判决称,1997年间,农行永昌支行给张守帅的农机公司办理了10张承兑汇票,金额共计300万元。承兑汇票到期之日,农机公司应该向银行交付足额票款,但农机公司却分文未交。

  金昌中院判农机公司偿付永昌支行借款本金29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599600元,合计3519600元。

  同时,金昌中院还查明,农机公司曾在1998年及1999年间,将1019.64平米的办公楼及19套住宅楼抵押给永昌支行。

  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分文未交属明显违约,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永昌支行可行使抵押权,从拍卖房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2001年6月,金昌中院裁定,农机公司1019.64平米的办公楼、18套楼房、12间车库、18间小房归永昌支行所有,抵顶上述债务。

  但这是一场“缺席审判”。债务纠纷案开庭时,赵守帅已经在河南新乡警方的看守所里,他对此并不知情。

  赵守帅出狱之后,同时就此案向甘肃省检察院进行申诉,甘肃省检察院复查后,向甘肃省高院提起抗诉,称原判决不仅程序违法,而且“张冠李戴”,“认定基本事实错误”。

  抗诉书显示,检方复查发现,办公楼等涉案房产是永昌支行为另外两笔贷款而设定的抵押,与10张承兑汇票无任何关联性,农行“张冠李戴”,而原审法院错误判定其抵押有效。

  改判无罪却要不回资产

  2012年8月,该案被发回金昌中院再审,后经赵守帅申请,甘肃省高院指令兰州中院再审该案。

  2013年12月,兰州中院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农机公司支付永昌支行逾期贷款本金2万及逾期贷款利息4850元。

  紧接着,赵守帅向兰州市中院申请返还涉案房产。

  由于农行已经将住房出售,购房户也很痛苦,买房十几年了,农行也一直办不了房产证,住户也无法出售。住户们希望银行出钱收回他们的房子。

  2014 年7月,兰州中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永昌支行向农机公司返还房产——即农机公司抵顶“债务”的1019.64平米的办公楼、18套楼房、12间车库、18间小房。

  永昌支行向甘肃省高院提出复议称,部分涉案房产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全部权利灭失,不具备执行回转条件,双方对折价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这些年来,赵守帅与农行多次交涉,其资产返还至今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赵守帅称,他于1999年被抓后生意全部搁浅,“这个案子,把我最好时间都耽误了。”29岁那年,赵守帅被河南警方带走,41岁时出狱回乡。今年,他已经49岁了, 尚未结婚。

  2018年11月20日,赵守帅向新乡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他在申请中提出,要求该院在澎湃新闻、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恢复永昌县农机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同时,赔偿永昌县农机公司固定资产、损失差额及诉讼时效丧失的债权损失1.6亿元。赔偿永昌县农机公司、分公司及农机商贸城的停产、停业损失20亿元。

  11月22日,河南省新乡中院正式向他发来了立案受理通知。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尽管中央全力推动错案冤案平反力度之大。然而,平反意味着纠错、追责和赔偿,也意味着对历史旧账的清算。这能顺利推进吗?

财产赔偿也是次位的。因为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在很多案例中,案件完了财产就没有了,很多案件纠正起来面临一个很大的阻力就是财产赔偿问题,为了不赔偿财产,他们会坚持错误不予纠正。

无疑,涉及企业及企业家的损失赔偿,远非自由代价的赔偿那么简单,损失怎么估算?谁来赔?怎么赔?这些都是问题。

附:企业家易犯的十四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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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不禁要问: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还在作威作福吗?

这样的悲剧,在中华大地上,还有多少?

如果没有中央领导最近的批示,

这样的冤假错案,还能被平反吗?

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